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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这章大哥的戏份有点多,嘿嘿,别介意。最近天天迟到,所以我还是继续发红包!明天应该可以正文完结~可以点番外~故事结尾九月的天气舒爽不少,几场小雨过后,温度陡然降了下去,少了灼热的阳光,蝉鸣也不再聒噪,今年的夏天走到了尾声。因昨日下雨,金山公墓一片氤氲的潮气,墓碑被雨水洗刷过,尘土褪去,崭新又洁净,仿佛一直安静地沉睡在这,没有留下过岁月的痕迹。沈常乐怀里捧着一束栀子花,也是洁净的颜色,她轻轻把花放在墓碑前,视线停留在墓碑上的照片。那是一个很美的女人,笑起来的样子很温婉,仿佛是被人保护在象牙塔里的公主,从未被这世间的污浊侵蚀。可沈常乐知道,她这一生没有一天是活在阳光下。沈常乐很沉重,看了眼身旁的男人,他深邃的轮廓在淡金色的阳光下多了一层柔和。察觉到她的视线,路听野也侧头看着她,两人对视一眼,他翘起唇角,抬手在沈常乐头顶敲了敲,“愁眉苦脸做什么,又不是丑媳妇见婆婆。这么漂亮的儿媳妇,我妈肯定高兴地在那边炸鞭炮。”沈常乐瞪他一眼:“你不会说话就别说了。”教训完路听野,她收回目光,又看向照片上的女人,语气明显认真很多,也温柔了下来,“对不起,阿姨。今天才来见您,希望您别怪我。”“我妈肯定不会怪你。”路听野插嘴。沈常乐又好气又好笑,在他那劲瘦的腰上掐了一把,“别犯浑,在你妈面前能不能表现好一点啊?”路听野的眼睛比往常还要亮,浅色的瞳孔像琉璃珠子,他伸手圈住她的腰,痞里痞气地把人往怀里拢,冲着墓碑慢悠悠开口:“妈,你儿子出息了,给你把儿媳妇带来了。你瞅瞅,是不是比照片还漂亮?”他这么一说,沈常乐真觉得冥冥之中有一种温柔的目光在打量着她,脸上逐渐染上不自然的羞赧。“妈妈,上次说的那事儿,你也不用担心了,现在一切都好,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永远都是路听野。”“不会再变了。”路听野声音低了下去,很郑重。沈常乐笑了笑,点头,“对,阿姨,他永远都是路听野,永远都是您的孩子,也永远都是您的骄傲。当然,也是我的骄傲。”两人在墓碑前牵着手,贴的很紧很亲密,此时有温柔的风拂过,吹起一地的栀子花香,吹到了很远的地方。路听野滚了滚喉结,鼻头发酸,仰起脸,对着青瓷般的天空,好一会儿才调整情绪。他像一片飘泊的叶子,被她从水中捞了起来,带回家珍藏,夹在她最爱的那本书里,有了一个家。他在这个世界上不再是孤身一人,他有了她,有了家。他此生最炙热的爱也同样炙热地爱着他。在此之前,他从没有想过,他还能得到爱。他灰白色的人生永远添了一道热烈的色彩。“大小姐,你有时能不能别太煽情了。”路听野呼出一口气。“那是因为你太软了,听野哥哥。”沈常乐勾起唇,眼波流转,很是俏丽。他软?温柔的氛围瞬间散了大半,路听野咬了下后牙槽,眼中闪过一道凉飕飕的光。“我软不软你比我清楚。”路听野边说边拿虎口握住她的下巴尖,迫使她抬起脸,拿似笑非笑的眸光凝着她,靠过去,气息洒落在她鼻尖,低声:“是谁在我身下喊轻点儿,说我戳得太狠了?”“嗯?软得话能戳你?”他最后一句几乎是耳语,像羽毛一样扫过她,暧昧的气息扑面而。沈常乐只觉得脸一下子就烧了起来,他也不看看这是哪里,说这种浑话,就不怕惊了什么今晚有东西来找他?哪有人在墓地里口吐轻言的!“你闭嘴!”沈常乐气呼呼地看着他,脸上染着红晕,眼中全是娇意,她最近胖了些,一张妖冶的面孔越发美艳晶莹,瞪起人来就跟勾人似的。“你妈面前你也敢说这些!”路听野闲闲笑着,挑眉:“我妈巴不得我俩蜜里调油。”“谁跟你蜜里调油!”沈常乐气得打他,这下好了,也没脸待下去了,好好的第一次见面被他弄成这个鬼样子。她只好对着墓碑鞠了一躬,小声说了一句下次再来看您,踩着高跟鞋一溜烟就跑了。路听野看着她的背影,笑出声:“喂!般般!”男人冷不丁叫她的乳名,沈常乐顿住,疑惑地回头去看他。紧跟着,男人勾唇,眸中是压抑不住的坏劲,他漫不经心开口:“问你呢,你男人到底硬不硬啊?”沈常乐尖叫,捂住耳朵,转身就走。到了车上,沈常乐喝了半瓶矿泉水才把体内的燥热压下去,把路听野翻来覆去骂了无数遍,骂到最后骂不下去了,反倒是笑了起来。别说,她有点吃他这一套。不然早就大棒子把他赶走了。路听野开车的时候倒是很专注,也许是和沈常西赛车那次把他心里的后怕勾了出来,之后他开车都规矩了很多。“最近怎么都没看你骑那小摩托?”沈常乐忽然开口。
