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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第1页)

罗通虽然聪明,但脑子没有卫宏转得快,只以为卫宏是对他好,当即乐呵呵的应了一声,对着满桌的人挨个叫了声哥。本来李德謇挺不待见罗通的,结果听了这声哥,也露出了笑容,拦着罗通的脖子。信誓旦旦的认了这个弟弟。

把罗通给收拾服帖了,下面就是李崇义了。李崇义年纪和罗通一样大,但做事风格却软弱许多,虽然有个厉害的爹,但从李崇义身上着实看不到什么前途。对于这样的孩子,卫宏也没有多想,既然无利可图,那就单纯的把他当成自家弟弟来疼爱吧。退一万步说,李崇义他爹这几年还是很风光的。单凭这层关系,就不能怠慢了李崇义。

李崇义到现在还滴酒未沾,卫宏也没有劝他喝酒,就这么红口白牙的说道:“崇义。知不知道那日我为何打你?”

李崇义挠着脑袋,疑惑道:“我回家把事告诉我爹,我爹说,可能是因为璇青姐姐。”

的确是因为这事儿。但卫宏却不承认,转了个弯,言道:“你爹说错了!就你家在京城的地位。我还能不认识你家的马车吗?便是我认出了你家的马车,知道里面坐的人是你,为何还要动手打你?”

李崇义摇了摇头,一头雾水道:“不知道。”

卫宏将李崇义叫到身边,笑道:“我这是为了认识你呀!有句话叫做不打不相识么,还有句话叫做,打是亲骂是爱。”卫宏大大咧咧的说着,也不知道是把李崇义当成傻子,还是把自己当成傻子。反正卫宏是摸透了李崇义的性格,这小子太软,没什么坏心眼,想法就比较单纯,随便一糊弄,他就会信以为真。

闻言,李崇义眼前一亮,兴奋道:“先生所言当真!”

卫宏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自然是真的。”见李崇义信以为真,卫宏心里直发笑,也甚是喜欢这个单纯的孩子。

李崇义见罗通喝的七晕八素,觉得喝酒是男人都应该干的事,当即便自己满上一杯酒,红着脸,鼓足勇气,给卫宏敬了一个酒。一杯酒下肚,便也喝开了,与卫宏几个大老爷们混在一起,一直喝到天明才算作罢。

卫宏和程处默、李德謇、尉迟宝林,也算是老酒糟子了。便是喝到了天亮,依旧醒着。而房、杜二人还有雷楚寒,则趴在桌子上昏睡了过去,至于罗通和李崇义更不用说了,早已不省人事。

看着东倒西歪的罗通和李崇义,卫宏直砸吧嘴。罗通倒还好说,李崇义就比较难办了。若是就这么给送回去,被李孝恭给知道了,肯定会怪罪卫宏给他儿子灌酒。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男人么,哪有不喝酒的。当即,卫宏便差小厮,挨家挨户的去叫人,让人把不省人事的几人给接回去。

卫宏和李德謇他们依依惜别之后,在酒楼等了一会儿,直到宏远商行把护卫派来,卫宏才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回走。在回去的路上,卫宏心里琢磨。这晚上喝了一通酒,也算是有所收获,收了罗通和李崇义这俩小弟,对未来的价值可谓是不可限量。看来这酒,隔三差五还是要喝一下的,能多认识几个朋友也是好的。毕竟对于男人来说,人脉是极其重要的。有了人脉,就相当于有了一切。

等卫宏回到家的时候,家里的人都已经醒了。李家三姐妹正在正堂说话,远远的见卫宏被护卫搀扶着回来了,便连忙凑上去。李璇青虽然见到卫宏有些尴尬,但还是开口言道:“这眼看着大婚的日子就要到了,怎么还喝这么多酒?若是耽误了婚事,我可不饶你!”

李秋兰从来没和卫宏拌过嘴,也没训斥过卫宏,但这一次,为了二姐的婚事,李秋兰还是破天荒的,训斥了卫宏一下:“还有三日便到了婚期,这种紧要关头,你还要喝这么多酒,岂不是没将二姐放在心上?你可知婚事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多重要?”

