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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呼,呼呼呼……”心脏突突地蹦跳,我坐靠在一堆大石头底下,大喘了十多秒,才压住了气息,让自己安静下来。
此时的夜空,开始了发白,一颗颗苍白的星星,像泡在水里的冰糖,逐渐融化消失。我心里这时才泛起一丝牵挂,芦雅和伊凉现在,一定急得寝食难安了。
我收起手枪,抱着狙击步枪往谷坡对面潜伏而去,只要等到天亮,就可以勘验拜菌匠的尸身了。
当听到山林间第一声鸟叫时,我趴在石头后面吃光了最后一个牛肉罐头。背着的挎包里,还剩了两个沙丁鱼罐头和半壶淡水。我把身上修补好的伪装细细检查了一遍,然后抬起脸,把眼睛贴在了狙击镜孔上,借着晨曦的光线,朝昨夜被手枪打死的拜菌匠望去。
一具身穿丛林迷彩套装的尸体,浑身绑满无数小树枝,已被露水彻底打湿浸透。无数鲜血干涸在尸身的肩膀和头部。
我又推移狙击镜孔,昨夜想抹黑偷取包裹的副手佣兵,依旧陈尸在谷坡下面。只是旁边不知何时围了四五只豺狼,正舔着猩红的舌头,吃得津津有味。而这名副手佣兵的裤子,早被兽齿撕扯烂了,大腿和胸腔上的肉,早已掏吃殆尽。他的面部也被吃没了。
我并不介意几只灰毛豺狼吃掉谷坡下的尸体,但这些野兽咬坏了尸体上的衣物,却令我有些着急。即便如此,我怪罪它们的同时,心里也泛起了几丝喜悦。这支入境走私的驮队,总算全被干掉了,我该“收割“他们了。
我一溜小跑,找回自己丢弃的钢弩,然后把箭矢安装在上面,接着便往那群沉浸在盛宴中的豺狼靠去。既然棘手的敌人已死,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动用枪械,毕竟不必要的枪声是我自己都很敏感的噪声。
绕到栓着矮脚马的大树下,我静静地站着,那几匹矮脚马确实通人性,它们见了我之后,先前那种因豺狼靠近而引起的恐慌随即消散,仿佛知道自己又有了主人的保护。
四五只灰毛豺狼,见我背对着马匹往前靠近了几步,居然误以为我要与其争抢食物,便耸起沾满人血的嘴巴,露着锋利骨白的獠牙对我低吼。似乎在警告我躲远点,这里没我的份儿,它们只是消化一会儿,还会接着吃。
“嗖嗡。”一根箭矢飞射而去,噗地一声扎透了那只体积最大的公狼的肚子。“嗷嗷,嗷嗷……”其余几只豺狼,看到头狼的惨叫和汩汩冒血的肚子,这才明白过来,纷纷夹着尾巴逃窜进灌木丛,不见了踪影。
第四卷 斗岛 第五百四十八章 … 五张血渍军人证
“It’s…mine”我嘴角挂着歪笑,打跑了它们,就该轮到我清点自己的战利品了。首先,我把赛尔魔佣兵的尸体拖下斜坡,塞进了一簇茂盛的植物下,然后又把那些狼籍的帐篷收敛起来,也统统塞进矮树下。这样一来,满地血肉的现场瞬间缩小了。
我将六匹矮脚马的缰绳解开,把它们栓到了另一处草木茂盛的地方,以便它们早点吃饱肚子,然后驮上东西,跟着新主人回家。
这支走私驮队,一共载有十二个箱子,其余六个箱子和几个包裹里面,尽是药品和食物。这些药品很齐全,甚至连治疗拉肚子、感冒发烧,急性过敏的药物都有。我并不排斥这些西药,至少回去之后,我们住在竹楼时有个头疼脑热的小病,也可以自己解决了。
食物没太多新口味,除了罐头和饼干,别想找到一个新鲜的水果爽一下胃口。但第七个箱子里面的东西,终于让我期待已久的心情激动起来。八十万人民币现金,整齐地摞在一起,被一层层保鲜膜裹着。
有了这笔现金,我对那些尸体上被豺狼咬去的首饰之类的失落感,算是大大抵消了。因为,我拖拽过来的那几具尸体,只要被豺狼围着啃吃过了的,几乎都没了耳朵、手指和脖颈肉。我也在周围染满鲜血的草地上找过,除了一串粗长的金项链,其它全无所获。
我坐在被一大片青藤遮盖住的石头底下,细细翻找着这些箱子,心里很是惬意。凡是现金和值钱的东西,都被我塞进自己的小挎包,直到装满了之后,我用手轻轻拍拍包裹,粗略估值一下都够得上百十来万。
