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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月萍被儿子这种激烈的反应吓了一跳,愣愣地说:“是呀……儿子你怎么了,你不要吓妈妈呀!”
马扬却没时间理会老妈的反应,立刻赤着脚跑到卫生间里,对着墙壁上的镜子照了照,只见原来那个刚刚踏入社会不久,但却已显得十分颓废、懦弱而又事故的青年不见了,镜子里照射出来的分明是一个十七八岁、稚气未脱、连胡子都还没长出来的大男孩儿。
“哈哈……我成功了!我回来了!原来后悔药是真的!”极度兴奋的马扬忍不住对着镜子大哭大叫起来,最后甚至变态地对着镜中的自己狂吻了起来。
匆匆洗过一把脸后,马扬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委婉地从杨月萍口中探听出了这一天的准确日期,原来现在是2000年的11月2日。
七年,原来自己竟然回到了差不多七年之前!而11月2日这个日期他非常的熟悉,因为这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就是在这一天,他第一次见到了林小晓,那个令他暗恋了七年之久,一直让他梦绕魂牵的天使一般纯洁美丽的女孩子。
看来上天对自己不薄呀,竟然真的给了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那么自己就一定要好好地利用这个机会,彻底地改变命运!
他暗暗地下定决心,这一次不但要找准时机,大胆地向林小晓表白自己的爱慕之情,而且还要争取考上一个名牌大学,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绝不再象以前那样浑浑噩噩、窝窝囊囊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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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修真 第二章 我本天才
平州市第一中学,全市的重点高中,升学率高达百分之八十,名牌大学录取率百分之七点四。
母校的辉煌成绩马扬仍然记忆犹新,不过他更记得自己就属于那百分之八十之外,当初是靠自费在一个垃圾大学里混了两年,才弄到一张在现今社会根本一文不值的破文凭。既然重生了一次,马扬当然不会让这屈辱的历史再次重演,怎么说也比别人多上了一次高三,这可是先天的优势呀!如果再能回忆起当初高考时的一些考题,那么到时考个清华北大什么的,还不是十拿九稳?
可是当他踌躇满志地坐在教室里,翻开几何教课书时却顿时傻眼了。
看不懂!根本一点儿也看不懂了!七年前学过的知识早就随着他这些年灌进肚子里的酒精挥发得一点儿不剩了。什么公式、方程式通通都不记得了。再拿出物理、化学的教课书看了看,结果还是一样,根本连看都看不懂,还学个屁呀?
他估计自己要想把这些已被记忆系统自动删除的东西重新找回来,少说也得从初中的课程开始温习,可是现在距离高考已经只剩下半年了,时间怎么够用呀?
刚刚才编织起来的美梦瞬间就破灭了,此时的马扬真是欲哭无泪呀!
罢了,看来别说是名牌大学了,就算是考普通大学也没什么戏了!不过考大学也未必就是唯一的出路,不上大学难道就不能成就一番大事业了吗?自己有着比别人多七年的生活经历,这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可以利用的资源多了去啦!比如说这些年网络小说也看了不少,随便抄袭两部还没问世的经典大作,估计都能把自己变成一个红得发紫的大作家。
不过马扬马上就又推翻了这个幼稚的想法,书他是没少看,不过最多也就记得一些书中的大概故事。而当作家可不是光能编几个有趣的故事就行的,还必须得有过硬的文笔。马扬平时写篇作文都会累一脑门子的汗,真让他写一部几百万字的巨著那还不得要了他的小命?而且就算真的写了出来,估计也看不下去眼。
或许做生意可以,至少他还记得过不了两年煤炭的价格就会暴涨,如果能在涨价之前经营起一家大型煤矿的话,绝对可以在数年之间暴富起来。只可惜他现在还是一个穷学生,全部的家当只有兜里的十块钱,十块钱可以开一个煤矿吗?
