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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李栋握住她的手,说:“我明天再来,你还在这里等我吗?”
女子松开了手,点点头。33kanshu李栋笑笑,“好,那么我们明天见。晚上凉,别忘了穿衣服。”李栋转身走了。女子看他走远,从水里爬了出来,她一脚踩到沙地上,沙地坚实的回应让她吃了一惊,她连忙缩回脚,她发现沙地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脚印。女子觉得好玩,又踩了一下。她很快对脚印失去兴趣,走到树林里。她悄悄跟上李栋的脚步,朝着有灯光的地方走去。
(二)
城里大多住户都熄了灯,上床睡觉了。明天还得早起,做生意的、上田的、唱戏的……当然还有治水的。治水和蜀地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只要是蜀地的男孩子都想在都江堰的工地上铲一铲土,运一袋沙,似乎这样才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于是大群大群的蜀地男子从蜀地四面八方汇集到灌县来。为的是治水,当然还为了看看他们心目中的英雄:李冰父子。当他们发现在工地中那两个被污泥染黑的男子居然就是李冰父子,人们傻了。什么英雄,什么男子汉,到了工地还想着这些真要被人骂成混蛋了。只要到了都江堰工地,无需安排,人们自然会找到自己的岗位。这里铲土的人少了,把自己的行李放一边,接过铲子就铲;那里运沙的人少了,叫着“我来了”,跑上去接过扁担就扛……万爷爷天天点工人人数,天天都会多一些人。有一些人有空就来帮忙,发工钱的时候就跑了,说是为了治水还拿工钱怕媳妇笑话。还有些人,也不要钱,只要万爷爷在本子上纪录:“xxxx,x月xx来都江堰工地”就乐得像中了状元。
都江堰对于蜀地人民到底算什么,没人能说个清楚明白。反正只要是为了都江堰,什么事都可以搁下,什么活儿也得让道。甚至有人说:大王到了都江堰,也得下轿走过去。
想到这,李冰忍不住在房里傻笑,李夫人笑他“中了英雄的毒了”。李冰也不反驳,轻轻笑着解释:“终于有什么把蜀地的人们唤醒了。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吗?如果现在还有人对我说,蜀地这水治不好,我就把他扔到都江堰工地去看看!”
“看你得意的!”李夫人轻轻地说,她编草鞋的手不曾停过。李冰抱着妻子,像个孩子般地笑着:“接着就该操心凌儿的婚事啦,你说这丫头,怎么到现在都没人提亲呢?我们凌儿长得也不差啊。”
“你现在才来关心凌儿,晚了!不如好好关心一下栋儿吧!”李夫人扎好一双鞋,从李冰的怀里站了起来。
“栋儿?栋儿怎么了?”
李夫人摇摇头,“对男人还能要求什么呢?他们永远是孩子。”
“你说栋儿怎么了?”
“二少爷迷上了一个妖孽!”万爷爷忽然闯进了门厅,跟在后面的木顺对着李冰夫妇一阵傻笑。
“万六?”李冰吃了一惊,万爷爷接过李夫人递来的茶,一口饮尽,再次肯定地说:“二少爷迷上了一个妖孽!”
