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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尊身体僵硬,神色有些不自然,我踢开被子,将晶莹剔透的小脚伸到他面前。他犹豫再三后,还是用大手覆上了我的小脚,手指微微一抖,僵硬了三五秒后,开始轻按着。
“呵呵……呵呵呵呵……好痒”我仰脖娇笑,快速收回了自己的脚,媚眼若丝般望着他:“叫我了儿吧。”
启尊凝视着我又有那么几秒的失神,才似呢囔自语道:“了儿……”
我白衣飞起,一个漂亮的前扑,贴进他的身体,呼吸着彼此唇间的气味,用远一点,则疏;进一点,则吻的暧昧距离凝视着他的眼眸,手指轻轻划过他的下颚,用手指间轻挑着,微刮着……
我嘟起红唇,在他唇前哈了一口热气,勾起邪魅的嘴角,看着他已经蒙胧的眼,问:“尊,我的鞋子呢?”
启尊一直停顿的呼吸突然变得炽热,身子似乎想要前倾吻我。
我身子一软,向一侧倒去,单手支头依靠在栏杆上,继续用火辣辣的眼神勾引他,想吻我,等下辈子吧!踢踢脚,示意他鞋子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他茫然的起身,找到鞋子,蹲在我腿旁,托起我的小脚,小心的放进鞋子里,待两只都穿好后。朝已经将披风披在了我的身上,将我打横抱起,向饭厅走去,留下仍旧蹲在地上的启尊,好好想想,到底什么是‘了了’。
被朝拥在怀里,我发出一阵欢愉的闷笑,然后抱着他朝的脖子,贴进他的耳朵,小声道:“朝,你生气了?”
朝当然不会理我,继续走。
我牙齿一合,轻咬他的耳垂:“想不到,我的朝也有嫉妒的时候,呵呵……朝,你气呼呼的样子,好可爱哦,不如,我晚上疼疼你,当作补偿,好不好?”
朝仍旧不会说话,继续走。
我惋惜道:“哎……原来朝不想让我疼,那就算了吧。”
朝步子一停,抱我的手紧了紧。
我笑得直踢腿,一口吻住他的唇,啃咬舔吮:“朝,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朝万年不变的嘴角,终于上扬出个薄而动人的弧度,抱着我继续走着。
我在他耳边小声呢语道:“放心,朝,我不会喜欢他的,除了你们外,我不会再喜欢任何一个人,我的心被你们赛得满满的,不会再有任何一个人的位置,没有人和你抢我,我是朝的,朝是我的。”
朝的心脏每一下都跳动得咚咚有力,就仿佛一声声的满足与誓言,告诉我,他是如何的爱我。
吃过丰盛的晚饭后,又到了喝过期咖啡的时刻,一面睡不着,一面开始无视自己的存在。想练功,却知道这里绝对不是个合适的地方,只能和朝在院子里溜达,等困了再睡。其实,我想去看看小甲小乙,不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也想去偷看禽兽盟主的超级BL,却怕再听见他说:你的某某地方,好美……
而且,具我的敏锐观察,暗中有人在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怕是启家人对我不放心吧。要说,也很奇怪,从我在这里工作,到现在做客来访,竟然一次也没有见过启夫人,还就在黑暗中,听了她的一声国粹,绕梁三日的:嗯……
今天晚宴间,我曾问过禽兽盟主,问其夫人为何不同桌咪吸咪吸?人家直接回了一句:夫人不喜外交,还望了宫主见谅。
搞得我跟个登徒子,窥视他家夫人美色似的,此事只好放屁拉倒。
闲逛了一会儿后,往朝身上一挂,又被他打横抱起,信步走回了原来的屋子。一推开门,看得我自己都有些恍惚,难道启尊认为我就那么喜欢白色吗?整个屋子简直焕然一新,白色的床,白色的被褥,白色的锦帐,白色的墙,就连桌子上都扑了一层干净柔软的白布!干净是真干净,就是有点……呵呵,幸好撒了一地缤纷的花瓣,使整个屋子看起来既干净, 又带点自然气息,就不知道招不招虫子?
