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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言不发地用另一只手将麦克风递到苏韵锦的面前。
苏韵锦左手动了动,紧握成拳置于腿侧,随后,她避开了程铮的目光,略带歉意地说:“不好意思,这首歌我不会唱。”说着她再一次试图站起来,身后那双手却抓得更紧。
此时一首歌已经将行过半,周子翼嚷嚷道:“那谁在点歌台,还不重放一遍?”
于是《滚滚红尘》熟悉的前奏再次响起,这一次四周安静了许多。摇曳的光影划过程铮的面颊,一次次在他脸上变换着明与暗,他好像从来没有如此沉默且固执,表情纹丝不动,就连递出麦克风的手也稳稳定格在半空,完全没有要收回的意思。苏韵锦抿着嘴,就是不接。
“再来再来,重放呀,等什么?”周子翼着急了,自己走到点歌台旁。
“不用了,我真的不会唱。”
周围已经有人看出了不对劲,大家面面相觑,场面顿时有些尴尬。周子翼又将这首歌重放了一遍,这时程铮的身畔不远探出了一只纤细的手,不由分说拿下了他手中孤零零悬在半空的麦克风。
“我来唱,这首歌我最喜欢了。”孟雪拿着麦克风,笑吟吟地看着大屏幕,轻轻随着乐曲的节奏摆动身体,好似沉醉在歌曲里,浑然不知刚才发生了什么。
程铮没有说话,苏韵锦身后的手疼得厉害,那力道蛮狠且没有分寸,她皱眉用另一只手去解围,连扳带扯,不知怎么的,两人的手指就缠到了一起。程铮扣住她右边手腕的手这才松开,与她的左手十指紧扣。苏韵锦像是被施了某种神秘的咒语,一时间竟动弹不得,仿佛那手不再是她自己的。也许是觉察到她的迟疑,程铮的手也松懈下来,指节轻轻地摩挲着,小心而愉悦。
没有人看到这背后的暧昧,苏韵锦却在孟雪歌声响起时醒了过来。这样手指缠绕的姿势毕竟没有力道,她趁机起身,手借力一抽,得以脱身。
程铮也随之站了起来,困惑又愤然地问:“你答应过我什么?”
他们方才在身后的较量无人得见,此时不少人都听到了他说的这句话,孟雪唱歌的声音乱了一个节拍,“……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苏韵锦吸了口气,低声道:“借过,我去一下洗手间。”她侧身从程铮和茶几之间走过,他完全没有要避让的打算,苏韵锦的肩膀撞在他僵硬的手臂上,身上某个地方闷闷地疼。
走出了沸腾喧哗的包厢,外面像是另一个世界,透过掩上的门,包厢里的歌声隐隐传出来,“……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这本是苏韵锦最喜欢的一首歌,平日里她从来不好意思唱出声,只敢偶尔轻轻地哼,他竟然也知道。
她深深吸了口气,既然都出来了,就索性真的朝洗手间走去。途中她再次被一个迎面而来的莽撞家伙撞得低呼一声,揉着肩膀抬头看,竟然是周子翼,明明刚才还看到他在包厢里,不知什么时候跑出来的。
苏韵锦和周子翼说熟也不熟,因着程铮的关系多少有些接触。她打量他,发现那张平时总带着坏笑的脸此时竟显得有几分慌张失措,明知撞上了人,也没说抱歉的话,飞也似地跑过苏韵锦身边,那样子说是落荒而逃也不为过分。
苏韵锦疑惑地继续往前走,只见不远处的那个转角,莫郁华的身影半掩在背光处。
“郁华,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苏韵锦走近时,心里其实已明白了七八分。
莫郁华闻声转过头看着苏韵锦,一双眼睛在暗处似有盈盈水光,声音却平静。“你看见了吗?他的样子……遇到洪水猛兽也不过如此了吧。”
苏韵锦在心底叹了口气,静静站在舍友身边,沉默了片刻,还是开口道:“你都跟他说了。”
莫郁华看着别处,仿佛失笑道:“我真蠢是吧。”
“别那么说。如果哭出来会不会好受点。”苏韵锦打心里感到难受。
“哭什么?”莫郁华自我解嘲,“我早料到会是这样。真的,我只是想去洗手间,他喝得太多,没跑到地方就吐了,我问他怎么样,他吐完开玩儿笑说我看起来是当医生的料。我说,我是打算念医科的,他还笑,说娶一个做医生的老婆一定省很多事……我当时就想,说不定是老天给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把话说出来,过了今天,过了这一次,可能我再也说不出口了。然后我说了,他跑了。”
她顿了顿,对着苏韵锦努力地微笑,“其实我没有指望过有什么结果,我比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是背着这个秘密太久了,毕业了,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再见,还会不会再见。现在他知道,有一个傻瓜,这三年里一直偷偷地喜欢他,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虽然他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她,但这个傻瓜喜欢一个人的心思和别的女孩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我说了出来,目的就已经达到,求仁得仁,为什么要难过?”
