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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两个妹妹方健如与方惜如,正好都围在母亲床前,陪着她说话。
那是金信晖跟健如和惜如的第一次见面。
健如比我小两岁,惜如更小,才十三岁,她们中间还有小弟方康如。
记得金信晖礼貌地伸出手来跟健如和惜如打招呼,两个小丫头还不晓得回应。
惜如有点怕生,慌忙扯住了我的手,躲到我身后去,可又舍不得那份好奇的感觉,仍探头偷望这位好看的稀客。
至于健如,年纪较长,不至于对陌生客人害怕,却也因为世面见得少,不晓得作得体的反应,她只瞪圆了眼睛,瞪着金信晖。
在日后,我曾问过信晖,他当时对两位妹妹的印象,信晖想了想,答我:
“健如那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最像你了。惜如呢,样子很精灵,将来长大了,怕是个绝顶聪明、有城府的人!”
信晖他,倒真留意她们俩。
缘与分,都是前生订的。
甚至冤与孽,亦复如是。
完全的无奈。
从见到健如的第一眼,信晖就已上了心,这也真是命了吧!
表面上,日子是正常地过,听母亲说,婚期最快也得在六个月之后,金家娶媳,方家嫁女,都不是一头半个月能弄妥的事。
各人都在忙于备办这次想是全城轰动的喜筵。
我仍到店上去做工,倒是母亲说:
“心如,你别分心到店上来了,让他们金家人看到也不好,活像我把个女儿用到最后一分一秒再送出门去。好好地休息,候着做新娘就好。”
母亲一点都不明白,干坐着等的滋味其实不好受,但,母命难违,奈何。
如果金信晖可以来探望我,彼此出去走走,那日子就过得不可同日而语了。
然而,没有。竟一直没见过金信晖出现,听三婆讲:
“既是订了亲了,按老规矩就不要见面了。从前清朝的大户人家,女儿一受聘礼,除家眷以外,所有异性亲朋都不得见面,专心一致地成为夫家的媳妇,不再属于任何人。”
大抵是为了这个风俗,金家又是诗礼传家,故而金信晖不曾露脸。
我当然不好意思问。
这样牵挂了三个月左右,有一天,吃过中午饭,我正要跑回房去,在回廊上碰到健如和惜如在玩小小沙包的游戏,我刚驻足,健如就忽然抬起头望我一眼,道:
“知不知道你的金信晖到香港去了?”
听到健如这么一说,我呆住了。
我的表情,泄露了秘密。
对于金信晖的行踪,真的一无所知。
他到了香港去吗?
几时?为什么?
又何以连健如都知道一清二楚的事,我会懵然不知。
健如于是又对我说:
“你知道香港是个什么地方?”
她的语气相当权威,这使我更焦躁为难。
唯一的反应是摇摇头。
“香港是繁华至极的都市,比上海更甚。繁华即是堕落,那个城镇是魔鬼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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