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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敢啊?”唐汝楫便将事情的真相,竹筒倒豆子似的讲了出来……
此事的发起者,还真的是景王爷,前面说过,那段时间景王爷心烦气躁,内分泌失调,又看着自己招徕不到的沈默,竟投入了裕王的怀抱,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而后在沈默的操持下,裕王的日子竟越来越好过,原先自己给他下的那些绊脚石,全都被那姓沈的给不声不响的搬开了,而且据说沈默还要给裕王找神医李时珍治病。
得到这个消息后,景王是彻底坐不住了,他不能看着裕王再惬意下去,更不能让沈默再把李时珍找来了,所以便找来袁炜,与他商量着如何除掉沈默,给裕王府以沉重的打击。
袁炜不是三岁孩子,知道此事非同小可,没有当场答应,只是说回去想一想,要找个完全的办法。本来以为此事渺茫,但偏偏想睡觉便有人送枕头——他发现了礼部尚书吴山的秘密!
这并不稀奇,因为他已经在礼部数载,而吴山则是刚刚从别部空降而来,所以想要瞒着他做些什么事,几乎是不可能的。那日,吴山故意磨蹭到衙门下班,偷偷摸到机要室,打开密封的考题抄录下来,自以为作得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想被一个临时有事返回的书吏看了个正着,并告诉了袁炜。
袁炜大喜,本想禀报内阁,拿下吴山好取而代之,但转念一想,检举上司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恐怕自己贸然揭发,只会损人不利己,那就太没意思了。
所以他没有声张,而是回去考虑了一夜……他知道,吴山偷试题出去,八成是受严世蕃指使,好用来打点人情或培植亲信。自己完全可以利用这件事来做一篇好文章!
一番反复推敲之后,他终于构思出一条瞒天过海、将计就计之计!便也利用自己礼部二把手的身份,同样偷取了试题,再交给熟悉严世蕃笔迹的唐汝楫,命他以严世蕃的口气,给严世蕃的死党写两封信,让他们将考题扩散出去,卖给尽可能多的考生!
如果那天沈默没有发现夹带,监考官中也有他的属下,会在巡场时找到抄袭的考生,将事情踢爆,勾起一场大案!
他这样做的目地,除了满足景王爷报复沈默、打击裕王府的要求,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是为了让严党和徐党因此事而大动干戈!因为他是景王党的领袖,虽然跟严党合作,但并不是严党的附庸,而是独立于两党外的第三股势力。他和景王党想要快速崛起,唯一的途径便是严党和徐党之间斗得不可开交,他好渔翁得利!
那样纵使两党不会两败俱伤,但也会因为互相视为生死大敌,给自己从中渔利的机会……
更妙的是,责任全在严世蕃和吴山身上,他则清清白白,不受一点怀疑……他甚至觉着,就连严世蕃也只会自认倒霉,而不会猜到自己被算计了。
但这个眼高手低的大才子,显然低估了那些如狼似虎的对手:沈默确实在毫无察觉中中计了,但他凭着超人的冷静和智慧,将可能发生的大案强行按了下去,并在第一时间进宫取得了皇帝的谅解,继而从容脱身、毫发无伤。
而严世蕃也立刻察觉到,有人在背后使坏,只是被嘉靖和徐阶弄得焦头烂额,无暇他顾,所以一时没有察觉到他,还因为急于求援,将他朝思暮想的礼部尚书拱手相送,让他还高兴了好一阵子。
更可怕的是,他严重低估了陆炳和锦衣卫的能力,在他看来天衣无缝的谋划,在陆炳那里处处破绽,一番抽丝剥茧、层层追查下来,便将真相现了原形……
唐汝楫跪在地上,一脸痛心疾首道:“沈大人,景王爷和袁炜都是一个脾气,要是我不听他们的,他们真能把我往死里整,当时我胆小怯懦、一时糊涂,才对沈大人你犯了如此罪行。您就饶过我这一次吧,我定然痛改前非……”说着一咬牙,低声道:“效忠裕王殿下!永远听从大人您的指挥……”
他也不是笨蛋,突然明白了,沈默掌握自己的罪证后不声张,却推自己为苏松巡抚的目的所在——不就是想当苏松的太上皇吗?
沈默心说:‘你终于上道了。’便沉声道:“口说无凭,我凭什么相信你?”
“我可以立字为据!”唐汝楫爬起来,到大案前提笔就写……却被沈默打断道:“效忠裕王爷是理所应当的,但应听从高拱高大人,而不是我的指挥。”说着言不由衷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哦哦,我知道了。”唐汝楫点点头,不一会儿便写出一条字据道:‘我,兰溪人唐汝楫,永远效忠裕王殿下,接受高拱大人的领导和指挥。’然后是落款和用印。
“再按个手印吧。”沈默淡淡道:“这样比较正式些。”
唐汝楫便四下寻索,却没找到印泥,只好可怜巴巴的望着沈默。
沈默做了个咬破手指的动作,他只好一咬牙,把大拇指咬破了,按在纸上一个血手印,双手交给沈默检查。
沈默看一看,轻轻摇头道:“显得诚心不够啊,”说着丢到一边,重新拿一张白纸道:“正好也咬开口了,那就写个血书吧。”
第五六一章 以德服人
听了沈默的话,唐汝楫看看自己刚止住血的手指,嘴角一阵抽动,只好狠狠心,再咬破那个伤口,这可是伤上加伤,比第一次可疼多了。
唐汝楫颤抖的手指刚要落在纸上,却听沈默道:“要写工整了,可别歪歪扭扭的,不然谁信是状元写的?”
唐汝楫无奈的点点头,只好把自己的手指当成毛笔,一笔一划的开始写作。写过血书的人都知道,最大的麻烦就是‘笔’会没水儿……而且越是成年男性,就越容易出现这种情况,唐汝楫此刻便深受其苦,他写不到两划,那创口处就不出血了,在纸上反复划了几下,只有淡淡的红痕。唯恐写不好作废,他只好停下‘笔’,琢磨着得再放点‘水’了。
可是看一眼‘血肉模糊’的右大拇指,实在是不忍心再咬下去。未免伤上加伤。只好……换一根指头,咬破了右手手指,写了仨字,又没‘水’了,只好再咬右手中指,如是反复,竟将十根指头咬破了九根,才把那效忠书写完了。
沈默看他还有左手大拇指完好无损,想一想道:“还没写日期呢。”
唐汝楫险些晕厥过去,无奈他现在已经完全麻木,只能任人宰割,便咬破了唯一完好的手指,写下了‘辛酉年十月初一’的字样,他算是知道了,原来沈默就是要让自己遭受一番十指连心的痛苦……
他现在失血过多,腮帮也肿的像馒头,样子要多可怜有多可怜。沈默并不爱折磨人,只是险些被他害死,实在是满腹怨气无处发泄……要是换了徐渭那样的,可能一刀子就把姓唐的销了账,但沈默仅仅是把他折腾一番……当然,这也因为他还有用,否则还说不定怎么消解他呢。
不过现在,也只能这样算了,沈默意犹未尽的轻叹一声道:“思济兄,不让你长个教训,下次可能十根指头就都保不住了。”
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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