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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杀人诛心(第1页)

莫名其妙地做了人家兄弟,徐谦虽然觉得有些坑,不过王蛛和陆炳二人也不算坏。

这二人虽然一个是顶级的国戚,一个是未来的锦衣卫新星,好在他们来京师的时间并不长,大多数时间都在安陆那种乡下地方呆着,所以虽是有点点的专横,却还没有到飞扬跋扈的地步,此时对徐谦又是敬若神明,有这两个‘小弟’,似乎还不错。

王太后是个雷厉风行之人,打定了主意,五头牛都拉不回来,她一声令下,自然有人在御花园里安排妥当,在玉湖之上的凉亭设了供案香炉,徐谦三人乖乖地过去,见这儿没有黄纸,忍不住地道:“不是烧黄纸结义的吗?”

嘉靖插嘴道:“焚香立誓即可。”

徐谦只得和王蛛、陆炳二人一起焚香,然后一起祷告,随即便在宫中吃酒,最后三人才是摇摇晃晃地出宫,路过午门,陆征和王成二人已在这儿等了。

两个人被捞了出来,可是必须得先入宫去谢恩,王成和陆征一直在这候着,远远看到二人,自是上前,免不了一阵打量,说几句瘦了之类的话,更不免要教训几句,徐谦朝二人摇手道:“为兄先回家去了,有空咱们出来聚聚,再见。”说罢,慌慌忙忙的想逃。

其实徐侍读一向比较怕陆征的,这未来老丈人一口一句贤婿让他毛骨悚然,还是远离是非为妙。可惜王成和陆征不肯放他走,陆征大叫道:“贤婿。这么急着走做什么,瞧你这样子。莫非是要躲老夫吗?老夫就这样的可怕?”

徐谦小脸一红,只得乖乖地站住,笑呵呵地道:“哪里,哪里,我只是乏了,想回去歇一歇。”

王成却道:“歇什么,若是放你走了,别人岂不是说老夫是不知恩图报的小人?他们是你救回来的。自然该好好抚恤徐侍读一番才是。”

王蛛将结义的事和二人说了,王成连连点头,徐谦可是状元、六首,年纪轻轻就已是侍读,前程不可限量,自家不成器的儿子能有这么个兄弟在,自然是万分愿意。王成连忙点头道:“好,好得很,以后不能叫徐侍读了,得叫贤侄,贤侄,咱们一起出去吧。”

陆征眼珠子乱转。心说徐谦做了陆炳的兄弟,那岂不是自家女儿成了徐谦的表妹?不过表妹也好,表哥和表妹,那个……那个……

不过陆征显然不像王蛛那样没心没肺,他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徐谦可是好男风的,如今……他看了看生得颇为英武的陆炳。再看了看生得颇为俊俏的王蛛,心里不由打了个冷战,心里不由在祈祷。

陆征心心念念的想着,不知徐谦好的是哪口,神佛保佑,找王蛛去吧。

一行人有说有笑的出了宫,外头早有车驾候着了,陆征道:“去老夫府上吧,老夫府上宽敞一些。”

王成倒也没有意见,他是外来户,而陆家则是积累了数代的豪门,和陆家的府邸比起来,王家还真显得有些寒酸。

到了陆府,一起拜会了老夫人,老夫人惊闻徐谦将陆炳和王蛛救了回来,自是心花怒放,牵住徐谦的手,听着王蛛绘声绘色地说起经过,又提及结义之事,老夫人心念一动,道:“既是结义,老身不妨送你们一人一份大礼。”随即吩咐左右,道:“取库房的三柄青龙来。”

不一会,便有府中仆役取来三盒剑匣,老夫人亲自接了,开启剑匣取出一柄长剑,长剑剑身犹如长龙盘踞,看上去像是古物,保养极好,锋芒如初,老夫人道:“唐开元中,河西骑将宋青春每阵,常运此剑破阵。吐蕃曰:‘尝见青龙突阵而来,兵刃所及,若叩铜铁,谓为神助将军也。此剑,便是宋青春的青龙剑,此后宋青春铸剑三柄,分发给三子,命他们为国效命,这三柄剑却是侥幸让我陆家得了,如今没有什么大礼相赠,这三柄剑便赠与你们吧,当年宋家三兄弟持此三剑共御吐蕃,如今三剑落在了你们三兄弟的手里,望你们将来守望相助,建功立业。”

陆炳不禁眼中放光,自然是知晓这剑的来历,甚至惦记着这宝物已不是一天两天,如今老夫人赠出来,顿时大喜,取了一个剑匣打开,拿出剑来,眼眸闪露出光彩,兴匆匆地道:“谢过祖母。”

