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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畏惧死亡,只是害怕死亡之前的那阵痛苦和等待死亡的过程而已。在一次次重复着同样的死亡的时候,就算比常人多了几乎一倍的生命,也已经无所谓了。因为那种恐惧,我早已体会到,并且不想再“享受”一次了。
【巨丑的字体,打着尺子写了,但歪歪扭扭的程度依然不减。用了奇怪的恶俗的褐红色粉彩笔。】我说,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啊。我明明安排了很好的剧本不去走,明明可以脱离的命运却不去脱离。
如果只是因为懦弱想要放弃就不要把责任全部推到作者身上啊!如果是厌倦了死亡就想尽办法好好活下去啊!如果真的想离开的话,为什么不去努力啊?我会…放你走的,毕竟你和剧情没有任何关系啊。你只是个无用的,无用的弃子而已。
我只是想让你明白而已,我只是想让你早一点懂而已啊,明明╮(╯_╰)╭。真是的,所以说你们这个年龄段的人越来越讨厌了,明明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小心思,非要遮遮掩掩的,自以为努力和悲伤就能让一切都俯首称臣一样。
是有多少个二十九年了喂,你还不懂吗?这种痛苦…只有你能承受,也只有你,能懂。
【原来字体】不要当留言本啊…我。不懂。
作者有话要说:
打尺子的巨丑字体是我的。
第159章 二三世界
十一月二十六日,天气,阴,心情,阴。Date,4。
我十分不开心。不是别的,余诗蔓前几天来找我了。别误会,这不是第八次轮回,还是第七次。再过四天,就是我的生日,或者说是祭日了。也就是说,我在这个世界上能呆的时间也只有四天了。
余诗蔓是来给我送东西的。一张普通的纸,看得出来有些年头了,至少也是两三年前的事情。就几个字,歪歪扭扭的,很难让人分辨清楚。这个时候的余诗蔓显然已经被附体许久了,真难为那群男人能放心让她一个人来精神病院。
她说:“那个上面,写的是…胡艾歌,我喜欢你。三年前我服下氯化钾自杀,被抢救过来了。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就写下了这个,后来我性情大变…你应该明白的吧?算我相信你一次,别告诉别人。”
然后她就蹬着近十厘米的高跟鞋走了。姿态高傲不可一世,明明走在精神病院里也时尚的像是在走T台,引得周围医生护士纷纷侧目,一个小护士甚至还打翻了装药的托盘,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扭头继续看。
“胡艾歌,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余诗蔓。只是一直都还没来得及对你说出口。我喜欢你的每一个样子,笑着的,哭着的,坚定的,温柔的,喜悦的,悲伤的。我喜欢你独自坐在教学楼下的小花园里读书的样子,也喜欢你拉住我的袖子说我难过的样子。
当你的生命猝然消逝,而我却一无所知的时候,我才开始后悔,为什么当初不早一些说出那句话,为什么不在你隔着电话号啕痛哭的时候,说一句没事的有我在,为什么不在你写下字条的时候,义无返顾的来到你身边。
我喜欢你啊,余诗蔓。为什么我不能早一点说出口。我本可以像别的男孩一样勇敢地向你递出情书,却碍于情面不敢透漏。我本可以用我短暂的余生和你相守,却终究在这个苍白的囚笼里了却此生。我本可以,我本至少可以向你大喊一句我爱你——
可是爱太沉重了,不管多少次,我都肩负不起这份重担。
我承认我的懦弱。然而我如今依然无法爱你,因为那玩意对我来说,太遥远了。我宁愿他人用你的躯壳去塑造另一个人生,也不愿意用我这苟延残喘的几年拖累你尚且年轻的生命。好吧,这些当然都是借口,最主要的是,我已经有爱的人了,付出的爱已经够多了。
相比尚且遥不可及的水中花镜中月一般的相濡以沫,我也只好选择与亲人互相扶持了。那种卑微的玩意,我不需要,更不敢要啊…余诗蔓。我喜欢你,但是谁的喜欢字字染血,是用生命小心翼翼地祈求来的?这样的爱别说你厌恶,就连我自己都不想要。
祝安好,相信你无论在哪里都能过得很好。毕竟,你可是在绝境中都要站起来微笑的人。从你的笔记本上摘抄,希望你不要介意。
啊,好像不小心又写的太多了,还写成了家信…好吧,那就这样吧,我得好好准备一下了。为了迎接我的死亡,以及后续处理,可能也就没时间搞定这些了,我已经得到了下次轮回的剧本了。
下次轮回的话,也就没时间写这个了吧。【之后无人回复,日记到此结束。】十二月九日,今年冬天的初雪。我居然没死。我没把这些事写在日记本上,它在六年前的十二月一日,就已经彻底地消失了。至于余诗蔓他们,大概也过上自己的生活了吧。总之,所有人都很幸福。
我的干女儿坐在一旁两眼放光的看前一段时间很火的一部韩剧。她比我小整整二十岁,今年刚上高一,充满活力的年纪,人活泼可爱,说出来的话也很有趣。看着她,我总有种自己已经老了的感觉。
好吧,都三十六了,不惑之年,和还在上学的年纪自然已是天差地别。在她抱着电脑大喊都叫兽好帅颜值好高求嫁的时候,虽然不能和已经成家了的同龄人相比,但我已经在切真的考虑娶个媳妇的问题了——尽管我觉得我的智商和情商似乎依然还停留在她那个年纪。
我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这孩子,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心爱的韩剧。她的侧脸很干净,眼睛很大,皮肤很白,头发很黑,嘴唇很红。但完全和余诗蔓不像,她和云轻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说来也奇怪,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莫名其妙的成为了朋友。云轻还让我当了她女儿的干爸,虽然蒋麟华。
也许我们家的人就是和喜欢过的人投缘,但总是娶不到吧。比如父亲,比如哥哥,比如我自己。我们总是在相同的圈子里兜兜转转,到最后,即使明白一切,即使遍体鳞伤,也只是沉默地掩藏起来,从不多言。好吧,这样说实在是有点过分文青了。
正当我愣神的时候,小丫头突然转过脸来,对着我很认真地笑了一下。我正不明所以,她便一副煞有其事的样子,用指节敲了敲桌面,故作深沉地说:“二爸,你知道吗?据说初雪落下来的时候,所有谎言都会被原谅。”
我笑了,走到窗边,抽出一根烟,点燃。烟雾顺着窗户飘出去,火光映在略显晦暗的窗玻璃上。
谎言吗?
我早就原谅了。
耳畔丫头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些什么。比如老师不让带手机不让留长发超讨厌,比如隔壁两个男生似乎在一起了让她的世界观收到了沉重打击,比如上学什么的真心神烦好想快点长大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什么的。我却突然觉得,真想回去啊。
然后笑了起来。
回不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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