最后的五个箱子里,尽是一包又一包的小药片和白色粉末。以前在东南亚时,我见过这种枣红色的玉米粒大的药片。在当地购买的话,一粒大概35…40个泰铢。
但在当时的佣兵营里,各种阴险凶残、卑鄙龌龊的人都有,却没一个人敢去碰这种“物美价廉“的东西。因为,一旦被上级发现某个佣兵吸食麻醉品,脑袋上会被毫不犹豫地打进一颗子弹。不难想象,当一名佣兵执行任务时,却突发毒瘾,抱着步枪两眼昏花,谁又肯再把哪怕一粒米饭浪费在这种工具的胃里。
价格和价值,在大部分人眼中,似乎很难区别。他们几乎像幼儿园里的儿童,分不清“糖果”和“毒药”。我粗略算了一下,这五个箱子里的毒品,仅一包包的药片,就多达五十万粒。
这种数量,一旦走私进人口大国,在各大城市出售的话,每一粒的价格,会增值到80…100元人民币。价格上,贩毒者可以获利4000…5000万人民币。当然,穷而不坚和富而不强的人们,总是可以慷慨地消费掉它们。
我虽然很需要一笔钱,但这些毒品却无法充当现金。我多么希望这些小药片是一颗颗的宝石,假如那样的话,我把它们藏在这样的深山老林,取而用之又是何等的便捷。
最后,我不得不把这些毒品从箱子里统统倒出来,用匕首割开包装后,分别塞进那几具死尸的胸腔,再一齐埋进潮湿的土壤里。腐烂会让它们变成肥沃的土壤,长出美好的绿色。
栓在不远处的六匹矮脚马,差不多也吃饱喝足了。我把从死尸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每一件的口袋掏了两遍,除了子弹和伪造的中国居民身份证,也找不出什么了。有些沾满污血的衣物,缝补之后能穿的,我也打算带回去。
最后,便是那个赛尔魔佣兵的尸体还没被搜查,裹在他尸体上的衣物,也是比较完成的,没有遭到野兽的撕咬。自从在云南暂居以来,我一直想买一套正规的军用丛林迷彩装放着,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看来,我几乎有两件可以穿了。最先被钢弩射死的那名斥候佣兵,从他身上往下扒衣服时,就很中意他这套美军ACU全地形数码迷彩服。在以前的佣兵营地,常有士兵穿着这种品牌的迷彩套装炫耀。但服装穿在他们身上没多久,上面就多了弹孔。
赛尔魔佣兵身上,穿着的衣服更令我欣喜,竟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现役MCCUU…MARPAT数码丛林迷彩服。一边扒着这家伙的衣服,我一边不自觉地好笑。看来,美国人已经很聪明地把他们的大兵形象神勇化了。这一点,即使刚入伍的美国新兵,在没有舔舐到“世界肛门”之前,也这么认为了。在经历过血肉战场的老兵眼里,身边总是需要一群被政治文化麻醉了的“追星族”,一群用脑袋去试探冷枪的炮灰。
但我脚下这名拜菌匠,身穿这样的迷彩装,其用意则叵测的很。我甚至在想,他一旦脱离了走私贩毒的驼队,会不会冒充一名美国大兵,在云南的山里乱跑。等那些怒目而视的边防战士瞄准射杀他之前,拜菌匠甚至可以坐下来,利用对手打电话请示上级,然后上级请示外交部的时间差,吃完一个牛肉罐头。
当我把赛尔魔佣兵的尸体翻过来,才发现他脸上中了三枪,血流满面的五官,被淤血憋得发紫,酷似一个哭泣的僵尸。
翻找他身上这套迷彩衣服的口袋时,同样找出了一些子弹和证件。但我最不希望看到的证件,还是看到了。五张带着几日前就干涸了血渍的军人证书,被这家伙塞在口袋里。我翻开五张军人证书,上面尽是越南人的名字和文字。很显然,他们从越南边境过来时,杀了五名越南边防军。
天色已经逼近中午,我没敢再耽搁,毕竟离开竹楼已经两天多了,我得在太阳落山前尽早赶出大山,回到村子里。于是,我把赛尔魔身上的东西,一股脑塞进箱子,等回去之后细看。
六匹矮脚马被连线在一起,我一个人背后几把步枪,一边用朴刀削砍挡路的树枝,一边牵着它们往竹楼的方向走。脚下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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