王蛛也是少年心性,晓得这三剑意义不同,立即叫人将剑配上。

徐谦则是亲手接过老夫人的剑,他是内行人,一看便晓得这剑的来历不凡,但凡只有名剑才会悉心保养,以至百年甚至数百年依旧能做到锋芒依旧,从唐朝元中时期到现在,已有数百年光景,这数百年来所耗费的保养花费,只怕都不在万两纹银上下,他如今身上有把御剑,不过御剑是短刃,也只比匕首长一些,这柄剑却是杀气腾腾,悬在腰间,确实显得威武。

读书人都有佩剑的习惯,尤其是秀才,出门在外佩剑在身,别人一看就晓得你是有功名的人,人在外头也方便一些,不过做官的却没有人佩剑,人做了官,出门就是轿子,入门就有人逢迎,自然没有佩剑的必要,不过佩剑也不会让人看轻身份,反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若是寻常的剑,徐谦倒也没有兴致去佩戴,可是这剑即是名剑,意义自然不同,徐谦亦是佩戴在身,浑身上下不由增添了几分英武。

三人一起拜谢,老夫人兴致勃勃地道:“既然来了陆家,就得吃酒,这是陆家的规矩,老身就不招呼了,征儿,老身就将他们交给你了。”

徐谦苦笑,刚刚在宫里吃完一顿,现在又是吃,可见后世的陋习这古人也脱不开干系,反正想到了理由就得吃,成亲要吃,生娃娃还要吃,便是人死了还是得吃。

吃了就得喝,不喝痛快还不准走,尤其是这种武勋世家,女子吃酒都厉害,你要是不吃个十几碗,脱身都难。

徐谦等人毕竟不是外人,陆征直接吩咐人在后院设宴,就在那靠着池塘的凉亭上,陆家几个子弟再加上王成和徐谦三兄弟,众人一边看水,一边闲聊吃酒,徐谦本就是万众瞩目的对象,王成频频敬酒,其他人自然是个个争先,徐谦已是有些醉了,找了个小解的借口,携剑出来透口气,这儿乃是桃林,陆家见这里宽阔,便栽种了许多的桃树,如今桃花虽已凋谢,可是桃树依旧郁郁葱葱,行走其间,徐谦摇摇晃晃地在一棵树下小解,猛地想到什么,忍不住道:“这酒吃的真是没来由,既是吃酒,怎么就没人助兴,吹拉弹唱也好。”

徐谦早已习惯了这个时代的生活方式,一般显贵人家吃酒,自然免不了有吹拉弹唱的,还少不得命几个府中的歌姬出来陪酒,他喃喃念:“按理说陆家不该如此寒酸才是,这又是什么缘故?”

他哪里晓得,未来老丈人太贼了,总是以为他好男风,若是把歌姬们叫来陪酒助兴,徐谦自然会尴尬,所以索性撤了。

“小气啊小气,陆侯爷太小家子气了。”

酒后抱怨本是常态,正常的人绝不会胡言乱语,可是吃了酒的,鸡蛋里都想挑出骨头,一般也没人计较。

这时,却有人突然道:“不是陆家小家子气,只是徐侍读爱好不同罢了,咱们陆家可没有娈童作陪。”“谁,是谁?”徐谦四处张望,却是看不到人影。

他说这娈童是什么意思?徐谦心下一思量,顿时想起未来老丈人的话来,徐谦不禁大怒,真是岂有此理,忍不住道:“有本事站出来,遮遮掩掩做什么?”

林中之人道:“这是我家的地方,又需要什么遮遮掩掩。”正说着,一个女子走出来,身上穿着一件紧身的小裙,踩着鹿皮靴子,腰间竟还悬着一柄短剑,煞是英武。

徐谦依稀记得见过此女,可是一时却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不过这女子的容貌确实是绝色,身材纤巧削细,面凝鹅脂,唇若点樱,眉如墨画,神若秋水,双眉微微蹙起时,竟还带着几分肃杀气。

徐谦突然眼眸一亮,忍不住道:“我想起你是谁了。”

这女子冷冷地道:“徐公子,想不到你还记得我?”说话的时候,不免带着几分冷意。

徐谦放浪形骸地卷袖道:“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我看你佩剑,颇为英武,莫非是公孙氏吗?”

女子愣了一下,随即俏脸更冷,换做是谁,被人误以为别人,怕也高兴不起来,她冷若寒霜地道:“那么你呢?你又是谁?你只是一介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却为何又要佩剑?”

徐谦笑了,道:“你配了剑只能舞剑,却不能杀人。我佩剑虽不能舞剑,却能诛心杀人,既是如此,你看,我们谁更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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