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是,即便是原主不想要深究,但是两人分别的时候还是如期而至。
阿尔科隆要塞的居民们渐渐地发现了原主不老的容颜,十几年如一日的长相,怎么能够不让人觉得害怕?
阿尔科隆要塞的居民都觉得,原主定然是将灵魂献祭给了魔鬼,换取了现在的不老的容颜。
他们都准备好了,要将原主架在火架上,在上帝的面前处置了原主这个将灵魂献祭给魔鬼的人。
原主不想和阿尔科隆要塞的居民起了争执,所以在他们行动之前,原主就打算离开阿尔科隆要塞。
临行的前一晚,原主想要去问一问,罗斯福·特纳愿不愿意和她一起离开。
只是,原主没有想到的是,当晚的罗斯福并没有在房间之后。
而原主,在罗斯福的房间之中,发现了一些,让她震惊的东西。
血猎的武器!!!
这个发现,让原主难以接受,原主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居然是血猎。
原来自己从一开始察觉到的不对劲,居然是罗斯福的身份!!
自己因为自欺欺人,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居然一直都不知道罗斯福的真实身份是血猎。
自己养了血族的敌人十一年之久。
血族的女王,十一年来,居然和血猎同住一个屋檐下,这是多么可笑的笑话!!
原主当时的情绪崩溃了,她没有想到,自己不想深究的秘密,居然会是这个!!
里斯一直都以为,原主不带罗斯福一起离开,是因为原主觉得,罗斯福是人类,不适合和跟血族一起生活。
其实这是假的,是原主欺骗里斯的。
真正的原因是,原主知道了,罗斯福是血猎。
血族与血猎之间的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当时原主知道了罗斯福的秘密之后,并没有立马离开,而是在罗斯福的房间里,等着罗斯福回来。
罗斯福回来,并没有发现躲在房间之中的原主。
原主亲眼看到,罗斯福带回来的东西,有血族的气息。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有血族死在了罗斯福的手中。
身为血族的女王,本就应当是血族的守护神。
而她亲手养大的孩子,居然在猎杀她的族人,相处这么多年,她居然因为自己不想知道,硬生生的错过了发现这是事情的机会十一年。
整整十一年!!
当时的原主,要不是还记得,罗斯福是她亲手养大的孩子,说不定在看到了沾有血族血液的武器的时候,就应该亲手杀了罗斯福。
在经过了一个晚上的纠结之后,原主最终还是没有杀了罗斯福,不管怎么说都好,罗斯福都是她亲手养大的孩子。
十一年的感情,不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能揭过去的,原主下不去手。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一个小千世界狂热迷恋修行的少年获得大千世界半神的神格,人生从这一刻改变,跳出法则之外,逆天顺天,尽在掌握!...
一个现代人,来到了古代,哇噻,美女如云呀,一个一个都要到手,战争阴谋铁血一揽众美,逍遥自来快乐似神仙本书集铁血与情感于一身为三国类中佳品。...
成仙难,难于上青冥!修真难,没有法宝没有丹药没有威力巨大的符箓,没有强悍的天赋。但是自从有了位面商铺就不一样了,有了位面商铺一切都有了。什么,修真界最普通的洗髓丹在你那里是绝世神丹!什么,你们那个位面遍地都是各种精金矿物,精铁灰常便宜!前世走私军火的商人,今生在修真界同样要将商人当做自己终生的追求。我只是一个做生意的,修炼真仙大道只是我一个副业。成为位面商铺之主,横扫诸天万界。商铺在手,天下我有!...
从农村考入大学的庾明毕业后因为成了老厂长的乘龙快婿,后随老厂长进京,成为中央某部后备干部,并被下派到蓟原市任市长。然而,官运亨通的他因为妻子的奸情发生了婚变,蓟原市急欲接班当权的少壮派势力以为他没有了后台,便扯住其年轻恋爱时与恋人的越轨行为作文章,将其赶下台,多亏老省长爱惜人才,推荐其参加跨国合资公司总裁竞聘,才东山再起然而,仕途一旦顺风,官运一发不可收拾由于庾明联合地方政府开展棚户区改造工程受到了中央领导和老百姓的赞誉。在省代会上,他又被推举到了省长的重要岗位。一介平民跃升为省长...
一个被部队开除军籍的特种兵回到了都市,看他如何在充满诱惑的都市里翻云覆雨...
师父死了,留下美艳师娘,一堆的人打主意,李福根要怎么才能保住师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