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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约瑟夫,趿着绛红色的皮革卧室拖鞋,鞋跟的地方已经踩平了,鞋尖磨坏了,还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开襟羊毛衫,烂泥一样的米黄色,一看就是地下室里清仓甩卖的便宜货[1],嘴里抽着烟斗,他的头发斑白稀疏,吐字发音是优美动听的地道英国腔,一如既往。
“在威尔士[2],”他说,“多半是在农村,有一种人,叫做食罪人。每当有人临死的时候,食罪人就会被请去。那家人会准备一顿饭菜,摆在棺材上面。棺材全都让人预备好了,那是自然的:一旦别人断定你快不行了,在这件事情上你几乎就没什么选择的余地了。其他几个版本说,饭菜会放在死者身上,这样子一顿饭一定吃得马马虎虎的。不管怎么样吧,食罪人会狼吞虎咽一番,还会领到一笔钱。他们相信,那个行将就木的人一生中积累的所有罪孽都会从他的身上移走,转到食罪人那里。食罪人因而完全被别人的罪给撑得饱饱的。她身上负的罪业实在太过深重,谁也不愿意和她扯上一点关系;一种灵魂的梅毒,可以这么说吧。甚至连和她说话都是忌讳,当然了,又该叫她去吃饭的时候除外。”
“她?”我问道。
约瑟夫笑了笑,撇开半张嘴的笑容,露出一边的牙齿,没有咬住烟斗柄的那一边。一种带着嘲讽的笑容,像头狼似的,他看出什么来了?这次我又是哪里露了马脚?
“我把她们想成是上了年纪的女人,”他回答,“虽然也没理由说食罪人就不能是男的,我想。不管是谁都可以,只要他们愿意吃下那些罪恶。一贫如洗的垂垂老朽,除此之外再无他法维持生计,难道你不觉得么?一种老太婆的精神卖淫。”
他盯着我,一直歪着嘴巴笑着,我则记起了自己听说过的某些关于他的事情,他和女人的事情。不说别的,他已经结过三次婚了。不过他和我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从来没有,虽然他确实有些太过依依不舍地想要帮我穿上大衣。我为什么要担心呢?我又不是把持不住自己的人。再说,他至少已经有六十岁了,而且,用我儿子们的话来说,那件羊毛开衫可真恶心。
“但杀掉她们其中一个却是晦气的事情,”他说,“而且肯定还有其他好处。实际上我觉得食罪这工作有不少值得称道的地方。”
约瑟夫不是那种的人,那种会在你对他爱理不理或无话可说的时候宽容默默等候的类型。要是你不想和他谈,他他妈的绝对会和你谈,谈一些他所能想到的最最无聊的事情,通常都是。我已经全都听过了,他的花坛,他的三任太太,还有如何在地下室里种植马蹄莲;我也已经听够了他的地下室。我都可以去当导游了。他说他觉得对于他的病人来说——他不愿意叫他们“客户”,约瑟夫可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让他们知道他也是个普通人有好处,老天啊,我们当然知道。他会喋喋不休地一直说个没完,直到你明白过来,你付钱给他并不是要听他讲他家里的植物,你付钱给他,是为了让他能听你讲你自己的事情。
可是,有些时候,他是真的言之有物。我端起自己的咖啡杯,想着眼前的这个时刻会不会是其中之一。
“好吧,”我说,“你不就是想让我问你吗,我问就是了,为什么?”
“显而易见的嘛,”他回答,又点起了他的烟斗,吞云吐雾。“第一,那些病人必须一直等到临终的时候。真正的生死存亡、危急关头,不是假装的,也不是臆想出来的。他们不准来麻烦你,除非到了那个时候,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病入膏肓,可以这么说吧。第二,人家能饱餐一顿哪。”他无奈地笑笑。我和他都知道,他的病人里有一半都懒得付钱给他,即使是政府发给他们的钱。约瑟夫总是接一些其他人连碰都不愿意碰的病人,已经成了习惯,不是因为他们病得太重,而是因为太穷。靠领救济金过日子的母亲之类的;信用风险严重,就像约瑟夫自己一样。他曾经被一家精神病院解雇,原因是他企图实行员工自制。
“再想想那些省下来的时间,”他接着说,“每个病人身上花个把小时,加在一起,而不是年复一年的每周看两次,看到最后结果还是一样。”
“这可真够愤世嫉俗的,”我不以为然地说。消极厌世的人应该是我才对,但说不定他是在出奇制胜,好让我不得不认输让步。按照约瑟夫的说法,愤世嫉俗是一种自我保护。
“你甚至都不用去听他们讲话,”他说,“一句怜悯的话也没有。罪过食物传达。”
他突然显得既悲伤又疲惫。“你的意思是,我在浪费你的时间?”我问。
“不是我,亲爱的,”他回答,“我的时间要多少有多少。”
