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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诗人之墓(第1页)

在我们真正到达目的地之前,有好几次都是虚惊一场,经过的几座小镇非常相似却又不是,沿街的店铺和住宅没有提供多少有价值的信息,没有指示牌。即使已经到了,我们还是不太确定;我们向外张望,寻觅一个名字,一张宣传广告。巴士停了下来。

“肯定就是这里了。”我说。地图在我手上。

“最好问一下司机,”他说,并不相信我。

“我什么时候搞错过?”我反驳他,不过还是问了司机。这次我依然没错,于是我们下了车。

我们在一条逼仄的街道上,沿街尽是墙面平整的灰色房子,白色的蕾丝窗帘阖闭,墙壁像悬崖般直挺挺地拔地而起,房子与狭窄的人行道之间也没有草坪。除了我们之外空无一人;至少不是那种欺骗游客的地方。我饥肠辘辘,我们整个上午都在赶路,但他想先找一家旅馆,他总是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我们面前就有一幢标着“酒店”的大楼。我和他站在门外踟蹰,抚平翘起的头发,设法让自己看起来像样一点。等他终于鼓起勇气,拿着我们的行李箱走上台阶,却发现大门紧锁。说不定那是一家酒吧。

想着再往前走走也许会有旅馆,我们沿着长长的石墙步下山坡,等人行道消失在街角的尽头,我们就穿过马路。一辆辆汽车经过我们身边,开得飞快,仿佛正在去往别处的路上。

山坡脚下,海滩附近,零星散布着几家商铺,和一间伤痕累累、歪歪斜斜的旅店。电台的音乐和欢声笑语从店里传出来。

“看上去是当地人开的,”我说,感到正合我心意。

“‘旅店’在这个地方指的是什么意思?[1]”他问我,可是我也不知道。他走进店里看了看;又灰溜溜地走了出来。我疲惫不堪,什么对策都想不出来,几乎无心欣赏身后山顶的城堡,还有山下的大海。

“难怪他爱喝酒,”他说。

“我去问一下吧,”我说,感到满腹委屈:到这里来是他的主意,找旅馆这种事应该由他来做才对。我试着去杂货店问问。店里挤满了人,大多是女人,头上裹着围巾,手上提着购物的篮子。她们说这里根本没有旅馆;其中一个说,她母亲那里倒是有几间房间空着,她给我指路的时候,其他人都投来同情的目光,我一看就是个来旅游的。

我们找到那栋房子的时候,发现它是十八世纪建造的,而且巨大无比,在小镇繁华的年月里是夏日避暑的别苑。一块不太起眼的牌子上写着,提供住宿和早餐。这招牌写得那么清楚,不由令我们喜出望外。门开着,我们走进门厅,出现在厅里的女人似乎被我们吓了一跳;她留着四十年代时髦女郎的发型,前额的发丝造型奇特,只是已经斑白。她对我们非常亲切,几乎是热情洋溢,而且没错,她有一间房间能让我们住。我压低了声音问她,能不能告诉我们那块墓地在哪里。

“你从窗口几乎就能看到,”她说着,露出笑容——她知道我们会问这个问题——还主动借给我们一本书,书里有一张地图,上面标着可去的地方,他的故居之类的。她拿好书,连蹦带跳地走上铺着褐色地毯的宽阔楼梯,给我们看我们的房间。房间宽敞阴冷,天花板很高,贴着花朵图案的墙纸,木制的地方都漆成了白色;窗户上装的不是窗帘,而是室内用的活动护窗[2]。房间里塞着三张床,还有无数个衣柜和壁橱,好像在仓库里一样,一张笨重的书桌挡住了曾经富丽堂皇的壁炉。我们告诉她,就住这里,没问题。

“墓地就在山上,在那边,”她说,指指窗户外面。我们能看到一座教堂的尖顶。“我保证你们一定尽兴而归。”

我换上牛仔裤和靴子,而他把每件家具上的抽屉都拉开看了一遍,搜寻埋伏的宝藏或是可以读一读的东西。他一无所获,于是我们就出发了。

我们没有理会那座教堂——他曾经说过那里毫无特色——径直朝墓地走去。这里一定经常下雨:常春藤遍布每寸土地,整片墓园郁郁葱葱,未经修剪的青草苍翠欲滴。行人的双脚在墓碑之间踏出一条条羊肠小径。墓穴本身也照管得干净整洁,大多数的草坪都被修剪过了,形状像个滤茶器似的花架里插着鲜花。此刻墓园里有三位年长的妇人,怀中抱着一捆捆花束,有剑兰,有菊花;她们在坟间穿行,取走之前的陈花,换上手中的新蕾,每个墓穴一视同仁,就像乘务员一样。她们对我们并不在意,既不靠近也不回避:我们是陌生人,是这片风景的一部分。

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想去的墓地;就像书上说的,只有这座墓穴立的不是墓碑,而是一座木制的十字架。十字架最近刚刚漆过,周围还有一个布置规整的微型花园,栽满洋蔷薇和秋海棠;那些香雪球花原本是想用作围边的,效果倒不太明显。我自忖种下这些花草的人是谁,一定不会是她。老妇人们已经来过,留下一个花瓶,微微泛黄的玻璃器皿,过去早餐谷物盒里会附送的那种,插着橘色的大丽花,还有几枝说不出名字的粉色花朵。我们两手空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仪式要进行;我们静默了一阵,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退回到山坡上面的雕花长凳旁边,坐在阳光里,聆听山路对面牧场上的牛群,还有老妇人在坡下的窃窃私语,她们弯腰俯身,不紧不慢,印花的裙摆在微风中飘荡翻飞。

