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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珊被他逗笑了,本来低落的心情冲淡不少,“别贫。都几十岁的人了。”“宋家那边怎么说?”她走上前,手心盖上沈时如冰冷的手背。“还怎么说。”沈时如冷笑,“雷声大雨点小,还没忘要入股锦城的项目。”裴珊气愤,手抬起,下意识往下一拍:“我呸。这狗玩意儿,什么东西!欺负我裴珊的女儿,老娘没弄死他弟媳就是好事了。”沈时如皱眉,收回自己挨了一巴掌的手,低声:“文雅点。”“文雅个屁。沈时如,这么下去不行。般般这一天没个定性,我就心里发慌。若是以后再出来这种事,谁能保证她平安?现在是梁家,以后若是王家李家呢?”裴珊说着说着就真的心口发慌起来,“现在的男人一个个都是八百个心眼子,算盘打得我在这都听到了。就冲如今般般头上有沈家百分之五的股份,就足够他们上刀山下火海。”裴珊急得团团转。女儿这么单纯,若是被个中山狼骗走了,可怎么办?沈时如摸了摸鼻子,心想老婆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他和儿子还在船上呢。“之前老谢家的大女儿不是死活要嫁给她的助理吗?离婚闹得满城风雨,男方又是出轨又是抢财产”沈时如:“我知道你的担心。可惜了,赵家那小子比般般小两岁,不然我都从小撮合他俩了。”裴珊表示赞同:“是的,比般般小的可不行。得找个成熟稳重的,不然给男人当妈简直是倒霉一辈子。”裴珊非常愁。虽然现在小年轻谈恋爱已经不说什么门当户对了,但细细琢磨,那些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又能坚持多久呢?裴珊知道,她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也知道不论女儿认定谁,她最终都是祝福。但她不想赌,还是得找个知根知底的人家才行。夫妻俩在书房里,悉悉索索地交谈,把圈子里看得上眼的人家都挑了一遍,发现既要年岁相当,又要门楣相配,还要自身条件优秀的男生实在是太少了。裴珊一边思索一边翻着沈时如书桌上的文件,手肘不小心碰掉了一堆邀请函。“这是什么?”裴珊惊奇地看着地上的一张邀请函,因为那海豚的标志太过抢眼,在一众邀请函里显得格外特别。“傅家的?傅家和我们家没来往啊。”裴珊把这张邀请函单独捡出来。一场傅家做东的赛马会邀请函。地点在港城。沈时如瞥了一眼那张邀请函,“不知道。早上送来的。”圈子里都知,傅家常年和赵家政见不和,沈家是赵家的派系,自然和傅家来往甚少,平日里在同一场合遇见,也只是点头之交。“傅家”“他家儿子今年二十七吧?”夫妻俩多年的默契,交换一个眼神。“我不去。”沈常乐拿筷子对着盘子里的鸡肉一顿戳戳戳。本来家里的厨师做菜就不合她胃口,现在好了,更没有心情吃了。爸妈也不知抽什么风,无缘无故要她去港城玩一圈,她下个月要和制片人副导他们一起选角讨论剧本准备开机,根本没有时间到处瞎逛。“你不是说港城的小吃不错吗?昨天发生那种事,你也吓坏了,正好出去玩几天,换换心情。”裴珊有些心虚,说完就低头去喝汤,假装很自然。“我们和傅家又没交情,我去做什么呢?到底是看马还是看男人?”沈时如咳了两声,“什么看男人,当然是去主要是看马。赛马会后有马匹拍卖会,你帮爸爸选一匹拍下来,养在港城,或者运过来也行。”“真的是想买马而不是想撮合我和哪家的少爷吗?”沈常乐有着无比敏锐地嗅觉。他们家和傅家从来就没交情,无缘无故跑去港城参加傅家举办的赛马会,这摆明有猫腻。“真的!你妈最近看港片,迷上了骑马。”沈时如给裴珊使了个眼色。“对对对,那马得去现场挑才行,照片里看不出来好坏,几百万几千万的东西,你不得给妈妈掌掌眼?”裴珊话锋一转,“当然哈,般般非要看男人我和你爸也阻止不了啊。不过这看男人也是一样。得擦亮眼睛,好好挑才行。若不是好的,那还不如不要,免得留在身边是个祸害,你说是不是般般?”沈常乐:嗐,所以还是看男人。沈常乐苦恼地望着一桌子菜,勾不起食欲,可偏偏肚子又被喂大了,不吃就容易饿。--“那姐姐晚上多吃点吧。家里的饭肯定更合心意。”某人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回响。沈常乐嚼着蜡一样的空心菜,心里越想越不对劲。草草吃完晚餐,沈常乐洗了澡,吹干头发后半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出神。要去港城的事,她先放一边,既然答应了父母会去,就不必多想,她现在更想知道自己日渐刁钻的味蕾和日渐扩容的肚子,以及日渐旺盛的对食物的欲望是怎么回事。她今晚也强迫自己吃了六分饱,却没有一种享受食物的愉悦感,反而像完成一桩任务。沈常乐惊讶地坐直身体。难不成