朝将我抱到床上,脱了我的鞋子,服侍我洗漱一番,看着朝投了软布帮我洗脸,又蹲下给我洗脚,布满薄茧的手带着水抚过脚面,感觉一阵酥痒。朝洗了自己的脚后,将锦帐放下,自己也钻了进来,褪了外衣,静静揽着我躺着,我拱到他耳边,伸出舌头,逆着小耳毛生长的方向舔噬着,一只手划到被下,抚上他早已硬挺的火热。
朝身子一颤,拉住我不安分的手,压低了沙哑的声音:“有人。”
我咧嘴笑着与他咬耳朵:“你是说墙上的眼睛吧?让他看着好了,我们亲热亲热,让他知道知道什么叫做春宵一刻消魂噬骨。”早在我打扫房间时,就发现墙上的牡丹花心处,有个能活动的小圆洞,无外乎做些偷窥窃听的勾当,看来,今晚启尊的自制力要受到烈火般的考验了。
朝仍抓着我的手,不肯放,看来是害羞了,我装做无趣的放开他,他却缓缓将被子拉起,盖到我们的头上,在黑暗中,火热的吻向我……
哎……这个闷骚的男人。
一百六十四.狩猎游戏
第二天,大家说要出去玩狩猎,活动活动筋骨,而我这位‘银宫’的宫主当然要应约前往。当我英姿飒爽气势磅礴一身火红银边骑马装跨越于白马背上时,立刻引来无数爱恋的小目光,飘来飘去,荡来荡去,唰来唰去,差点将我砸迷糊了。
我一直在想,等会儿策马狂奔起来,我这半吊子的宫主,还能撑撑场面,若真到了狩猎场,就我这一双盈盈玉手,可怎么拉弓射箭刺野兔啊?难不成要让人看了笑话去?或者,我直接放火追着野兔后屁股烧?野兔一边跑,我一边策马狂追,口中还念念有词:我烧死你,我烧死你!这……简直太有损我苦心建立起来的美好形象了!再或者,我直接将烧好的野兔呈上,大笑三声:看老娘的本领,直接吃熟的!
硬着头皮,和大家出发了,等到了山林里,韩晓提议要分伙射猎,一个时辰后,回来一比高下,输的一伙,要请客喝酒。我心中大喜,朝的射箭技术,可谓是指哪儿,射哪儿,而我的却是射哪儿,指哪儿,不可同比。
现在五个人,就多出了一个桑渺,当然要听他自己的意见,和谁一伙儿,他眼波流连,笑容拂面,对启尊说:“就不打扰你俩亲近的机会,我和了宫主一起。”
我在心中叹息,太美也是过错,我这边还打算让朝全权负责呢,现在到跟来一个超级扯后腿的,真TNND不顺心。但转念一想,跟来也好,找个机会调戏一番,早晚让你尝尝我当初的痛苦。
启尊将一个漂亮干净的葫芦递给我,说:“了宫主,这里面是今早刚收集到的露水,路上止渴用吧”
我含笑接下:“劳烦启尊挂心了,我吃些瓜果就好,不用让仆人半夜为我操劳。”小样,都听明白了吗?做事要有恒心,想讨好我,就要自己去收集,拿别人成果献殷勤,鄙视一个先
喝了一声驾,策马狂奔了出去,朝和桑渺紧跟于身后,遇见兔子,我也不射,遇见飞禽,我更是不理,只听身后两人嗖嗖个没完没了,我还真怕哪个不长眼的箭靶跑偏,直接扎我屁股上。想让他们跑到前面,又觉得不是宫主应该有的范儿,只能忍着心跳与颠簸,继续假意寻找生猛的大动物下手。
其实,现在的我,仍旧没有什么功力,但也许是这特殊的身体拥有了一定遗传的能量,所以,我能运用火,但绝对不会什么劈里啪啦的神功,要是有人突然给我一掌,我照样挂掉。但若是谁在给我一掌前,肯告诉我一声,那他一定成为经典烤人排。
也许正是因为别人探测不到我的内力,所以,都把我当高手中的高手。昨天酒宴间,那禽兽盟主还用杯子敬酒,想试验一下我的内力,却不想我淡淡看他一眼,说:我不喝酒。当时禽兽盟主的表情,别提多尴尬了,想想我就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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