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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折服在一个小妮子的手里,即使他现在的内心已经动摇了。许雨晴一个人的独角戏演了好久,都没人答理她,许雨晴开始掩面痛哭:“你不在乎我……你一直都不在乎我……”许雨晴一边哭一边说,声音越来越大,把街上的行人都引来看热闹。这里面居然还有王尚武和罗娇,他们也是趁着阳光明媚的天气出来散步的,没想到居然遇到了这么一件相对来说还算是比较尴尬的事情。王尚武虽然和许雨晴的感情是纯利益关系,但是时间毕竟相处了这么久了,他怎么可能没有一点感情呢?一日夫妻百日恩,现在亲眼看到许雨晴在这里和李平撒娇,王尚武怎么可能当做没事人一样呢?王尚武看在眼里,他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很是难看。罗娇则是没有在乎这些事情,只是和金兰一样,在那里看着这帮人的可爱表情,心里暗自发笑。今天真是精彩啊!
李平见到许雨晴这副样子,怎么敢再说别的,只能按照须臾奇怪的要求,乖乖的把许雨晴抱起来,听着她的吩咐,乖乖的走。说也奇怪,当李平把许雨晴抱起来的时候,李平才发现,许雨晴不仅没有哭,反而在那里咧着嘴傻笑。李平对许雨晴说:“其实我早知道你的小把戏,但是我没有拆穿,因为我只在乎你,什么都愿意听你的。你可不能辜负我的一片心意啊!”许雨晴使劲的点点头,这一刻,她终于明白了,原来幸福的感觉就是这个样子的。只因为——我只在乎你!
………【第五十二章千里姻缘一狗牵】………
第五十二章
这只小狗狗也真是奇怪,这么命大不说,他居然撮合了俩对恋人,真是比月老还要月老。上次王尚熙和罗缘也是在狗狗这里加深的感情,现在又是许雨晴和李平。这个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到了时候再想一想,其实这些事情都是命数,咱们也不是迷信,但那些东西真的是有道理可循的,即使再怎么荒唐,他们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珺兮在这里讲述着真实的故事,我的文采也许不是很好,但是这些故事的感人之处却是真正的,人生的悲欢离合与感情纠缠不是有谁能够说清楚的,这些繁琐的事情,只有交给读者评判了,让你们看看,珺兮当初的决定是不是最正确的。
金兰小心翼翼的把小狗狗带回了家。金兰的母亲邢淑琴是不喜欢这种动物的,所以,当初邢淑琴才会借着游玩把甜甜丢掉,没想到,甜甜居然现在又回来了。邢淑琴一眼就认出了那个讨人厌的小狗狗:“兰兰,你怎么又把他带回来了?你是在哪里找到他的?还有,今天的相亲派对,你为什么不去?”尽管金兰已经很小心了,但是在客厅一直等着金兰的邢淑琴还是发现了小狗狗的存在。金兰就奇怪了,别人的掌家人都是忙得天昏地暗,每天不着家,但是他们家的邢淑琴就是有本事天天做个悠闲地宅女,依然能够运筹帷幄总揽全局。二他们家的花心大萝卜金成,却是一个不爱回家的男人,即使他并没有什么工作可以做,金兰平均一个礼拜能见到他俩次,多出来的就是金成给她们母女俩的而外赏赐。
“妈,收留甜甜吧,我喜欢他。好不好?我答应你,下次一定乖乖去相亲派对还不行吗?”金兰的楚楚可怜表情,对于邢淑琴来说是最不能忍受的。
