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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在两族势如水火,哪里合适?”
李常乐解释道:“和平共处的前提是实力相当。”
“妖族天生强大,人族凡俗众多,即便山间未开灵智的豺狼虎豹,也不是凡俗可以匹敌的。”
“所以想和平共处那是不可能的。”
“人们对于妖族的畏惧自古有之,从未停止。”
“可你让白魔宗进入大阳建立分宗又是何意?白魔宗内的妖族难道就不是妖族了吗?”
李常乐神情一滞,没想到雪王连这种事都知道。
难道白若若口中“我娘什么都知道”是真的?
“做人可要始终如一啊,你如此行事难道不觉得自我矛盾?”
李常乐语气郑重:“晚辈阅历浅显,许多事做之前总是考虑不周,多谢雪王教诲之恩。”
“教诲?你师父师叔都是实力强大的仙人大能,我可不敢教你。”
李常乐心里觉得有些古怪,雪王这话里怎么感觉有怨气呢。
难道她跟师父师叔还有过节不成?
要是把气撒在自己身上那还真是没处说理。
只听得雪王又说:“我要你自己的看法,不要站在众生的角度,你认为妖族人族该如何相处。”
李常乐只好说道:“无论人族还是妖族,内部都是争斗不休,所以我觉得两族敌对与否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放下偏见,不因种族而敌对才是真正的平等。”
“不能滥杀无辜,也不必刻意关照。”
“如果为了体现平等而强行逼着自己礼待弱势一方,那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偏见。”
片刻后,雪王的声音再次响起:“我需要一滴你的精血。”
李常乐立即站起身,有些警惕:“雪王前辈要晚辈精血何用?”
血液于修士而言,重要程度可大可小,凝聚一滴精血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分给谁。
如果是水灵儿要,那李常乐自然不会犹豫,但如果是连面都没见上的妖王要,那他就得考虑考虑了。
世间术法万千,针对血液的也不在少数,何况还是一位仙人境。
把自己的精血交给妖王,跟把命交给她没什么两样。
“我不白要,我可以用宝物换取,仙器,功法,天材地宝,只要你说得出来,我都可以想办法给你。”
“可是……晚辈只是七境,一滴精血也不是什么珍贵东西。”
李常乐还是想问明白雪王要自己的精血到底是干什么。
“七境精血确实不是珍贵东西,但你的精血很珍贵。”
“修行肉身,又是纯阳之体,你的一滴精血可比当年大阳镇南王的一条胳膊珍贵得多。”
李常乐一惊,此时他才想起还有这档子事。
据师叔所说,当年镇南王为了救王妃来北境求药,结果失去了一条手臂,原来真的是被妖王留下了。
李常乐试探着说道:“敢问雪王前辈,大阳镇南王来北境是为了求药?”
“你知道的还不少,的确,以一条胳膊作为交换,我给了他一株天山雪心莲。”
雪王那轻描淡写的语气让李常乐下意识问道:“天山雪心莲有很多?”
“不该问的别问。”
李常乐顿时感觉寒风刺骨,打了个寒颤,不再多嘴。
心里却是在思考,因为他总觉得这里面有股子阴谋的味道。
如果他知道师叔红莲与雪王早就认识,那他就会确信秦汉生到北境求药这件事里一定有猫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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