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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布莱克带着两人份的速食回到安全屋。
这里涉及到一个冷知识:联邦调查局探员也要自己去超市购物、自己做饭,他们的食物并不会自动从冰箱里长出来。
这是被无数特工题材影片忽略的一个部分:动作片从来不拍帅气的特工们窝在安全屋里持方便食品的部分,汤姆·克鲁斯只要负责开着宝马摩托车在公路上跟美女玩追逐战就够了。而詹姆斯则没有电影主角的好运气,他认为自己从来不是像电影主角的那一类人,如果要在他们的同僚里挑一位适合做好莱坞特工片男主角的人,应该还是赤井秀一才对。
现在,这位“不像是电影主角”的fbi主管拎着自己和自己的下属(兼保镖)的晚饭回家,对自己手里购物袋中的东西一点胃口也没有。他和卡迈尔都不会做饭,所以只能靠马路对面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喂饱自己;詹姆斯选择自己出去购物的唯一原因是,他的这位下属实在是长得过于五大三粗不像好人了一点,说实在,走在路上相当的引人注目,相比之下,詹姆斯看上去好歹还像是个温文尔雅的大学外教。
他们的敌人是黑衣组织,日常生活中再怎么小心些也不为过。
詹姆斯走过二人居住的安全屋长长的门廊——那实际上是一栋二层的别墅——然后在玄关处脱掉鞋子,迈步向着屋内走去。就在这个时候,这位并不像是主角的fbi主管迎来了第一个好莱坞电影主角常见剧情。
第一:发现自己家被敌人入侵。展开电影剧情的绝好方式,好莱坞电影热开场最爱的情节之一;管剧情有没有逻辑,先来上一段打戏,这样就足够吸引观众了。
——詹姆斯慢慢地、慢慢地低下头,看见地板上滴落着一连串的血迹,一路向屋里的方向延伸而去。
詹姆斯那张冷硬的脸上没有露出任何表情,他松开手任由购物袋以及里面的杯面和三明治落在地上,另一只手伸进了自己夹克外套,去摸被挂在肩膀上的枪套。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楼上传来一声响动。
然后第二个好莱坞电影主角常见剧情就这样明晃晃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第二:由电影最大反派亲自策划的谋杀。不知道为什么,电影里的反派角色总喜欢在故事一开始的时候就去亲自屈尊给主角使绊子(对此,汤姆·克鲁斯也有很多话要说),按理来说,这样无聊的暗杀不应该是反派挥挥手,就有二百个小弟来抢着做吗?
——一身黑衣的长发男人出现在二层的楼梯最上端,他的手里拖着一个沉重的、血迹斑斑的身躯,想必地板上此刻正留下一长串恐怖故事一般的、逐渐干涸的拖拽血迹。被黑衣男人拖着的那具了无生气的身体并看不清脸,但是那个人身上穿着的衣服看上去倒是很熟悉:正是詹姆斯出门前卡迈尔穿着的那件套头衫。
这个人走到了楼梯口的位置,然后松了手。之前被他拖着的人像是一只口袋一样软塌塌的、毫无反抗地从楼梯上往下滚落了好几节,把楼梯也染上了斑斑血迹——而后者一声不吭,就仿若已经死了。
这个一身黑衣的长发男人当然就是琴酒。虽然黑衣组织里的其他人詹姆斯不见得认识,但是琴酒他绝对能一眼认出来:当初赤井秀一的卧底任务就是随着想要逮捕这个男人的行动戛然而止而全面失败,然后詹姆斯还千里迢迢飞回华盛顿挨了一顿骂。
琴酒,这个被各大情报组织忌惮的冷血杀手,向着詹姆斯露出了一个冷冰冰的笑容。
他说:“下午好,布莱克探员。”
第三:主角会和反派进行殊死搏斗并且落于下风,但是最后却出乎意料地逃出生天。这类剧情一般用来奠定故事的基础,意即,之后的一百二十分钟里主角都会试图通过打倒这个反派角色来一雪前耻(或者是为了复仇,管他呢)。
而詹姆斯抬起头对上琴酒富有侵略性的目光,他犹豫了不到一秒钟,然后转身就跑。
没人能指责詹姆斯·布莱克缺乏勇气——他已经不在年轻了,在联邦调查局差不多做了二十年的管理层,早过了穿着那套有fbi标识的蓝色外套亲自在外面出任务的年代。