“好了好了,不管你了,但是你必须带他去打疫苗,还要把他清洗干净,还有,除了你的房间,他不能呆在家里的任何地方。明白没?”这个已经是邢淑琴最大的承受能力范围了,那种小狗狗的毛,邢淑琴是最讨厌的。还有那让人恶心的便便,小狗狗走了这么久,不知道是不是放野了?邢淑琴想到这里,赶紧补充,“你最好把他送到宠物医院,先把他训练好,我们再让他呆在家里。”金兰当然很爽快的答应了,只要能同意留下小狗狗甜甜,金兰做什么都愿意。
“金兰,听说,你家的小狗狗找到了,是不是啊?”电话是罗缘打的。
罗缘知道了许雨晴的受伤全部经过,不由得也为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很有兴趣。金兰答应罗缘,要把小狗狗甜甜抱到罗缘家,让大家好好看看。金兰的母亲和王尚熙的父亲有一拼,他们都是不喜欢别人到他们家来的,有点傲气,又有点不可一世的酸气,好像所有人都在惦记着他们的财产一样。看谁都是一副穷酸相,可是他们唯独没有好好照照镜子,他们的样子,那才是真正的面目可憎到让人怜悯的地步。
这次王尚熙和罗缘他们都到了,上次所有郊游的同志们,当然还有小狗狗甜甜和金兰。他们都想看看这个神奇的狗狗是个怎么样的神狗,能够撮合俩对人的姻缘,还能够俩次倒在车轮底下,而毫发无损,并且能够令车上的人倒霉。这个,还不够神奇吗?小狗狗甜甜已经被宠物医院的人收拾得很漂亮了,一脸幸福的模样,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这些曾经是很熟悉的脸庞。安静乖巧的躺在金兰的怀里。许雨晴看到这样的场面有点嫉妒了:“一只小狗狗能有这么大的魔力?居然能把你们这帮大忙人都吸引过来?金兰,你小心点,或许待会你的手上也会缠上纱布的。”许雨晴的话虽然不是很好听,但是他们都不会在意,就当做是一个乐趣,过去了也就过去了,都只是淡淡的一笑。在场的人里面谁不知道,许雨晴就是这个样子,这辈子就这样了,改不了。所以,有什么说话不妥当的地方,大家也都很担待。但是这里面别忘了,还有罗娇,罗娇可不是那种会担待人的。她早已撅起了嘴巴,加深了许雨晴说话的力度:“你们说是这么说,但是有什么啊,不就是一只流浪狗吗?有什么啊,值得你们这么的重视!”大家都不理会罗娇这个疯女人,她既然不重视,干吗还要来?算了,和她生气不值得。许雨晴的话不好听,但是许雨晴却是没有坏心眼的,但是罗娇就不一样了,他明摆着就是说,王尚熙和罗缘这段情感有错误,狗狗的姻缘撮合也是错误。
小狗狗甜甜的样子在大家看在眼里,的确是很可爱的。罗缘和王尚熙看了好久,证实,这只狗狗甜甜就是当初害王尚熙出车祸的那只。看来缘分有时候就是这么的美妙,不知道下次小狗狗还会再撮合哪家的姻缘,事不过三,有了三个姻缘就足够了。只是我么都在期待,这些姻缘都会有一个很好的结果,让我们的心灵有个安慰。
………【第五十三章商场交锋】………
第五十三章
邢淑琴和金成在家里琢磨了好久,这段时间,金成刚把那块二号地拍买下来,家里的可动资金已经不多了。流动资金不充分也是商场上的一大问题,得赶紧解决才行,没有办法,金成只好和邢淑琴动起了“红房子”的主意。“红房子”原本的收入还可以,但是要想做个大的突破,还是很难的,“红房子”里的人,包括厨师和特色菜系,都是已经很久没换了,借着这次机会,正好可以把“红房子”的潜力好好的开发一下。
