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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候的冲动肆意,可能得靠大半辈子来偿还。吴妈,您怎么不劝她来投奔这边?”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女子一生幸福与否,跟嫁没嫁对家庭有着莫大关系。
荷尔蒙的一时情动,怎么敌得过后来的千千万万柴米油盐琐碎日子!
爱情再美好,绝没有面包来得实在。
家庭情况太糟糕,环境太恶劣,怎么可能娇养呵护得了嫁进门的儿媳妇!
吴妈听到此,哭得更伤心了。
“那死丫头如果听话,留在我身边,至少能吃好住好。老爷太太把我当家人看待,大小姐和少爷也都是我带大的。如果那死丫头留在陆家,读书自不必说,进厂子当个小领导,在城里嫁个不错的人家绝对没问题。可她偏偏死活不听!好好的富贵平坦路不要!选了一家穷得叮当响的豺狼虎豹,差点儿没将她的骨头啃下来!”
“……那个姓史的对她不好吗?”江婉迟疑问。
吴妈吸了吸鼻子,道:“好又不能当饭吃!那男人上山砍柴,不小心摔断了腰,耽搁了治疗,后来下半身动弹不了。每天只能躺在床上,等着她照顾。她一个人要拉扯六七个孩子,要种田砍柴挑水,还得照顾半身不遂的男人——够不容易了!婆家的那些人跟鬼似的,骂她八字不好,骂她命里带煞害了她男人,整天变相欺负她!”
天啊!
江婉都听不下去了,扬声问:“那您怎么不把她领回来呀?!”
吴妈吸了吸鼻子,道:“那会儿大小姐已经回国,她也跟我这么说。不仅如此,她还陪我上山去找那死丫头。地方又湿又潮,住的房子狭小又昏暗,屋里就只有一盏老油灯。几个孩子都呆呆坐在炕上,大冷天连一件像样的棉袄都没有。那死丫头瘦得跟竹竿似的,头发好像秋天树枝般,脸色差得跟死人似的!我——我这个亲妈都差点儿认不出来!”
江婉一阵阵心酸,不自觉想起上一辈子的自己。
她虽万般辛苦,但至少生活一点点向上,经济物资上也一步步宽裕。
不像吴洋洋这般,简直像坠落在没有任何光亮的绝望深渊底,一点儿希望都瞧不见!
吴妈哽咽继续:“她扑通给我跪下,哭得很凄凉,我想骂她——已经骂不出口了。母女俩好些年没见,只剩下哭。大小姐见不得她那样,想带她和孩子一块儿离开……可她狠不下心,说不能抛弃那个男人。那男人摔了东西,说不许她带走孩子,要滚让她自个滚。为人母的,哪里舍得抛下那么多孩子……”
江婉低低叹气。
多数当妈的人,都是狠不下心抛弃孩子的。十月怀胎生出来的骨肉,哪里舍得!
吴妈解释:“后来,大小姐念着一起长大的情分,掏钱让人在山下建了一座小宅子送她。我把身边攒的钱都尽数塞给她。孩子能吃饱穿暖,也能少生病些。后来,孩子还能去附近山村小学念书,不用都当文盲。这几年我每月都把工资寄给她,她也时不时给我写信。大的孩子十几岁了,能帮忙干活和照顾那个瘫痪男人,日子比以前轻松一些。”
尽管如此,她一个女人要操持偌大的家真的万般不易!
江婉听到此处,暗自很担心。
“吴妈,眼下家里突然断了经济来源,您——您——”
“我想去看看她。”吴妈打断江婉,低声:“一晃又好几年没见上了。我也得告诉她一声,以后没能帮上她了。如果她还有点良心,就得将我留下。我虽然老了,不中用了,可多少能帮她干点儿家务,做点儿饭菜啥的。”
江婉放下大公鸡碗,缓缓摇头。
“吴妈,如果您是这么打算的……我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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