而且他心里也很清楚,琴酒是个极端谨慎而多疑的杀手,他既然已经出现在了这里,就意味着他不太可能是单独行动的,最好的可能性是现在只有伏特加一个人潜伏在现场的某个地方,最差的可能性是正有一个小队潜伏在附近,琴酒手下的那几个狙击手正用狙击枪瞄着詹姆斯的头。
在这种情况下,想救下卡迈尔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唯一的选择就是跑。而且要尽快、要有多远跑多远,最好能在跑掉以后通知一下自己的同僚们:詹姆斯自己居住的安全屋地址都暴露了,他没法想象潜伏在东京的其他同僚现在的情况如何,他出门的时候尚且会用帽子和口罩遮挡一下容貌,而那些人甚至没有他这样小心谨慎,有不少人是拿着假身份住在相当公开的区域的。
电影里的情节固然刺激而振奋人心……可惜现实生活终究不是电影。
这么说转身准备逃离之前看见的最后一个画面是,琴酒微微一笑,伸手撑住楼梯扶手,像是矫健的豹子一样翻过楼梯围栏,从通往二层的楼梯中段跳了下来。
他落地的时候也和猫科动物那样轻,死神的脚步也同样是悄无声息的。这些不详的比喻如同阿刻戎河黑色的河水一样自他的心头划过,然后他就听到了一声枪响——被□□压低了几个调子,听上去怪异而不详——与此同时,詹姆斯感觉到腿上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詹姆斯应声倒在了地上。
一颗子弹从他身后穿过了膝盖,然后从前方射了出来了——可怕的精准度。他之所以敢试图逃跑,一来是在赌琴酒不敢在居民聚居的区域公然开枪,这些老房子隔音不太好,就算是用了□□枪声也很容易被居民听到,而琴酒肯定是不希望有人在这个节骨眼的报警的;二来,他在赌在目标快速移动,两个人还相隔十几米的情况下琴酒没法轻易击中目标。
因为很多人对□□有这样一个误解:“理论上来说□□的有效射程是五十米”,很多人以为这是指训练良好的枪手在五十米内拿着□□百发百中的意思——但是实际上在封闭式的靶场里打固定靶和在路上追击一个奔跑的活人完全是两回事;以美国警方选用的制式武器glock17为例,训练良好的枪手或许能够击中二十五米开外的胸环靶,但是如果他们隔着五十米击中了目标,那么他们大半是蒙的;而在真正的实战中用□□射击快速移动目标,能隔着十五米击中目标的都寥寥无几。
詹姆斯知道琴酒肯定会对他开枪,他的唯一希望就是琴酒第一枪打不中。只要第一枪打不中他就有机会夺门而出,然后这个历史悠久的街区布局有些错综复杂的街道就会成为他逃跑的助力。
但是显然,他赌错了。
那种疼痛感和受伤的位置告诉詹姆斯,他的膝盖骨肯定被打碎了。但是他仍然没有轻易放弃,他忍着疼痛向着门口的方向爬过去,身后血痕蜿蜒……现在只剩下这一个办法了,这个街区路上的人很多,如果他能到达外面的话肯定会有人报警……真是讽刺,一个fbi探员最后不得不向日本警方求助,而他们此刻在执行的这个任务甚至不太合法。但是没有其他办法了,他现在必须活下去,在东京的所有fbi探员必须立刻转移,还有赤井秀一……平时赤井秀一是跟詹姆斯待在一起的,但是他今天刚独自出去执行盯梢任务,黑衣组织就忽然对他们发动了袭击,这之后必然隐藏着什么阴谋……
甚至……可能赤井秀一那边都有一个陷阱在等待着他。
种种可怕的念头从詹姆斯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他无疑需要活下去,因为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电影里的正派角色也往往是有很多事情要做的,因为他们总想用血
肉之躯保护整个世界。
但是恐怕已经晚了。
詹姆斯感觉到一只脚不轻不重地踩在了自己的小腿上。
他费力地扭过头,看见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握着枪,居高临下、似笑非笑地注视着他。
贝尔摩德以一种悠闲的姿势靠在自己的跑车后备箱上,她是最早完成任务,到达四玫瑰的指定地点的人之一。看她那优美又赏心悦目的站姿,真是令人想不到她的汽车后备箱里塞着两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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