邢淑琴决定要把“红房子”从里到外好好的休整一番,然后推出吸引顾客的菜系,这样,大把的钞票就能够源源不断的涌来了。金成原本不同意,原因是:“我们的资金已经不多了,怎么还能够在现在用着大量的资金去装修店面,还要停业几天,而且还要做优惠套餐?这太不靠谱了,万一亏本了,怎么办?”邢淑琴知道金成的想法之后大骂金成没有胆量:“你这个男人怎么当的?还不如我呢!听我的没错,一定要加大力度,把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让隔壁‘郁金香’他们傻眼才行。”
邢淑琴说的话金成怎么敢反抗,金成也只好默默的承认,默默的认同,没有什么异议了,一切都在按照邢淑琴的意愿进行。
邢淑琴找来了最好的装修公司,来装修他的“红房子”,“红房子”的原来结构是比较质朴的,现在由于邢淑琴想要做大的改变,“红房子”把这个饭店做了很大的修改,首先,外面的那几串假惺惺的蒜苗和辣椒都被邢淑琴丢掉了,从此,我的“红房子”就要改头换面,重新做“房”了。
邢淑琴把“红房子”的装修示意图交给金成看,金成只是简简单单瞟了一眼,说:“我看有什么用,反正你都已经相中了,就这样做吧。你看着就好了。”邢淑琴反正早已习惯了这样的事情,所以,不再理会金成。转而把眼光放在了金兰的身上,金兰仔细看了看那篇示意图——上面的表达很是清楚,什么把装修风格改成中西混搭啦,什么要改变现有的装修主色调啦,什么要换门窗啦,等等,不过看上去,那上面的效果示意图还是蛮不错的。中西结合,很有味道,不知道是不是能借着这个机会,能拿到设计大奖。
金兰原本就是那种不是很能言善辩的人,面对强悍的邢淑琴,金兰只能是默认,夸着邢淑琴的好眼光。邢淑琴现在想要的就是这样的感觉,一个字——爽!
邢淑琴和工程队忙进忙出好几天,终于把“红房子”改头换面了,门窗都是那种古香古色的,上面还有很多的镂空雕花,是那种仿古风格的。大厅上空的灯罩都是那种古时候用的红灯笼,既简单又漂亮。房间里面的桌子还是那种木制的圆桌,椅子也一样,相救时候的太师椅。想当年不知道什么人家才能坐到这样的椅子,现在,居然进一家饭店就能享受到原本“太师级别”才能拥有的享受,真是不知道该说现代化好,还是说人们的怀旧气息浓郁。客房里面有古时候用的那种带蚊帐的大木床,上面铺着洁白的床单,简约而又有个性让人看到之后,就想躺在上面享受一番。
事实证明,邢淑琴的决策是正确的,自从改变了新的面貌,那客流量是哗哗的,简直没有办法形容。邢淑琴看到自己有一次成功了,快乐的和那什么似的。每天笑吟吟的站在门口,看着不远处的“郁金香”示威。这一点不光邢淑琴看在眼里,当然王庭也知道了。作为老对手的他们俩,看到对方很是好的生意,当然会眼红,有时候也会效仿。这不,没过多久,王庭便出了一个新的主意,用来招揽客人,那就是——优惠大酬宾!
王庭的优惠大酬宾政策虽然也有点效果,但是依然不如“红房子”的改头换面和变换新的菜系吸引人的眼球、勾引人们的食欲。所以,王庭的“变法政策”自然没有邢淑琴成功,虽然生意也好了不少,但是,效果还是没有“红房子”明显,这点,让王庭十分的窝火。他既不能效仿“红房子”的新政策,又不能想出好的办法。前者的不能实现,是为了面子,怕“红房子”笑话;后者的不能实现,更加的简单,是因为王庭真的老了,他已经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方法措施来改变现在的面貌了。他没有了当年的锐气,没有了当年的胆量,当然不会有很好的骄人的成绩!
