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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李海还是忍住了,根据他和凯瑟琳的分析,现在朱莎需要的不是一段男女恋爱关系,而是弥合她心的巨大落差。这种时候,保持彼此关系的尺度,不要沦落到过多的成分,才是正确的方式。所以李海只是对她笑了笑,指了指洗手间的方向:“快去刷牙,等你一起吃早饭。”
朱莎点了点头,满心欢喜地走去洗手间,一边洗脸刷牙,一边哼着歌,心情好得像要起飞一样。好像,很久都没有以这种方式,这种心情迎来新的一天了呢!有人说,一个人每天早上醒来时的心情好不好,就决定了他现在的生活幸福不幸福。如果这个标准成立的话,那么朱莎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真的非常幸福,非常幸福。
洗漱完毕,又换了一身上班时穿的职业装,从衣帽间里走出来的时候,朱莎已经变成了平时那个精明能干,冷静知xing的女律师。看到桌上热气腾腾的早餐,有糊辣汤,有荷包蛋,还有烤好的吐司,朱莎美滋滋地坐下来,一边用餐刀往吐司上抹番茄酱,一边扬声道:“你在干嘛呢,还不来吃饭?”
“你先吃,我在烫衣服呢!”李海的声音从另外一个房间传出来,朱莎略微意外,随即捂着嘴角偷笑起来,昨晚似乎李海的衣服也都弄湿了,谁让他抱着自己在浴缸里发疯啊,活该!不过,她不敢笑出声,脸也有些红,那些场面简直不敢回想,想起来身子都要发热,她会觉得难为情,还有些小小的负罪感。
既然这样,干嘛不去帮着李海烫衣服呢?朱莎匆匆地喝了一碗糊辣汤,走到房间门口,就见李海穿着烫好的长裤,光着上身,正在那里烫着衬衫。朱莎又有点脸红起来,这男人真是的,怎么就这样站着呢?把一身的肌肉线条都露在外面,尤其是那六块腹肌,好想摸哦!哎呀莎莎,不能乱想,还要不要脸了啊,大白天的——
朱莎低着头走过去,从李海手里抢过熨斗,一面扯着衬衫上的皱褶,一面道:“你去吃饭,我来帮你烫吧,看你笨手笨脚的,就没烫过衣服。”
李海挠头,衣服他倒是烫过的,不过单身汉有啥可讲究的?当然,后来他有了情人了,不过那几个情人,一个比一个有钱,一个比一个漂亮,也一个比一个不会做家务,好比朱贵樱这种,确实是风情万种令人难以把持,可是俩人在一块,李海就从没见过她动手做家务!倒是没想到,同样是单身很久的朱莎,居然会帮着他烫衣服,而且似乎看着还挺不错的?
他弄了两块吐司夹着荷包蛋和培根做三明治,吃完了回来,只见朱莎不光烫好了衬衫,连外套都用蒸汽熨斗搞定了,一看他过来,指了指衬衫:“快点穿上,天还没热起来呢,光着膀子卖肉么?”说着自己却忍笑。
李海心情大好,索性过去耍赖:“你帮我烫好的,那你也得帮我穿上,售后服务么。不然我可要耍流氓了。”朱莎被他吓到了,自己刚刚收拾好的衣着,要是这家伙来劲了,又想胡闹怎么办?她可是怕,要是因为李海的缘故而耽误了出门上班,就总觉得心虚,会被人看穿一样。
赶紧拿起衬衫,抓住李海的胳膊往里塞,一边塞一边嘟着嘴,翻几个白眼出来送给李海。李海笑嘻嘻地不在意,这样的美女,真是嬉笑嗔怒都是风景啊,被瞪两眼算什么?