她的胃已经被路听野掌控了?这是最糟糕的结果!就在此时,摆在一边的手机震动了下,沈常乐拿起来,点进去新消息。路听野:【大小姐,您今晚吃的好吗?】这家伙!正好想到他,他就来微信了。沈常乐:【吃的很好。特别饱。家里的饭菜就是合胃口。】沈常乐:【谢谢关心】发完消息,沈常乐安抚了几下自己的肚子。对面不知道是不是被她这两句话气到了,一直正在输入中,好久屏幕才滚出一行字:【行吧,看来是不需要我送外卖了】沈常乐:【外卖?】路听野:【图片】点开图片,暖色路灯下,一只干净精致的手抢占视线,骨感分明的食指漫不经心地挑着朴素的布袋子,带着几分轻佻,蛊人心。沈常乐放大照片,越看越觉得眼熟,很快,她反应过来,这不就是春和公馆铁门前那条山路的路灯吗?沈常乐直接拨了电话过去,对面接通。一声懒懒地“姐姐”从听筒里传来,带着低醇勾人的磁性,沈常乐感觉到心跳慢了半拍,莫名其妙地。“你在我家前面?”“嗯”“都八点了,你跑来做什么。不对,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这?我应该没有告诉过你我家地”沈常乐起身走到卧室的阳台,推开玻璃门,从三楼的露台向外望去。今晚的月色很美,像梦中月一样清冷皎洁。远处是盘旋弯曲的山路,寂静无人过,唯有树和路灯相伴度过每一个夜晚。视线尽头,年轻男人穿一身黑色机车夹克,黑色休闲裤,肩宽腿长。他懒洋洋地背靠那根孤零零的路灯,温黄的光线如今晚的月色,自头顶而下,落了他满身皎洁。在她走出阳台的那一刻,男人掀起眼皮,笑着冲她扬了扬手机,无声说了两个字。不用想,大概率是「姐姐」沈常乐举着手机,声音停止,有片刻呆滞,刚刚漏掉的那半拍心跳到此时也没有补上来,节奏器依然是那个节奏,但心跳早已慢得不成调子。他就像天外来物,突然降落。好半天沈常乐才对着听筒出声,“你来做什么?”听筒里的声音慢悠悠:“还不是怕你饿。大小姐。”作者有话说:路听野:我先送外卖,摸清楚地形。到时候就可以送炮上门啦!!沈常乐:上一章:红色珍珠是某个地方的小珠珠。口口口口。今天浅浅算个双更,下一更在星期五晚上十点!!星期四没有了,因为星期五上夹子!孤男寡女沈常乐折回去,拿了件及脚踝的长风衣,当然不可能从大门出去,从卧室露台的楼梯下来,一路走小花园的侧门出了公馆。夜深人静的山顶,气温比市中心要低个两三度,抬头是一览无余的苍穹,月色温柔皎洁。沈常乐双手环抱,挡一些料峭凉风,其实她身上不冷,露出来的光脚脖子有些冷,她没留神,直接踩拖鞋出来的。路听野见她远远走过来,空空的一节脚踝白得刺眼。他大步流星走过去,脱下外套,不由分说地盖住她的脚踝,两只袖子在后面打一个结,固定住。男人高大,衣服也大,还带着体温。“怎么不穿袜子就跑出来?”路听野语气微沉。沈常乐只觉得他大惊小怪,没穿袜子不很正常?她在家还经常赤脚走路,“不用这样,衣服会弄脏的。”路听野:“衣服拍拍灰就干净了。女人的脚比较矜贵,冷不得。”脱了外套,他单穿着黑色短袖t恤,胸口挂着一根朴素的银色羽毛项链,体恤版型偏廓,可还是显露出他结实流畅的肌肉线条,手臂整个露在外头,蜿蜒的青筋很明显。“我冷是为什么?还不是你不打招呼就跑过来,你突然出现在我家,你吓谁呢?”沈常乐忽然脸发热,瞪他一眼,语气在凉风的映衬下格外娇矜。倒不是怪他跑过来,也不是怪他不打招呼,也不是怕被家里人看见。都不是。就在露台上看到他出现的那一刻起,她心里就开始冒出一些怪异的情绪,像一片修剪整齐的草坪上冒出几簇向风而生的杂草。就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是为什么。“没有吓唬你。”路听野叹气,沉默了片刻后才低低说,“我突然过来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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