………【第五十四章想象中的金戒指】………
第五十四章
金灿和金成真的就像是一对亲密的恋人,那样简单的恋爱着,幸福甜蜜的表情溢于言表,金灿还是和原来一样,在“夜色酒吧”|很辛苦的上班。金成有提过不要金灿再在那种地方上班,但是金灿执意如此,这也是没有什么办法的事情。金成拗不过金灿,只好由她去了。不过,根据金成多年的经验,女人们还是有点事情做会比较好,闲来无事的女人们,她们的眼光全部放在了深爱着的男人身上,这点,让男人会感到很累。只要是他们有点事情做,心灵有了倚靠,就不会出现很多不该出现的磨合了。金成很爽快的履行着与金灿的协议,没有越雷池半步。
“灿,我带你去买点首饰吧,今天有时间吗?我们马上出发。”在这个温馨的小屋里,金成仰卧在沙发上,问金灿。
此时的金灿正在里屋换衣服,她刚下班回家,要换好衣服准备回家看望母亲。听到金成这么说,金灿的心里突然有种异样的触动,原来金灿的母亲身体还算是很好的时候,金灿好像有听母亲说过。原来母亲的第一个男人就送给她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金戒指,在那个年代那个时间,那种款式还是当时最流行的,也是最奢华的。那个男人对母亲很好,一直帮着母亲买这买那,但是母亲最喜欢的还是那枚金戒指。时间一年一年过去了,后来母亲嫁给了后爸那个畜生不如的东西,他们的生活日渐困苦,母亲却始终保留着那枚金戒指,为的是好给自己留下一个念想。但是秘密终究还是会被发现的,那个男人在看到母亲视若珍宝的金戒指之后,像是一只贪婪的野狼一般,他强行夺走了母亲的金戒指,扬长而去。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几瓶好酒。母亲明白了,她来这个世界上,是不能够享福的。只因为当初看错了人,嫁给了中山狼。母亲没有哭泣,记得那时候金灿还小,但是她依稀记得母亲的忠告——作为女人,本来说就是一个弱者,但是我们要靠自己,任何海誓山盟都是虚无缥缈的,毫无意义。
金灿还记得母亲的金戒指,当听到金成要带她去买首饰的时候,金灿就已经知道了。我别的什么东西都不要,只要与那枚金戒指相近款式的戒指。带给母亲看一看,也许她看到那枚戒指之后就会清醒过来,不,不能奢望,这样的想像只会换来更大的失望。就当是给妈妈一点安慰吧,这个也是一种幸福。
“好的,等我换好衣服,我们马上走。”金灿爽快的答应了。金成很开心,他以为金灿和别的女人也没有什么俩样,一定会买那种闪闪发亮的钻石,然后每天戴着它在自己的社交圈里炫耀——大家快来瞧啊,这是爱我疼我的男朋友买给我的,他说了,等结婚的时候,还会再买一个更大的给我。然后幸福的笑着,等着别的女人的尖叫声,等着别的男人嗤之以鼻的声音,等着他们发出羡慕的神情或者是嫉妒的神情。这点,我想金成又想错了,金灿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她怎么可能会那么世俗呢?况且金成恐怕永远也不知道金灿的内心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这个女人是狠还是柔,金成不能定义。
金灿换好衣服之后,和金成来到当地一家还算是比较知名的,首饰品牌专卖店。说实话,那里面又是另一种奢华的味道,在城市里面的首饰店,比罗缘家的那家店面显得更加的高档一点,更有层次一点。首饰店里面的饰品眼花缭乱,这里面的生意还算是很不错的,人来人往,不管有没有东西往外销售,反正人气很旺盛是就对了。
金灿和金成站在柜台前面好久,左瞧瞧又看看,就连价值最高的白金柜台和钻石柜台,金灿都不想多看一眼。金成看在眼里,那汗水是“吧嗒嗒”滴在了金成的心上。这么多的饰品不会都看不上眼吧?她到底想买什么?想买多贵的?卖饰品的小姐说的口都干了,金灿就是不予理会,后来被逼的实在没有办法了,金成大着胆子问:“宝贝,你想要什么样子的?我让他们去找。”
“我只想要那种仿古款式的金戒指。”金灿平静的说话,把一家人都惊得不小。看上去这么时髦的年轻女郎,这么多的时尚饰品都看不上眼,居然想要那种老气横秋的金戒指,实在是有够让人倒吸凉气,大跌眼镜。金灿说完之后,面对大家不平静的表情,她依然平静。金成惊讶极了,他千算万算,万万没有想到金灿会买一枚只有一千多块钱的老式戒指。店家说,这是这家店的存货,算是镇店之宝吧,一直没有销售出去,但是,让大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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