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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话算是让典厩长明白了,他慢慢走到了那个没有鼻子的异族将军前,泰提修斯微微将头低下,用披风遮盖住了自己的容貌,“难道我灵魂的主不是基督?难道我世俗的主不是陛下?罗马皇帝,永远是信徒的保护者,有自异教徒那里光复圣墓和主的领地的天生使命,而我典厩长就是为皇帝前驱的人,这也是我份内的职责,我是不会把皇帝‘信众主保人’这面辉煌的大旗,让给那些居心叵测的法兰克蛮子的。”
“是的,是鄙人多言了。”泰提修斯低下脑袋,很卑谦地裹紧披风,退往了一旁。
而后,乔治转身对着所有将官与幕僚下令说,“释放所有的战俘,将他们安置在阿拜多斯荒芜的土地上耕作,免除当年的所有赋税;此外,派遣信差绕道去科尼雅城,要求吉利基。阿尔斯兰按照事先与吾皇的协议,出兵前来协助我进军尼西亚;再送封信件给君士坦丁堡,请求皇帝的进一步援助给养;最后,将所有的缴获,统统赏赐给士兵与军仆,全力搜罗粮秣与驮兽,三日后拔营前往普鲁萨!”
这时候没有人注意到,在一边角落里的泰提修斯,微微摇了头。
尼科米底亚的海滨,当初古罗马皇帝遗留的宫殿废墟边,竖起了黑色的大旗,上面印着违背新月派教义的狼头,但这是突厥军队的象征,也是当年塞尔柱苏丹馈赠给扎哈斯的礼物,扎哈斯是舍不得丢弃的,这象征着他统辖整个尼西亚的合法性来源。
扎哈斯头顶着缀着流苏的波斯式样镀金头盔,身披带着浮雕的精美铠甲,坐在了这面狼头大纛之下,他的四周全是骑在马上甲仗严明的奴兵扈从,这位埃米尔手中握着阿拜多斯前线送来的战报,“叫穆塞托收拢败兵,前往尼科米底亚前来与我会合。”很明显没有多大的反应。
“可是,根据情报,希腊军队是要和罗姆苏丹会合在一起,朝着尼西亚进发的。”埃米尔的女婿,阿布尔。卡西姆站在一旁提醒说。
“我的孩子,你看看我们勇敢的战士们,他们在征战和生活的时候,最不可或缺的是什么?”须发花白,和拜占庭罗马皇帝斗智斗勇极长时间的扎哈斯,眯缝着狐狸般的眼睛,对着女婿问到。
“是勇气,是意志,是为了经文而执剑消灭异教徒的执着!”女婿阿布尔。卡西姆以为这是岳丈在用问题考验他,便捂住了胸口,气宇轩昂地直接就对着岳丈喊了起来。
而扎哈斯却一脸“你蠢得几乎让我无可奈何”的表情,而后他斜了下眼睛,指了指立在大纛后面,耸立的绣金帐篷,“是这个东西,它决定了我们所有战士的作战风格,突厥就是支飞出的箭,是滚动的云,从长城的这头,直射到了遥远无比的这里。帐篷,就验证了我们是根本不在乎城市的族群,城市是无聊的羁绊,而我们就是要不断地放牧,只要有能遮风避雨的帐篷就行,当吃不饱穿不暖的话,就去打劫城市好了,一旦我们融入了城市当中,就不得不从打劫者成为被打劫者,那是多么悲惨愚蠢的行为。”
接着,扎哈斯慢慢将信件给卷起来,“我们不在乎尼西亚,不在乎普鲁萨,现在突厥的勇士执着狼头大纛就在这里,在尼科米底亚的海边,对面就是财富无限的圣海,既然到了这里,又何必为尼西亚这种地方回头止步?阿布尔,在穿过草原时,突厥人的帐篷是车轮;在穿过荒漠时,突厥人的帐篷是骆驼;现在,我们要穿过这片海洋,突厥人的帐篷,就是船只,就是风帆和甲板——传达我的命令,所有人乘坐船只,变骑兵为水手,去袭击希腊人在圣海当中的富饶岛屿,希俄斯岛、莱斯波斯岛,甚至登上加利波利、君士坦丁堡,烧杀劫掠,无所不为。”
说完,扎哈斯哈哈笑起来,他从席座上起身,接过了一名奴兵递过来的弓箭与箭囊,慢慢走到了断崖边的台地上,看着下面蔚蓝的圣海(即泛指爱琴海和君士坦丁堡四周的海域),其实圣海原名叫做拱门之海,后来因为发音和“圣”相似,便以讹传讹,但在所有人的心中,这片海域自然是神圣无比,谁能占有它姣美的容颜,谁就能称霸陆地和海洋。而对于尼西亚的埃米尔来说,这片海他是非常非常熟悉的,他早年曾被拜占庭罗马人俘虏过,后来还担当过罗马帝国下的佣兵将领,后来因为他站在了阿莱克修斯政敌的一边,才在其登上皇位后被清算,又从君士坦丁堡逃出,但是经过这些年,他对拜占庭宫闱内斗,和军队的弱点简直是了如指掌——拜占庭罗马帝国的舰队精华,原本都集中在小亚的奇乞里亚,随着整个小亚的丧失,这支舰队也灰飞烟灭了,所以阿莱克修斯而今手中根本没有什么强力足够的战船,先前面对诺曼人的海上入侵,也只能靠着威尼斯和阿马尔菲这两个海洋共和国的帮衬——那么,扎哈斯自己使用船队来袭扰君士坦丁堡,简直是再完美不过的了,恰好是砸在了这位皇帝的“软肋”之上。
想到此,扎哈斯从箭囊里抽出根箭来,呼啸着射向了那波涛翻滚的大海,“此次突厥勇士的箭,要牢牢钉在君士坦丁堡的金门之上!”
