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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页)

我和我爸现去听了场音乐会才搞明白大提琴是个什么东西,然后紧急召开家庭会议商量我是不是该学这个又笨又蠢永远给小提琴当陪衬的乐器。我妈主张不要学,怕耽误功课,也怕浪费钱;我爸主张培养孩子情操,万一培养出个音乐家呢;我主张学学玩,不好玩再放弃。

关键时刻我爸以替我写作业为砝码赢得了我这关键一票,我庄重地填妥了那个回执单,小心翼翼地递到音乐老师手里,有事没事就往音乐办公室跑,生怕她剥夺我学琴的权利。

从那一刻起,我就彻底地踏上了贼船,下也下不来。也从那时起,我知道老爸的话绝对不能信!

我的生活轨迹又因为这个错误的决定而发生了偏离,每天八点上课,五点下学,吃过晚饭后开始写作业一小时,练琴一个小时,九点准时睡觉。周六上午视唱练耳,下午休息,周日上午专业琴课,下午乐团排练。

这样有规律的忙碌生活我过了整整八年。

那平房里连张标准高度的桌子都没有,写作业的时候,一个掉了漆的棕色茶几就是我的书桌,一把木制的小板凳就是我的课椅。练琴的时候,小板凳放在茶几上,在缝隙处扣上爸爸自行车的车筐当谱架,还要时不时地提防车筐会不会突然扣下来砸到琴。吃饭的时候,茶几又顺理成章地充当了饭桌,名副其实地家庭多功能桌。

那把大提琴是我几年来噩梦的根源。

没几个月我就发现学琴并不是件“好玩”的事情,爸爸也没履行给我写作业的约定,我开始哭着喊着要放弃,但是我爸开始用武力粗暴干涉我的自主权。

学琴是一条贼船,上了就下不来。

从单纯的培养兴趣,到为了考级,再到为了小学升初中的特长生,大提琴被赋予了越来越过的功利色彩,我不是为了爱好而学,而是为了能凭借一技之长而搏出一个好未来。当我清楚的明白这一点时,我身上显露出了最原始的叛逆。

我开始学着反抗,用最简单重复的音阶练习代替复杂的协奏曲,用弓子把琴谱翻得哗哗作响,用眼神来表现出对老师水平的批判。我故意拧松了琴弦,故意撕碎了谱子,故意把手指划出一道血口,只为了能离这个又笨又蠢永远给人当陪衬的乐器远点,再远点。

为了学琴家里花费了全部的积蓄,价值几千的琴以及每节琴课上百元的学费对我们这个工薪家庭来讲是笔巨大的开销。记忆中爸爸妈妈就没买过一件上百的衣服,一家三口没去过一间餐馆,我没有过一分零用钱。我因为学琴而失去了童年的大部分乐趣,我不能跟院子里的小朋友玩跳房子,没去过各大公园的游艺设施,还能把美元、英镑符号认成高音谱表。

前后换过五位专业老师,一个老太太,三个老头,一个年轻姑娘,也经历了课时费从六十到两百的飞涨。有一个姓高的老头让我记忆深刻,他来到课上第一件事就是骂骂咧咧地抱怨学校没有为他准备饮料,我爸立刻飞快地冲出去为他买了瓶昂贵的进口饮料,大概是芦荟汁一类的东西,老头砸吧砸吧嘴继续开始他数不尽的抱怨。为了能把我教好,每次爸爸都是小心翼翼地赔着笑脸啊,附和着他满腹的牢骚,每周递上不同的进口饮料,而我却愈发对老头产生反感,直至最终炒了他的鱿鱼。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因为她的男朋友长得暴像香港演员李子雄,而且也是香港人,她的家里永远晾着不同花色的内衣,桌子上摆满了自己的艺术照,沙发上还扔着低俗的言情小说,让我怎么也不能把这一切和大提琴家联系到一起,最后有两件事情直接导致了我爸炒了她的鱿鱼,一是那年的考级我全盘皆输,原因在于她从一开始就教错了,二是有一天电视有她们乐团的演出,我爸发现自称首席的她坐在倒数第二排最里面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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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

那时还参加了北京市银帆交响乐团,一堆学琴的孩子痛苦地煎熬着一下午,共同糟蹋着世界名曲,还要付出昂贵的排练费,典型的花钱买罪。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大提琴手,在集体中充当混事的角色,却永远对首席的位置垂涎欲滴。

乐团为了音乐会请来了一个当时在音乐节颇有名气的小提琴神童来与我们共同排演小提琴协奏曲,我总是无比地嫉妒她拉琴时淡定的神情,嫉妒她上台时粉色的纱裙,嫉妒她走到哪里都前呼后拥。每次乐队排练她的爸爸都坐在老师办公室里谈笑风生,和老师交流着培养神童的心得,而我的爸爸只能坐在排练室的后面翻看着一张不知道哪里来的报纸,还时不时地会被老师叫过去帮忙搬运乐器。

因为孩子的成才与否,爸爸的待遇也能差到千里之外。

所以那时起我就暗下决心,有一天也要让爸爸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让所有的父亲围着我的爸爸如众星捧月一般,由衷地称赞我的出类拔萃。我很高兴现在的我做到了,反而那个小提琴神童远走德国,杳无音信。

1994年,满大街的姑娘在T恤衫外面套了件吊带衫,大蛤蟆镜遮住了半张脸,妈妈告诉我那就叫“时尚”,可我却觉得时尚就是奇装异服。

1994年,我有个姐姐参加了“飘柔之星”选拔赛,那级别就相当于现在的“超级女声”,甩了甩长发,甩出一头头皮屑,于是光荣的被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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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电视上出现了三个摇头晃脑不好好唱歌的长发男人,更奇怪的是台下的观众摇头晃脑不好好地坐着,我听不清他们在唱什么,但我确信以及肯定那就是“行为艺术”!十多年后窦唯、张楚、何勇又行为艺术了一把,把人家汽车给烧了。

1994年,我周末最爱看的节目是《时尚装苑》,那里面漂亮的女主持人叫希丽娜依,每期都放好多大牌时尚走秀,我一个牌子都没记住,却在小本子上画下我最爱的款式,想着以后有钱了变瘦了我就穿着这些衣服去买菜!

1995年(1)

我在隆福寺地下超市里发现了我毕生最挚爱的图书……《机器猫》!

人民美术出版社,两块五毛钱一本。

我一口气买了六本,结果在看到第六本机器猫离开野比那集时哭得稀里哗啦,野比为了证明自己能够习惯一个人的生活,找大胖单打独斗结果被打得鼻青脸肿,还喃喃地说:“赢了,你看到了吧,我把他打跑了,是我一个人干的,这下你可以放心回去了吧!”机器猫守了野比一夜,然后无声无息地消失了。最后一张漫画是,野比抱着膝盖坐在屋子里,看着空空荡荡的抽屉,说了一段煽情得要死的话:“机器猫,你走了以后,家里一天到晚冷冷清清的,不过……我想我马上会习惯的,所以机器猫……请你别挂念我才好。”

这段话我发现出现在无数80后作者的小说里,最成功的翻版是:“哥,请你自由的……”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出怎么能有机器猫那样好看的漫画,机器猫就是一只腰围和身高一样的“Super Cat”!爱打抱不平、爱铜锣烧、爱白色优雅的小母猫、憎恶老鼠、玩石头剪子布的时候必输无疑。我们爱机器猫更多是因为我们是现实里的野比,需要有这样一个超人陪伴我们成长。考了低的分数我们可以用任意门躲起来;做错了事情我们可以用时光机回到过去;想逃课就在脑袋上按个竹蜻蜓;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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