路听野被她逗笑,“姐姐诶,我那可是川崎h2。”意思是,对他的宝贝尊重点,什么小摩托,加个小字简直就是瞧不起车好吗。沈常乐低低笑,“我说是小摩托就是小摩托。”“行,你说是小电驴都可以。”路听野趁着等红灯,伸手掐了一把她长肉的小脸,手感绝佳,“我那车从没载过女人,你下次坐就是拿了它的第一次。”沈常乐心尖微颤,抿唇笑了笑,随后假装淡定:“那它的主人呢。”路听野深深看她一眼,眸色幽邃,低声回答她的问题:“它的主人比它牛逼,第一次早被沈常乐拿了。”“里面外面都是。”他补充。沈常乐被臊得不行,手指扣了扣裙摆,小声问:“里面外面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你也是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性幻想对象。”“我第一次见你的那天晚上,我就梦到你了。”沈常乐羞得说不出话来。什么梦,自然不言而喻。路听野记得很清晰,那次早上起来,他先是无措地对着天花板发呆片刻,紧跟着冲去浴室洗内裤,整个人是火烧火燎的热。洗完后,才十六岁不到的他沉默地站在浴室里,静静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许久许久,最后他猛地捞起一把凉水泼在脸上,暗暗发誓。总会有一天,梦里梦外都是她。和傅家切割之后,路听野把所有的东西都寄给了傅砚泽,不论是别墅、车、银行卡还是傅家给的资产,还有一大堆的奢侈品,全部原封不动退回。沈常乐问他订婚对戒要不要退回去,路听野笑着说不用,这戒指是他给她买的。他一个大男人,给自己女人买戒指,怎么可能花外人的钱。不过那台柯尼塞格没有还回去,路听野直接买了下来,他和沈常乐在这台车上做过,他是绝不会让第三个人碰。路听野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依照傅闫封强势专横的性子,不可能会罢休,可一连大半个月过去,居然无事发生。再次收到傅家的消息是在新闻上看到傅闫封逝世的讣告。路听野完全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愣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紧跟着,傅砚泽的电话就拨了过来。“新闻看到了吗?”傅砚泽的声音有些低沉,背景音闹哄哄的,路听野依稀听到哀乐,大概是在灵堂里。“看到了。”路听野咽了咽,“到底怎么回事。”“电话里说不清楚,我派人来接你。小野,最后一次,你来给他带个孝。碑上不会刻你的名字,这个你放心。”“你不在,外界或多或少会议论,好吗?”路听野顿了顿,答应了他。灵堂就设在傅宅,场面蔚为壮观,前来吊唁的宾客很多,都是新闻电视上出现过的大人物。路听野思虑再三,还是穿上了孝衣。披麻戴孝,是他为傅家做的最后一件事,从此之后,恩怨两清。他也不会再恨这个已经成为一具冰凉躯壳的男人了。事后,傅砚泽找路听野谈了一次,没说别的,主要就是关于父亲的遗嘱分配。“父亲的遗嘱上写了,港城那栋城堡留给了你,那是你和小姨住过的地方,还有马术俱乐部的一半股份也给了你。本来你是可以继承傅家百分之二十的产业,但父亲的遗嘱上写了,必须是你进中奥中宇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获得。若是你想的话--”“不想。我不要,那是你的东西。”路听野打断他的话,垂着眼,声音很淡,“至于港城的房子和俱乐部的股份。”傅砚泽已经预料到了他会拒绝,可对方却一口应了下来。“这两个东西我要。”路听野笑了声,“不过,我可以转给沈常乐吗?”傅砚泽:“”“遗嘱里没说这东西不能送人吧?”傅砚泽:“”“那你找律师帮我拟一个转赠协议,我把这些都送给她。”傅砚泽无语,冰冷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弟弟,觉得他怎么能这么傻?还是被沈常乐那女的给传染了?“瞧你这出息。恋爱脑。”傅砚泽摇摇头,点了一支烟。他眉宇里带着疲惫,这几天忙前忙后,人情酬酢的事一大堆,还得稳定大局,整整三天都没有睡够五个小时。路听野看着傅砚泽沉默地抽着烟,不知不觉思绪飘远到久远的过去。远到他都快忘记了,他也曾有过很幸福的童年。港城的那栋城堡,的确是他为数不多的幸福的记忆。在那里,他最爱的妈妈每天都陪着他,还有对他很好很好的姨妈,他还可以和他的砚泽哥哥踢足球,和染染一块跑到山上打鸟。不知不觉间,他们都长大了。“哥。”突然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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