第53章 挺进普鲁萨
接着,扎哈斯把弓放下,豪情地继续大笑起来,“来人,再给我备一份用诺曼语写的书信,我的盟友这时候也应该要动手了!”
虽然扎哈斯下定了侵扰拜占庭海域岛屿的决心,但乔治典厩长往尼西亚挺进的决定也丝毫没有改变,两支军队就像互相背离的粗大箭头,在小亚细亚各行其道。
在前进普鲁萨城前,罗姆苏丹吉利基。阿尔斯兰,遵守了当初约定,带着整整七千名突厥士兵,自科尼雅城周边的肥沃吕底亚平原,穿过了绵长荒芜的奥哈斯峡谷,来到了典厩长的营地前,表示愿意追随作战,而后他还对乔治表示,自己同时派出了另外四千名士兵,前去帮助皇帝本人,先灭佩彻涅格人,再灭诺曼匪帮。
罗姆苏丹的援军(虽然是另外股突厥人)的到来,让整个营地欢腾起来,拜占庭罗马帝国并不看重什么人种和部落,反正国家的权柄是操控在希腊化贵族的手中,其他的异族蛮子都是来打工的,只要能出力就能领取军饷。
“因为在阿拜多斯攻取了一座塔楼,后来在草甸之战里护卫了战旗的功勋,在此拔擢斯蒂芬。高文为红手分队的军旗官,掌握指挥一个列的步兵。”营地前,法罗夫当着所有分队战士的面,下达了这项委任书,上面不但有他的印章,还有皇家典厩长的笔墨签名。
接着,法罗夫提醒接过委任书的高文,“很多人在担任‘军旗官列长’的时候就停滞了脚步,有的因为鲁莽而战死了,有的无所建树而湮没无闻,这个指挥三十名士兵的职务,是所有荣耀的起点,也可能是灾难的终点,好好施展你的才华,看看是不是块真能经受锻造的好铁。”
浩浩荡荡的,面向普鲁萨城的行军队伍当中,高文骑在了萨宾娜的背上,监察指挥着自己所属的第六列行进。他将在草甸之战里被杀死的那名突厥奴兵的铠甲,赠送给了埃里克森,并且配给他一把锋利的单刃军刀,让他在自己旁边担任执旗的任务。
按照拜占庭的军制,一个三百人的分队,最多可以分为二十四列,若是骑兵的话则一般分为四列,每列都配备一名基层的“军旗官”担任指挥。后来在马其顿皇朝的利奥六世规定下,一个步兵分队采取了相对中庸的方法,分为八列作战,每列三十人,剩下的六十名最有战斗力的老兵,分给分队指挥官担任预备的“旗下兵”。另外,以利奥六世的观点来看,步兵分队必须是依靠那六十名“旗下兵”担当与敌人刀刃相交的突击任务,而其余八列说白了就是炮灰,排着密集阵型,互相抱团阻滞敌人用的;而骑兵分队,排成四列,在战场上也要同时连续对敌人进行突击,利奥之所以所以强调“分列”的重要性,也就意味着对于这个时代的罗马人来说,大部分人已经丧失了与蛮族和异教徒正面用刀刃交战的勇气,只能依靠一列列的队形,墨守着历代皇帝制定的兵法、战术,“服从”与“忍耐”配合着宗教,成为弥漫整个军队的精义,而非“果敢”和“勇气”,远不复当年古代先祖的威风了。
那么,同样也就是说,高文所统率的红手分队第六列,理论上也是炮灰肉盾里的一部分。但好在红手分队,毕竟是最精强的内宫瓦兰吉亚卫队,所以“炮灰肉盾”这个词汇,对于这支部队来说亦不存在,在先前的草甸之战里,所有分队的武士们,几乎都是使用重型武器,前赴后继,撕开了穆塞托军队的防线,引导己方走向胜利的。
此外,每一列三十名士兵,还共用两辆轻便的骡车,一辆运载盾牌、铠甲与武器(古罗马的士兵都是直接背负这些东西行军的,足见而今吃苦之风的式微),另外一辆则运载工具、粮秣、锅灶和磨盘等。此外,还有两匹骡马和驴子,可供额外的调度,但是乔治典厩长的军队里的驮兽实在是稀缺,这两匹也就沦为了纸张上的数字而已。
大军在普鲁萨城西南十个古里外的荒原上立营,就在菲特亚斯吊着只手,扛着小旗飞跑去,和其他军仆争吵,抢夺靠近水源,供主人们休憩的营帐地点时。一道严厉的军令,直接经由法罗夫的手,转达到了高文这里。
“在整个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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