朱莎帮他套上,便开始扣扣子,李海正想趁着她靠近,耍个小流氓什么的,忽然朱莎双手停住,在第一个扣子的位置。然后,她慢慢地分开衬衫两边的衣襟,把李海的胸口露了出来,眼睛盯着李海的胸口看。李海脑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大叫不好:糟糕,被朱莎看到那两块齿印了!第六百六十八章完
【作者题外话】:抱歉,早起去火车站送人了,这平台也不好发单章请假什么的,真不方便。本章章节名取自歌名,不是说牙印里面真的下毒了~
第六百六十九章身边有眼
第六百六十九章
什么牙印?李海的胸口,靠近锁骨下方,一左一右两块牙印,一块已经比较淡了,是朱莎几天前咬出来的,在李海当晚临走之前,半梦半醒间的朱莎甚至还认了出来,吓得李海差点飞起。也幸好那时朱莎的潜意识防线仍在,才没有出现什么不可收拾的后果,就跟人说了梦话一样,醒来顶多是记得自己说过梦话,至于到底说过什么,那就没印象了。也正是这个信号,让李海和凯瑟琳确认,朱莎的心理防线已经变得非常薄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崩溃,所以才决定向前推进。
另一块,则是朱贵樱报复的结果,因为李海在她的再三威逼利诱之下,还是死活不承认和朱莎有染,气得她上去就是一口!这一口比朱莎咬得还要狠,到现在才刚刚掉了疤,露出里面嫩红的新肉来。
这两块牙印整齐排列,虽然看着都挺美貌的,不过大小不同,牙印的深浅形状也不同,一看就是两个不同的人所咬出来的。这分明就是李海劈腿的铁证啊,就跟他身上带着两种不同的女士香水味一样,不,甚至比那个还要铁证,香水还可以说是拥抱啊跳舞啊之类的社交接触所带来的,这个牙印,除了做那事的关系,谁有空跑来咬你胸口啊!
李海脑飞快地转着,他也没料到这一层,到目前为止一直反应良好的朱莎,会不会因为这两块牙印的存在,而横生波折?他一瞬不瞬地看着朱莎,看着她的眼睛,想要从她的眼睛里看出什么变化来。
出乎意料,朱莎只是对着那两块牙印多看了几眼,就不去理会了,继续慢条斯理地帮着李海扣起衬衫扣子来,甚至等扣上扣子,还很自然地帮他把衬衫下摆塞进裤子去,要知道这间可是肯定会碰到那东西的!李海带着惊讶,看着朱莎从容不迫地做着这些,心里怎么都想不通,朱莎的视力有问题,还是她对于男人身上的痕迹没有研究,不知道那牙印意味着什么?这,这不科学啊!
把皮带重新系好,再把西装拿来给李海穿上,朱莎退后两步,上下打量了一番,露出满意的微笑:“不错,很合身,你确实挺适合这种风格的,杰尼亚,不错哦,是订做的?”
李海刚想回答,忽然心一跳,想起往事来,自己头一套能穿出去见人的正装,好像还是朱莎送给自己礼券,去订做的呢,当时还有赵诗容一起,当时自己和赵诗容还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他心一叹,那时候到现在,才不过十个月不到,怎么就好像过了很久很久一样?
“是啊,订做的,自从莎莎姐送了我那一身衣服,我就学会订做了,穿品牌成衣,到底不如找好裁缝订做,尤其男装也不是多讲究款式新颖,还是版型和风格,加上精心合身的剪裁来得重要。都是莎莎姐教我的,我记着呢。”李海这真不是故意说好话让朱莎开心!怎么赚钱固然是学问,怎么花钱一样是一门大学问,花不好就是暴发户,由土豪变成土鳖是多么令人难堪的一件事?
正是因为朱莎带着他去订做衣服的经历,李海才懂得了,那些津津乐道于什么什么国际品牌奢侈品的的人们,其实还是没脱出土鳖的行列,衣服这东西,是用来衬人的,所以王道还是要订做,要合身。如果一个人的身价和形象,需要靠外在的衣物来支撑,这种人不是土鳖还是什么?
朱莎也想起了往事,对于她来说,那更是遥远的回忆了,那时候她眼的李海,还是个单纯青涩,需要扶持的大学实习生呢。可后来,他一变再变,不仅成了不得了的大人物,掌控着这座城市的许多权势财富,更变成了对自己无比特殊的一个男人。
过往的一幕幕,蓦地涌上心头,从没有一刻,朱莎能这么清楚地看到自己,看到自己和李海之间联系着的那一根线。她眼现出迷茫和追忆,轻轻地走过来,双手攀着李海的肩膀,把头贴在他的胸口上,俩人的身高差距,让她刚好可以很舒服地这样做。坚实的胸口,有力的心跳,还有李海身上令她感到安心的气味,朱莎深深吸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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