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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遵很是兴灾乐祸。要说,红发男没来之前,猫儿可是经常拿他开涮的,可没把他欺负的凄凉悲哀。这猫儿可不是啥好侍侯的主,只要一言不合便以爪牙相向,常常猝不及防之下被其偷袭得手,导致毁容破相。可自打认识红发男之后,猫儿就转变目标了,转而欺负起红发男来了,理由也是名正言顺哇,双方当年可是有血海深仇的,那是不共戴天哇。今儿风水轮流转,红发男有求于它,能不可着劲儿往死里整嘛。欣赏着红发男一脸的苦逼相,岳遵心里更是愉悦万分。
“你们说这是怎么回事,都这多天了,还一点动静也没有。难道是我们猜测有误,那天攻击我们的邪物其实跟这生魂并没有关系?”红发男提问,很怀疑这丫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分散猫儿的注意力,让其口下留情少吃几口,以便帮助组织省一点经费。话说,这经费省下来可不就落了他这分部负责人的腰包?
“哦,这可能性应该也是有的,也许真的是巧合也说不定哦!”岳遵还是一如既往的单纯,一切尽往好的方面去想。
“懒得理你们喵。”凭猫儿的智商,自是轻易就识穿了红发男的险恶用心,表过态后又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叼过贞儿递过的生蚝,有滋有味的咀嚼起来,发出阵阵“吧哒”“吧哒”声。顺便还送给岳遵一道鄙夷的眼神,以示对其接近单细胞生物的思考方式的不满。
红发男见计策失败,咬牙切齿倍感无奈中。岳遵不明白为啥又被猫儿鄙视,只是他早就对此习以为常了,习惯性的挠挠后脑勺,思考着这到底是为啥哩!
贞儿见这两个活宝表情怪异,行为古怪。忍不住捂着小嘴发出银铃般动听的笑声,笑得那叫花枝乱颤。本是美女,生就灵气动人,这一笑更是风情万种、媚态百生。看得边上两男眼睛一阵发直,齐齐咽了口口水,心中默念: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妻不可欺……
诚然,朋友妻不可欺只是他们理智的想法,可潜意识里到底有没有朋友妻不客气的邪念,只有天知、地知、他们自个心里知了。
好久不见岳遵,凌婴心里十分想念。不过她也知道,心上人并不是个普通人。其实,之前她本身也非常人,只不过由于意外丧失了灵能力变成了一个普通人罢了。因此,虽然不知道最近岳遵神出鬼没的都在做些啥,但至少还是不会怀疑他是不是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只是担心却是难免的,毕竟上次夜深未归,回来后一身是伤,怎能还不明白岳遵这次掺合的事其实是十分危险的。
出于个人情感来说,凌婴其实不希望岳遵继续插手这些诡异的事件之中的。但是到底还是没有阻击岳遵这么去做,因为凌婴知道,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有能力而不闻不问的话,这世上不知道又要有多少无辜生命为此买单。因此,只能时时在心中默默为自己的心上人祈祷,希望他能够得到老天的保佑,吉人天相、逢凶化吉。这个时侯,凌婴却是有点怀念当初的那种能力了,如果能力还在的化,相信一定能帮上他不少忙吧!而现在,自己不能为他的累赘,就是对他的最大的支持了。
叶圣则是继续潜伏着,暗中调查着岳遵他们的底细。其实连他自己心里都明白,这理由很没有说服力。人都搬到香格里拉长住了,你说他仍旧以经营“幻之海”花店为伪装,潜伏在工商大学边上,岳遵他们所租的公寓邻近,能有什么收获?爱情果然有毒,叶圣之所以如此所为,除了陈瑶还能因为谁。
只是叶圣心里很矛盾。如果不是大人收留,当年的他或许早被人类抓去解剖研究了。如果不是大人教导,又哪来现在的一身本事?充其量也不过借着天赋本能,化一道彩虹哄哄小女孩开心罢了。养育之恩,如同再造!这一刻,他是多么的希望自己也只是一个凡人,和陈瑶在茫茫人海中偶遇,然后相识、相知、相爱,最后幸福地结合在一起,像许许多多有情人那样相爱到老、相守终生。可是,可是……他到底该如何决择呢。
尽管谛听早已告诫,在事情没有水落时出之时千万不能与家人接触。但是张天赐还是忍不住心中的思念,几次偷偷地藏在家门口附近。每次看到母亲那张苍桑的脸,张天赐都感觉自己的心一阵颤抖。母亲不过四十多岁,可那满头的银丝、佝偻的身子令她看起来苍老了二十岁。
“我的生命本就是母亲给的,甚至为了我,母亲二十多年来无时无刻不在透支着她身的生命力。此次事了,我一定要侍奉在前,好好尽一番孝道,以报答她老人家的恩情。”张天赐含泪在心中暗下决心。
此时,那一人一狗已快至省城。
