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个各走出十步。紧接着,双双停止脚步,又是在同一时间,他俩一同扭转回身形。吴尽欢端起手枪的同时,身子猛然蹲了下去。
噗——
死囚的手枪响起,子弹射出膛口,打中吴尽欢的肩头。在他开枪的瞬间,枪火乍现的光芒也让吴尽欢准确地看清楚死囚的身形。
他手指扣动扳机,还击了一枪。
说时迟,那时快,他二人的开枪,虽说是一前一后,但实际上,相差只有零点几秒。
吴尽欢开完一枪后,直接坐到地上,脸色煞白,鲜血顺着他的肩头汩汩流淌出来。
若单比开枪的速度,他不会比死囚慢,但是他不能确定,不能确定自己可以一枪击中死囚的要害。
小楼里太黑了,二十步的距离,已完全看不到对方的身影,只能大致评估对方的方位。
所以,他故意等对方先开枪,借助对方的枪火,他再做出准确还击。
他赌对了。
死囚打向他的这一枪,也是凭感觉,如果吴尽欢不动,这一枪会打中他心脏偏下的位置,他的下蹲,让这一枪打中他的肩头。
他还击的一枪,则是精准地打在死囚的右胸,子弹打穿了他的肺叶。
死囚的身子猛然一震,向旁踉跄了几步,身子靠着墙壁,慢慢滑倒。
当吴尽欢强忍着肩头的疼痛,走到死囚近前的时候,他正坐在地上,不断地咳嗽着。每咳一下,便有血水从他的口中喷出来。
吴尽欢蹲下身形,捂住死囚右胸的伤口。
死囚脸色苍白如纸,看向吴尽欢,缓缓摇头,断断续续地说道:“没……没用的……”
说着话,他目光低垂,看了一眼吴尽欢肩头的伤口,又连续咳嗽几声,喘息着说道:“我……我始终还是赢不了你……”
论枪法,他自认要在杰森之上,论身手,他也不觉得自己不如杰森,但有一点,他不得不承认,杰森是他这辈子见过的反应能力最快、应变能力最强的一个人,捕捉机会的能力极强。
他不愿意对阵杰森,除了私交之外,原因也就在这。
高手对决,生死就在那零点几秒之间,比拼的已不仅仅是技能的高低、经验的多寡,更考验人的是应变和反应能力,捕捉机会的能力,而这几点,又都是杰森的强项。
“你很厉害。”吴尽欢用力压住死囚的伤口,说道。
死囚笑了笑,断断续续道:“我……我这辈子,度过的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我的家乡,西弗吉尼亚,还有……还有在佣兵训练营的日子……”
不管吴尽欢怎么用力摁住他的伤口,血仍不断地顺着他的手指缝隙流淌出来。
“你死了,你回到了你的家乡,也许,我死了,我也会回到我的家乡,杰森,你说是吗?”死囚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充满期盼地看着他。
“嗯,是的。”吴尽欢垂下头,应道。
“真好啊。”死囚看着他,咧着嘴笑了。他费力地扭头,看向楼梯通道那边,说道:“枪……枪……”
吴尽欢明白他的意思,他站起身形,快步走到楼梯通道里,从台阶上,捡起狙击步枪,然后走回到死囚身旁,将枪交给他。
死囚在抱住狙击枪的同时,脸上也泛起一层不自然的光彩。
他轻轻抚摸着枪身,看向吴尽欢,问道:“杰森,你还记得,我们一起练枪的日子吗?”
“嗯,记得。”
“再……再陪我练一次吧。”
“好。”吴尽欢把死囚从地上架起来,两人走到窗口处,吴尽欢帮着杰森,把沉重的狙击枪架在窗台上。
死囚靠在窗台前,咳了几声,虚弱地说道:“精工国际的AW50F重型狙击枪,有效射程,两千米,我用它,可以打中两千五百米外的可乐瓶。”
“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厉害。”吴尽欢说道。
“你……你来试试……”
“好。”吴尽欢接过他手中的枪,透过微光夜视瞄准镜,能清晰看到远方的树木和草丛。
一个现代人,来到了古代,哇噻,美女如云呀,一个一个都要到手,战争阴谋铁血一揽众美,逍遥自来快乐似神仙本书集铁血与情感于一身为三国类中佳品。...
一个被部队开除军籍的特种兵回到了都市,看他如何在充满诱惑的都市里翻云覆雨...
师父死了,留下美艳师娘,一堆的人打主意,李福根要怎么才能保住师娘呢?...
书名?阅女无限??呵呵,广大银民,请看清楚哦。吴县,这个二十岁的青涩小子,进城上学,居然一不留神,取悦于众多美女,在众女的帮助下,事业也是蒸蒸日上。且看主角如何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吴县的悦女事业中去。蹩脚的猪脚,由一个初哥,逐渐成为花丛高手。...
一个一无是处的,被认为是废物和白痴家伙,把灵魂卖给了恶魔,能换取到什么?美色?力量?财富?权力? 颠覆这世界的所有规则吧,让我们遵寻着恶魔的轨迹 ...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一个小千世界狂热迷恋修行的少年获得大千世界半神的神格,人生从这一刻改变,跳出法则之外,逆天顺天,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