他想来想去,居然还硬是没想出来一个可以令自己迅速脱贫致富的方法来。如果不是记得今天下午就可以看到那个令他神魂颠倒的林小晓的话,他真恨不得立刻就一头撞死在课桌上算了。孙威家里那瓶代代相传,历经了一千多年、神奇的后悔药有幸被自己糊里糊涂地喝了下去(估计那天孙威如果没有喝醉的话,根本就不可能会把他家的传家宝拿出来显摆),得到了重生七年的旷世奇遇,而自己对这种机会居然一点也利用不上,那重活这七年的意义岂不要大打折扣。
唉,看来我重生这七年只能用来泡MM了!小晓呀小晓,假如你知道我为了你会吞下那比大便还臭、比毒药还毒的后悔药来七年前找你,想必你也会为我的这一片痴情而感动吧?嘿嘿……我喝下后悔药后,居然不多不少,正好重生在我们初次见面这天,看来冥冥之中老天爷也在帮我,这一次我一定会成为你命中的白马王子,你今生今世的守护天使。
马扬想到这里轻叹了一声,接着就忍不住轻声哼起自己最喜欢的那首歌曲《童话》来。“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反正现在是上早自习,老师也不在,马扬哼到动情之处忍不住唱出声来。
“咦,什么歌这么好听,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过呀?”马扬的同桌王美丽本来正在背诵着英文单词,一开始听马扬居然在教室里唱歌打扰自己学习,还狠狠地丢给了马扬一个卫生球眼,但是她原本就是一个歌迷,听着听着就不知不觉地沉醉在了那悠美婉转的曲调之中,等马扬一唱完就立刻迫不及待地问了起来。
见自己不过随便哼两句旁边就出来一个粉丝,马扬的自我感觉立刻提升了好几个百分点。只可惜他这粉丝长得也忒困难了些!
王美丽名字虽叫美丽,可实际上却是整个平州市一中有名的大恐龙。
本来人长得丑点儿也没什么关系,最多少看她两眼也就是了。只是这王美丽还有要命的狐臭,即使是冬天衣服穿得比较厚,那股子难闻的气味仍然能顽强地透出来,她自己是闻不到,可是她的同桌就惨了。
整个班中就属王美丽的座位调换的频率最快,平均一周就得调一次,那股味道谁能受得了呀,要是闻得久了怕是都要得上厌食症。于是用不上三四天,王美丽的新同桌就会变得人比黄花瘦。而哪家的父母不心疼孩子呀?见到儿子一天天憔悴下去,自然会忍无可忍地杀到学校里,或苦苦哀求、或义正词严地警告班主任冯老师如果再不给儿子换座位就立刻转学。
冯老师无奈之下只得每隔一周就给王美丽调换一次座位,反正一周的时间又不是很长,忍一忍就过去了。可怜的男生们只好当这一周是在被拘留。
马扬清楚地记得自己和林小晓初次见面的这一天正好是刑满释放的日子,否则他又怎能那么幸运地和这全校的第一校花渡过半年终生难忘的同桌生涯呢?
一想到自己就快要苦尽甘来了,马扬的心情立时大爽,再看向这位恐龙大姐时,也就感觉她似乎没那么难看,身上的气味似乎也不浓了。听她问起自己刚才唱的那首歌,就得意洋洋地说:“你当然没听过了,这首《童话》是……是我自己编的。”马扬当然不能说这道歌是几年后才由光良创作出来的,因此只好随口胡编了。
“你就吹吧……”王美丽撇了撇嘴,说:“你要真有这本事不早就大红大紫了,还用得着在这里啃这几本破书吗?”
马扬先听了王美丽后面的那句话后,顿时眼前一亮,刹那间拨云见日,找到了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
对呀!要抄袭一位大大的书不容易,但是要抄袭几首流行歌曲却太简单了!而且只要是我会唱的歌,又有哪一首不是在未来几年中大红大紫的呀?更何况一般人只要创作的歌曲有一首能流行起来,本人就立刻火了。我要是随随便便抄袭个十首八首的还不轻轻松松就登上中国流行音乐第一音乐人的宝座了?
马扬想到这里兴奋得简直就要跳起来了,当下再也顾不得那位恐龙大姐再说些什么,立刻从书包里翻出纸笔,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创作”起他的第一首成名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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