“那只猫跟我有一番渊源,你跟它之前的恩怨我不想知道,但是从今往后你不能再找它的麻烦,明白不?”那人抚着那狗的脑袋,轻轻说道。那狗眼里闪过一丝不甘,终归还是熄灭了对猫儿的仇恨心理,眼前之人的话,容不得它有一丝忤逆,否则后果非常严重!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来者何人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1…18 16:00:29 本章字数:3504
很多时侯,爹妈给的这张脸确实很要紧。只不过,虚伪是人的本性之一,集体虚伪更是社会的本质之一,虽然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至少不会在口上承认这一点。可是所有人又不得不承认,现如今,靠这一副爹娘所赐的皮囊吃饭的还是大有人在的,一个人如果长得太过抱歉,让人望而生畏,那就直接输在了起跑线上了。难怪甚至于某些国家盛行全民整形。当然,其中还是有些特殊个例的,咱就不拿来说事了。
基于以上原因,文昌路上的几家花店老板,无不对“幻之海”怨念深重。你想啊,那老板是口帅锅,本就占了相当的优势了,可那店里的花花草草长得似乎也比别家的更娇更艳,何况价格上也便宜几分,一般喜爱这些花花草草的都是些女生,能不都往那边跑了嘛。
好在由于花束的买家一般都是男生,而男生基本对于“幻之海”老板充满各种羡慕妒忌恨,基本不会在“幻之海”买花束送给自己的心上人,才让其他几家花店老板的心理稍有平衡。
当然,其中偶尔也会有例外,而且数量不少。比如,有的单身状态的男生也会去“幻之海”,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欣赏美女;有的恋爱中的男生也会去那里,可不是他心甘情愿的,而是被女友拖着去,或者被强势的又对“幻之海”有爱的女友下了死命令:以后凡是送我的花,都要有“幻之海”标签的。
今日天气很好,秋高气爽、风和日丽。风儿吹在身上给人以些许凉意,但不会让人觉得冷。阳光照在身上给人以些许暖意,但不会让人觉得热。对于华国江南地域来说,算得上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了。
午休时间,“幻之海”自然是一如既往地莺来燕往、门庭若市。忙得像只无头苍蝇般乱转的叶圣正在心里计较是不是该请两个伙计来帮忙,长此下去,一个人似乎好像真的有点吃不消哇。
感情是因为太多次与陈瑶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他还真有了努力当上“花魁”,攒些积蓄买房、买车,为以后的幸福生活做好前期准备的心思了。这一刻,他早把“幻之海”原本只不过是用来掩饰身份的工具这一条给忘到爪洼国去了。
忙碌中的叶圣直起腰板,看了一眼店中的热闹景象,带着魅力无边的微笑,抬手在额头抹了一把渗出的细汗。蓦然间,察觉到隐有一股唳气由远而近。叶圣心中一惊,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转为一脸严肃,小心翼翼地把目光投向店门外的大街上。
文昌路上,车来人往、川流不息。透过人堆、车流的缝隙,远远地出现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一袭青衫,身着青衫之人神情冷淡、眼神犀利,身边一只大狗高大威猛。叶圣所觉唳气之源便是来自这只大狗。一人一狗经过之处,路人为大狗气势所摄,纷纷避让,无有敢近前三米者。叶圣感知一人一狗有异,遂以灵觉察之。
仅仅是一瞬之间,那青衫客立即有所反应,转过头来往叶圣这边看了一眼。伴随着来人那犀利的眼神,叶圣顿觉一道杀机如泰山压顶般地扑天盖地而来。未几,便已心跳加速如同擂鼓,脸色苍白、双唇失血,背有冷汗渗出打湿衣裳。一眼之威,乃至于此,这该是什么样的实力啊!
“如此凛然的杀机,来者是敌非友!”强按下心中的无比恐惧,叶圣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并立刻有所行动。他以最快的速度发动灵能力,制造了一个跟现实世界几无二致的幻境,并将之与现实重合使来人无法以灵觉辨析真假。而他自身,却是准备脚底抹油直接开溜了。明知不敌而死战,非智者所取。
事实上,青衫客并无意与叶圣为难。那一道杀机,只是查觉到被人用灵觉探查,下意识中所做出的自然反应。毕竟,在他漫长、久远的生命历程中,有一段时期,无时无刻不处在看似永无止尽的战斗、杀戮之中,致使他养成了一个习惯,遇人窥视则直接以杀气震摄。若无这点警觉,焉能存活至今。只是,如今叶圣却是彻底地产生误会了,并做出了错误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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