李若华从护卫手里接过卫宏,甚是心疼的看着卫宏,轻言道:“姐姐,秋兰,你们就不要再训斥他了。便是说再多他现在也听不进去,还是弄点热水,给他熟悉一下,让他赶紧歇着吧。”

第二百九十七章婚期倒计时【求推荐!】

五月的京城,正处在春夏交替的季节,早上属于春天,带着丝丝清冷之意;中午属于夏天,烘烤的家狗止不住吐着舌头。李若华一老早就在老妈子丫鬟的服侍下,换上了大绿色的钗钿礼衣。与印象中的不同,这个时代的婚服,色调主打绿色,尤其是女子的婚服,一定要用大绿色当主色。在绿色的基础上,可以搭配一些红色或者黑色,与后世传统的中国红有着极大的出入。相比于女方的绿色礼服,男方礼服的颜色则使用的是红色,以红色为主颜色,适量的搭配一些黑色。

无论古今,女人对‘婚服’的免疫力几乎为零,每一个女人从情窦初开之时,就开始幻想着自己穿上婚服的那一刻。而女人这辈子最美的时刻,也就是婚嫁的当天。

成亲,对于宏远商行来说是一件大事,同样,在整个京城也掀起了一阵热议。尤其是京城为数众多的‘恨嫁女’,茶余饭后,姐妹聚在一起,话题始终是离不开宏远商行的大喜事。整个京城都在紧锣密鼓的迎接着这桩婚事的时候,主角之一的卫宏却不见了踪影。

若是其他人,在当新郎官的时候,定会规规矩矩的等在家里,紧张的迎接着大日子的来临。可卫宏,此时却和李德謇、程处默等几个哥们,聚集在卫公府密谋着什么。就连丫鬟仆人进来送茶,也要赶紧放下走人,不可在屋里多待片刻。一直到距离成亲开始不足两个时辰的时候,卫宏等人才从屋里走出来。

出了屋子,卫宏在李德謇耳边低声言语了几句,便快步离开了卫公府。而李德謇则唤来十六个仆人,命仆人从屋里搬出四个大榆木箱子,秘密将箱子运送到宏远商行附近藏起来。随后,李德謇让尉迟宝林和雷楚寒。前往京城最好的画坊去取一样东西。再派程处默和房遗直前往京城各大知名青楼,将但凡是有名气的歌妓舞姬都给请来,一律送到宏远商行附近。等李德謇和杜荷准备离开的时候,在门口碰上了罗通和李崇义。

一见面,罗通便喜不自胜,满面春风的言道:“先生要的金刚石我给找来了!那太史令傅奕好生小气,我和崇义从昨天就开始和他要,最后还是拿出我爹给我留下来的遗物镇纸玉狮子与他换,他才答应把金刚石给我们!”说着话,罗通用胳膊肘戳了戳李崇义的肋骨。让李崇义把金刚石拿出来。

金刚石就是俗称的钻石,在我国最古老的诗歌《诗经》中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记载,其中的他山之石,就是所谓的金刚石,也就是钻石。不过那个时候,金刚石极为罕见,世人知道的讯息也少之又少。到了这个年代,有一天竺僧人用金刚石冒充佛齿。坚不可摧,引众人膜拜。后来被反佛斗士太史令傅奕的儿子用羚羊角将金刚石从佛口中击落,至此,金刚石便落入了傅奕手中。

卫宏虽然身在这个时代。但思维想法还是停留在他自己的年代里,在他看来,无论是中式婚礼还是西式婚礼,都应该送给妻子一枚钻戒。以表达对妻子忠贞不渝的爱情。卫宏知道傅奕手中有一块金刚石,便让罗通去要。当然了,金刚石不是白菜。想要得到肯定要付出代价。只要罗通能要来,无论有什么付出,都由卫宏一力承担。为了成这个亲,卫宏也算是下了血本了。

李德謇从李崇义手里接过金刚石,放在手里颠了颠。这颗金刚石约么有李德謇小手指甲大小,看似不大,但在金刚石里面,也算是分量颇重了。李德謇将金刚石塞进怀里,贴身放好,让杜荷带着罗通和李崇义先去宏远商行,自己的前往玉石店。

另一方面,卫宏终于回到宏远商行。一进门,便看看见婉娘挺着大肚子,站在院子里徘徊。见到卫宏,婉娘一只手抚着肚子,一只手挺着腰,连忙迎上来,拉着卫宏的胳膊就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急迫道:“都火烧眉毛了,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呢?若是耽搁了婚事,该如何是好啊。快快快,快回去换上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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