这句话在我听来是故意屈尊迁就我的意思,我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一点。不过我没朝他扔咖啡杯。我已经不像从前那么怒气冲天了。
我们在这个问题上面花了很长时间,我的怒气。只是因为我发觉现实是如此不尽人意;我的生活就是如此。如此有始无终、庸俗伤感,如此徒劳虚妄,如此看不到尽头。我希望一切都有意义。
我以为约瑟夫会努力让我相信现实其实是完美无缺的,然后设法让我去适应,但他没有这么做。相反,他赞成我的说法,欣然接受,而且毫不犹豫。生活,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一大坨屎,他说。这是毋庸置疑的真理。“把它想成是一座荒岛,”他说,“你被困在了岛上,现在你得决定如何尽力去应对。”
“直到获救吗?”我问。
“救援嘛,死了这条心吧。”他回答。
“我做不到。”我说。
这段对话发生在约瑟夫的办公室里,这间办公室就像他本人一样邋遢,闻起来像是没有倒掉的餐盘,脚臭、穷酸潦倒和呼出的浊气。可它也发生在我的卧室里,在举行葬礼的那一天。约瑟夫的葬礼。他的时间并不是要多少就有多少的。
“他从一棵树上摔下来了,”凯伦告诉我。她亲自跑来通知我他的死讯,而不是打电话。约瑟夫不相信电话。他说过,任何沟通交流的行为之中,绝大多数信息都是非语言的。
凯伦站在我家门口,泪如雨下。她也是他的病人之一,我们中的一员;是通过她我才找到了他。如今我们已经有了一张关系网;如同推荐发型师一样,他在我们手里传来传去,就像传说中的眼睛和牙齿[3]。丈夫可有可无的聪明女人,或是为自己的天才所苦、一紧张就抽筋的小孩,还有生活一片混乱的聪明女人,个个都为找到了这样一个人而大喜过望,他不会叮嘱我们说,为了我们自己着想,应该都去挨一刀,把大脑额叶给切了。聪明是一种财富,约瑟夫坚持这一点。我们只消看看那些不聪明的人,看看他们的遭遇就知道了。
“从一棵树上?”我差不多是在尖叫。
“六十英尺,头着地,”凯伦说。她又开始掉眼泪。我真想抓住她摇晃。
“他到六十英尺高的树顶上去搞什么鬼啊?”我问。
“修剪树枝,”凯伦回答,“那棵树在他自己的院子里。它把花坛的阳光给挡住了。”
“这个老东西,”我说。他让我火冒三丈。他这么做是擅自把我们撇下不管。他凭什么以为自己有权爬到一棵六十英尺高的树顶上,让我们所有人都跟着冒险?难道对他而言,那几个花坛比我们还重要吗?
“我们该怎么办?”凯伦问道。
我该怎么办?这是个问题。这个问题总是可以替换成我该穿什么?对有些人来说,这就是一回事。我翻遍衣橱,寻觅我所能找到的最黑的衣物。我的穿着将是这次沟通交流之中非语言的部分。约瑟夫会注意到的。我有一种骇人的预感,我出现在殡仪馆时,会发现他们让他穿着那件难看的黄色羊毛开衫和那双蹩脚的绛红色皮革卧室拖鞋入殓。
我特意穿黑色是多此一举了。葬礼再也不需要穿黑色了。约瑟夫的三任太太都穿了柔和的浅色,第一个穿蓝色,第二个淡紫色,第三个——现任的那一个——是一身米色。我对这三位太太非常了解,这全都源于那些我过得不太顺利、不想说话的日子。
凯伦也在,穿着印第安风格的印花裙子,自顾自轻轻地抽抽噎噎。我羡慕她。我也想感觉悲伤难过,但我不太能相信约瑟夫已经死了。这似乎是他开的某个玩笑,某则我们从中应该要有所收获的趣闻。假装的,臆想出来的。好了,约瑟夫,我想大声呼喊,我们知道答案了,你现在可以出来了。可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那盖上了的棺材依然盖着,没有缕缕青烟从中飘出,表明生命的迹象。
那口封闭的棺材是第三个太太的主意。她认为那样更加庄重一些,传闻是这么说的,而且十有八九确实如此。棺椁是深色木头做的,大方得体,没有花哨的装饰。没人煮好一餐饭食搁在这口棺材上,没人在那里大快朵颐。没有穷困潦倒的老家伙,把甘蓝、土豆泥,连同约瑟夫一生中沉甸甸的秘密一起狼吞虎咽地吃下去。我不知道约瑟夫会不会有什么让他良心不安的事情。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这就像是哪里疏忽了一样。那么约瑟夫的罪过怎么样了呢?约瑟夫的一位男性亲属——我不认识的一位——在向我们讲述他是一个多么杰出的人物的时候,那些罪恶就在我们四周盘旋,飘在空中,在那一只只低垂的头颅顶上。
葬礼结束之后,我们回到约瑟夫的住处,第三任妻子的住处,去参加从前被称为守灵的仪式。再也不是了:如今这是咖啡加点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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