苏韵锦心乱如麻,手腕疼得更厉害了,十指连心,远处似有还无的歌声撩动心弦。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孟雪的声音真好听,和她的人一样甜美。
苏韵锦没有听到程铮的声音,她也没听过程铮唱歌,如莫郁华所说,也许以后也不会听到了。
莫郁华提前回了学校,苏韵锦急急走进洗手间,直到彻底将那歌声抛开。站在洗手台的镜子前,她用冷水洗了把脸,然后细细地端详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面孔。程铮看到的,程铮说喜欢的,也是她面前的这张面孔吗?
她从不提起,但并不表示她忘记。那天晚上他落在自己眉眼,又辗转在唇上的吻,带着独有的蛮横热度,很久以后都让她误以为余温犹在。没有人的心是铁打的,何况是她这样豆蔻年华的普通女孩,一个优秀如程铮的男孩对自己青睐有加,哪怕他的方式让人啼笑皆非,说丝毫不为所动,自己都不相信。很长一段时间,苏韵锦都在反复地想,那么多女孩子,为什么他唯独对她苦苦纠缠,凭什么是她?当然,可以解释说爱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的,她也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接受他的满腔热情,就像灰姑娘接受王子。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她不愿意做灰姑娘。
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童话里只说到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没有人深究过,这幸福是多么的卑微。没有人问过灰姑娘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没有人问过她爱不爱王子,好像只要水晶鞋合适地套上了她的脚,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随王子同居,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如果没有王子的拯救,她至今仍在冰冷的河边浣纱。至于王子是不是有着坏脾气;城堡里的国王、皇后、王公大臣们会不会与她格格不入;有没有别国的公主排着队对王子虎视眈眈;到底会不会有另一双脚也能严丝合缝地穿上那双水晶鞋;当灰姑娘年老色衰失去了王子的怀抱,褪去厚茧的手还能否适应冰冷的河水?这些没有人在乎。
可是,假如灰姑娘遇上了一个普通的渔夫呢?他善良、憨厚、勤劳,虽然没有王子身上闪闪的光环,但是他和灰姑娘心心相印。他们相爱,然后灰姑娘脱离了后母的家与他相守,共同打拼出属于他们的幸福生活,那世界上就没有了灰姑娘,只有一个渔夫心中永远宠爱的公主。而她——苏韵锦,也许是沉默而卑微的,但她从来没有等待过王子的拯救。所以她不要程铮居高临下的感情,不要做别人羡慕的灰姑娘,不要再听见有人说,看啊,苏韵锦多么幸运,被程铮爱着。为什么从没有人说过,程铮多么幸运,能爱着苏韵锦?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程铮诚然是天之骄子,然而她就算是路边的一株野草,也自是独一无二的。
很多次,苏韵锦都能感受到自己的那颗心在蠢蠢欲动,她动摇过,却未曾迷失。程铮和她是不一样的人,他和她脚下是不同的土地,她可以暂时地踮起脚尖,他也会偶尔俯身迁就,可是长此以往,这多么令人疲惫。苏韵锦没有莫郁华的勇敢,她豁不出去,害怕受伤害;也没有莫郁华的清醒,一旦放任自己朝程铮走去,就会沉溺。她什么都没有,只有这颗心,给出去就收不回来,所以不敢轻易交付,唯有紧紧将它捂在自己胸口。某种程度上说,看上去刻板而严肃的莫郁华比苏韵锦更相信爱情,愿意为梦付出,而苏韵锦鲜少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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