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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觉得剑圣自从那次参悟之后,整个人看起来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我怕带他去王帐他先忍不住要和老田打一场。
还是带阿铭吧,对了,阿铭呢?”
“估计在哪个地方睡觉吧,哦,应该是在棺材里。”
世人传颂平野伯的事迹时,往往会记得一条,那就是平野伯每逢大战,必带棺上阵。
嗯,
早年,带着的是沙拓阙石。
现在,阿铭养伤期间,在棺材里住得太巴适了,所以这次又将棺材带过来当床睡。
看在阿铭在战场上要为自己挡箭的份儿上,郑伯爷准了。
遛弯之后,
郑伯爷就回帅帐,开始看一些军中粮草军械的明细,其实看这个没什么用,但,大战在即,总得找点自己正在严肃做事的感觉吧?
午后,
郑伯爷就收拾好东西,带着阿铭和数十名骑士出了寨子,经过外面正在继续进行着盾牌训练的辅兵营时,辅兵们训练时的号子声忽然比先前响了一倍有余。
上午的事,已经传遍军寨了,对于原本雪海关的士卒而言,郑伯爷这种举动,他们虽然早已经习惯,但仍然感动。
而那些新来的燕晋两地民夫,则更是生出了士为知己者死的觉悟。
只能说,这例子,实在是太好。
父亲被楚人杀了,
平野伯丢来一个楚卒,让儿子杀了报仇。
堂堂正正,快意恩仇,简直就是抢公主的翻版,让军寨里的人知道这事后,都觉得无比畅快和提气。
且郑伯爷也和瞎子一起分析过,为什么自己随便抖落点鸡汤,像陈大侠和剑圣这种人就能马上有所感悟?
得出的结论有二,一是他们本来就无比优秀,人中龙凤,主角模板持有者;
二,是因为相对单纯,宛若一杯清水,你稍微滴一点墨水进去马上就能起反应变色,而郑伯爷自己呢,鸡汤早喝腻了,颇有一些百毒不侵的意思。
同理,
这也适用于这些士卒们,
多单纯啊。
这倒不是耍心机,毕竟,郑伯爷今儿个是懒得表演了,碰巧给无心插柳了;
不过,就算是耍心机,就算是作秀,又有何不可?
说白了,
无论是高高在上的燕皇、靖南王,还是野人王,甚至包括他郑凡,
所行所做的,不过是鼓捣人为了王侯霸业去赴死罢了。
既然,都是要人家去送死,让他们心甘情愿地赴死,反而更显得人道一些。
燕军各大营,大体分成三个部分。
田无镜所坐镇的中军大营,无疑兵马最为强盛,乃是伐楚大军绝对的主力。
郑伯爷所在的东边大营,算是一面,隔壁还有一营镇北军,战兵人数在万五。
李豹战死后,原本李豹的那一镇被拆解成了三部分,一部分归李豹儿子统领,其也继承了父亲总兵官位同时还有爵位;一部归李豹的女婿统领,另一部,则直接就地化身为曲贺城的驻军。
但因为李豹的战死,无论是其儿子还是女婿,在军中的地位,一下子缩水太大,所以,他们的兵马在望江之战之后的两年里,并未得到太多的补充,颇有一种奶奶不疼舅舅不爱的意思。
郑伯爷的这位邻居,就是李豹的女婿,李豹在时,姓李,李豹死后,改回原姓公孙,叫公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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