“这个地方也不是那么差,”我说。

“可是很无聊,”他回答。

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今天余下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过了一会儿,我们离开墓园,沿着镇上的大街信步返回,心不在焉地牵着手,朝寥寥无几的商店橱窗里面张望:漫天要价的古董店,出售陶艺和威尔士织物的手工艺品店,不伦不类的杂货店里什么都卖,有印着色情笑话的黄色杂志,也有几本他的书。在橱窗里面,半掩在纪念品茶杯、地图和褪了色的锦旗后面,有一张镶了镜框的照片,是他的脸,四分之三侧面像。我们买了几根雪糕;它们保存的时间太长了,有股肥皂味。

我们来到蜿蜒的山麓脚下,决定往前走,到他的故居去,我们现在就能看到那幢房子,一个模糊的白色方块,和我们之间隔着半英里长的崎岖海滩。这的确是他的房子没错,地图上标着的。一开始很顺利;有一条宽阔的、凹凸不平的小径,裂开的沥青,是某条道路的遗迹,抑或是雏形。在我们头顶上,盖满树叶的陡峭悬崖边,城堡的残垣正在崩塌,缓慢地,一年一块石头地倒下去。对他来说,城堡塔楼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找到一条灌木丛生的小径,泥泞不堪的顶上有个只够让孩子进出的入口。

他侧着身往上爬,像只螃蟹似的,用靴子的外侧踩出可以立足的缝隙。“快来呀!”他朝着下面喊。我有些犹豫,但还是跟了上去。他在悬崖顶上向我伸出手,不过,置身近乎垂直的峭壁,大地在我身体的侧面,我害怕会失去平衡,没有去拉他的手,紧抓着灌木的根须攀上了最后的几英尺。要是下雨天根本不可能做到。

他走在前面,迫不及待地探险。矮树丛中的隧道通往城堡外墙上的一个缺口;我循着他的声音前进,窸窸窣窣的,他双脚发出的柔和闷响。我们所在的花园只剩轮廓,外沿由砖块砌成的花坛如今杂草成堆,尽管蚜虫肆虐,几丛玫瑰依然试图正常生长,其他的植物却完全不以为意。我在一朵玫瑰面前俯下身,花芯是象牙白色,边缘已经有些褐色;我觉得自己像是霸占了别人的东西。他再次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被一座拱门挡住了。

我在城堡的中央庭院追上他。一切都在分崩离析,楼梯,护墙,雉堞;倾覆的部分那么多,我们都难以判断自己所处的方位,把这堆瓦砾还原回从前的清晰布局。

“这个一定就是壁炉了,”我说,“然后那个是大门。我们肯定是从后面走进来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们说话时都轻声细语;他扔了一块碎石出去,我叫他要小心一点。

我们沿着残存的阶梯拾级而上,走进城堡的主楼。里面几乎一片漆黑;地板上盖满尘土。但这里一定有人来过,有一个破旧的口袋,一件分不清是衣服还是长裤的东西。我们没有在楼中久留:我害怕会迷路,虽然可能性不大,我也更愿意自己能看到他在哪里。我不喜欢发现他的手忽然不声不响搭到我身上的感觉。再说,我对这座城堡不太放心;觉得只要大笑一声或是踏错一步,它就会在我们头上轰然倒塌。不过我们还是安全地到了外面。

我们从门廊下穿过,廊上诺曼风格的拱券[3]仍然完好无损。门外是另一个更大的庭院,四周是我们在城堡外面已经见过的围墙,也就是从那里进来的;院中有树,是最近新种的,并不是百年老树,色泽深沉,如同蚀刻画一般。一定有人来这里修剪草坪;草叶短短的,有发丝的质感。他躺到草地上,把我拉到身边,我们把头枕在手肘上,极目远眺。从正面看过去,城堡显得更加完整;能看出从前真正有人居住时的样子。

他仰面卧着,闭着眼睛,抬起一只手遮挡阳光。他脸色苍白,我才意识到他一定也累了,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这么精疲力尽是拜他所赐,他因而必然轻松无虞。

“我倒想有一座这样的城堡,”他说。他一喜欢上什么东西就想占为己有。有那么一瞬间,我假装他确实是这座城堡的主人,他自始至终都身处此地,他的棺椁还藏在地窖里,要是我不小心一点,我就会被他捕获,从此只能永远和他待在一起。倘若我昨晚多睡一会儿,我就能这样自己吓自己了,但是现在这种情况,我还是放弃了,向后靠到他身边的草坪上,仰头看着树枝在风中轻轻款摆,在劳累不已的我看来,每片树叶都清晰尖锐,边缘像是玻璃一样透明。

我转过头看着他。过去的几天里,对他,我本应变得更加熟悉,可实际上却愈发疏远。近在眼前的时候,他是一片陌生的地带,每一个毛孔,每一根发丝;然而,他不是更近,而是离得更远了,就像终于登上月球时的感觉一样。我从他身边移开,好把他看得更清楚一些,他误会了,以为我要站起来,便翻过身来阻止我。他吻了我,牙齿嵌进我的下唇;痛得受不了的时候,我挣脱了。我们并肩躺在一起,一起为付出的爱意没有回报而痛苦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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