她从没有离家这么远。走了半里路,她开始不安了,她回头瞅瞅山上,确定还能听到岷江的波涛声,这才壮着胆,跟上前面那个矫健的身影。李栋的脚步如飞,但是她的速度也不差。不知道为什么,偷偷跟着自己的心上人,让她禁不住心口一阵跃动,血液一直上了脸颊。
她是在七天前遇到李栋的。那座山很高,森林里的树也长得好,到了夜里,月光都照不进来。城里人天黑不敢独自上山,她就在太阳下山后顺江而上,游到森林里去玩。她喜欢和那些树打招呼,虽然它们只能用唰唰的声音来回应她;她喜欢和林子里的小昆虫玩耍,每次它们都跟着她到处飞,直到筋疲力尽。她还喜欢那些河边的石头,被河水冲刷得冷冷的,圆圆的,大大的,让她想起她一个失踪很久的亲人。她会抱着那些冰冷的石头,就像当年抱着他,那种湿湿的、冰冷的感觉,每次都惹得她大笑。不过她有一段时间没有抱那些大石头了,她找到了更好的东西。
抱着李栋比抱石头更舒服。李栋的皮肤也是冷冷的,虽然他的衣服很碍事,不过她不敢去扯那件衣服。她曾经打过那衣服的主意,乘李栋不注意,把衣服剥下来,谁知李栋立刻变了脸色,吓得她又把衣服穿回到李栋身上。她明明看到他那坚实的胸膛,差一点她就可以触摸他心脏上的肌肤,差一点她就可以和他心灵相通。但是李栋……却觉得那件破衣服是世界上最值钱的宝物。对了,她第一次看到李栋时,李栋就穿着那件衣裳。黑色的衣裳,让她误会那是他的鳞片。她从不曾认错人,但是看到李栋独自在漆黑的森林里走着,一霎那,她以为那个离开很久的亲人又回来了。如果不是月光正好打在李栋身上,她一定会扑到李栋身上。
偏偏这时李栋走到了河边。月光打在他的身上,慢慢滑过他坚毅的眉角、高挺的鼻梁,还有坚实的嘴唇。接着是他的手、他的脚。月光无私地让她看清了这个人类的身体,高挺健壮帅气的青年男子的身体。
失望让她忘记了移动,李栋也看到了她。令人无法忘怀的黑色长发,光滑如水的肌肤,还有那双执着的眼睛。
一瞬间,两人没有说话。
只有树木骚动起来,不是惊恐的声音,不是痛苦的挣扎。为什么树木发出了欣慰的喜悦之声?发光的小昆虫们不顾自己的疲劳,飞到他的身边,纷纷张起自己的灯笼,好让她看清这个少年英俊。那天晚上,森林里过起了节日。那天晚上,她恋爱了。
她忘了应该去看着那些危险的人类在江边干的事情;她忘了人类对于她是多么危险的生物;她忘了她要找的亲人;她甚至忘记了自己……她每天晚上游到森林里,在石头上唱歌,只是为了等一个人类。为什么她会这么快乐呢?为什么大家都为她祝福呢?因为是好事吧,她爱上李栋是一件好事!大家都爱他,他又高又强;大家都喜欢他,因为他从不曾伤害这里的一草一木;只有他会用温柔的眼睛看着森林里的一切,虽然这双眼睛现在只能看到她;只有他会用有力的手掌抚摸大树的沧桑,而这双手现在只抚摸她;只有他会说出那么美的话,而现在他只对她诉说……
她是森林的公主,而他是上天送给公主的天神。
所以,她是最幸福的。
哪怕她不会说话,只要她听得懂他的话;即使她和别人不一样,但是上天下地他只爱她。
她一直这么觉得。
不过,她还是有一些不满。她只能在晚上看到他,然后他总会在一个固定的时刻回家。家是什么,她不明白。但是家是把他从她这里夺走的罪魁祸首。她讨厌家!可是她不能挽留他,他不要她的食物,他不要她的温暖,他要的只是回家。她急了,第一次急了。血液窜上她的心口,她想抓住他,想锁住他,想把他拉到岷江深处,只让自己抱着他,只让自己亲吻他,只让自己看到他!
可是她不能够。她抚摸着他,同样冰冷的肌肤,同样光滑的肌肤,她不想失去这种感觉。
“把他拉到岷江里,他会不会死?”她问石爬鱼伯伯。
“他是人类,当然会死。”
“人死了会怎么样呢?”
“会腐烂,和所有的生物一样。”
石爬鱼伯伯已经很老了,老到只能趴在河岸上吐泡泡。它恳求她把它带到江水深处。
“可是这样你会找不到食物饿死的。”
“没关系,总比被人吃掉,将骨头随处扔的好!”
她将石爬鱼伯伯送到江水深处,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她想大概要在很久很久之后,她才会去那里吧,因为龙的寿命很长,比一千年,一万年还要长。等到她需要去那里的时候,石爬鱼伯伯的骨骸也许早已化为河中的沙泥。想到李栋也会变成这样,一股寒气逼上了她的心头。
“如果李栋不能来岷江,我去城里会不会好?”她问森林。森林刷拉刷拉地发出一片反对之声。
“为什么?反正李栋很快就会死,我那时候就回来。”
她自以为很有道理的话,遭遇了一阵悲哀的叹息。小昆虫们发出哀伤的光芒。她不解地摇摇头,哪怕它们反对也无所谓。它们不就是些不会说话的树木和昆虫吗?只要李栋在我身边就好了,有了李栋就不用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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