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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2页)

那是个中年男人,巧克力色皮肤,个子很高,削瘦的身板挺得笔直。他的脸轮廓狭长,大眼睛深陷在清癯的脸上,浅灰色眼珠流转,睿智悲悯。不像龟兹人留发及肩,而是留现代人一样的短发,有些花白。就算是穿着龟兹服饰,也能看出来他是印度人。到了他这个年龄,单用“帅”字形容太贬低他了,更难拷贝的是那份脱俗的气质,那种即便站在数百人中也能让人一眼盯着然后很难转移视线的气质。

他牵着一个小孩,大概十岁左右,脸有些圆,细白的肤色接近龟兹人,跟罗什长得很像,但更可爱。与罗什同样的浅灰眼眸骨碌碌转悠,看见我时有些吃惊,仔细地盯着我看了半天。我冲他笑,又偷偷扮了个鬼脸。小家伙一愣,赶紧别过脸。

毫无疑问,这个印度人就是那将嗣相位却辞避出家,东渡葱岭被龟兹王聘为国师的鸠摩罗炎,鸠摩罗什的父亲,当年耆婆费尽心思要嫁的人。连罗什的祖父鸠摩罗达多,也有“倜傥不群名重于国”的记载留于世。而那酷似罗什的小孩,就是他的弟弟,我忘记他弟弟叫什么名字了。慧皎在《高僧传》里仅记载了一个名字,他在历史发展中,只作为鸠摩罗什的弟弟存在而已。

王后终于停止哭泣,将罗什和耆婆带到鸠摩罗炎身边。耆婆对她曾经的丈夫也行双手合十礼,鸠摩罗炎眼里流露出浓浓的眷恋与思念。他应该更想搂她入怀的,定定地盯着她好几秒,还是回以合十礼。小家伙可没管三七二十一,一头扎进母亲怀里嚎啕大哭,耆婆也拥住小家伙,泪流满面。罗什用跪礼见父亲,被鸠摩罗炎赶紧扶起,父子俩都情绪激动,用梵文交谈了起来。

欢迎仪式进行了有一个多小时,鸠摩罗炎向白纯提出让母子俩回家去住,耆婆没有反对,看来也是念子心切。于是我跟着一起住进了国师府。

我问清楚了罗什弟弟叫Pusysdeva,是梵文,按古汉文翻译原理,应该翻成“弗沙提婆”,又是个拗口的名字。

我又收了个徒弟(改的不多)

耆婆和罗什在家仅住了三天,就搬到王新寺去了。这是王家的寺庙,就在王宫西侧,离国师府走路一刻钟左右。罗什离开家前已经为我做好了安排:我做为他的汉语老师,继续住在他家,罗什每天下了晚课就到我这里学习。

至于去中原汉地的事情,因为已经入冬,下雪阻路,商队早已停止继续向前。我要走,也得等明年开春。我倒也不急着离开,刚到龟兹,我还没开始考察工作,吐火罗语也只是学了个半瓶醋,有人愿意供我吃住,我也乐得接受这份教职了。

一家之长鸠摩罗炎非常慈祥,对我总是彬彬有礼,像个儒雅的大学教授。要是我们学校有像他一样的教授,估计全校女生都会选他的课,连走廊也坐不下。我常忍不住想,如果让他教梵文,那季老就可以不用犯愁没人愿意学梵文了。他对我极为放心,从不过问我的教学方式,而且在罗什夸奖我教导有方后又给了我一个学生。

粗粗在龟兹王城——延城走过几次。这个绿洲古国有三重城郭,城防甚严。位于中心的王宫恢弘壮丽,焕若神居。整个延城的面积比我曾经考察过的温宿城大了五六倍不止,城里佛教气氛浓烈,到处可见大大小小的佛塔寺庙。

龟兹北依天山,在西域各国中算得上水资源丰富,所以田种畜牧发达。天山山脉中有丰富的黄金铜铁铅锡,矿产供应全西域。加上地处丝绸之路的十字路口,商业兴盛也带来了手工业的繁荣。龟兹的富裕,在整个西域排第一。

每日连绵的丝绸驮马挤满官道,潮水般的各国商客云集市场。走在龟兹城里,简直就是古代人种博览会:月氏、乌孙、匈奴、高车、突厥、鲜卑、柔然、蒙古、波斯、大食、天竺,甚至希腊罗马等现代欧洲人种,当然还有为数不少的汉人。每每走在街上,都能让我停住脚步,对着服饰肤色各异的行人发呆,直到被在一旁领着我的新学生严重鄙视,才恋恋不舍地继续挪步。

说起我的新学生,唉,眼下,正让我无比的头大。

一个长得超级可爱皮肤细白的小家伙正拿着我的素描本,用铅笔在上面乱涂鸦,然后用橡皮擦掉重画。他把我这个可以反复利用的书写工具当成最新的玩具,画得不亦乐乎。

我在一旁心疼地念叨:“小少爷,小祖宗,小魔头。你以为我家开文具店呐?橡皮被你擦掉半支,铅笔被你画得只剩半支,纸也被你写坏三张。你知不知道这都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被你耗掉了,这时代你到哪儿去买给我?”

其实我包里还有,不过谁知道我要在这古代待多久,省着点用总是没错。

他不理睬我,还在继续画。反正他也听不懂,我是用汉语说的。在画坏了第四张纸时我终于忍无可忍了,用吐火罗语大吼一声:“别画啦!”

我的河东狮吼对这个小鬼一点起不了作用。他抬头,两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对着我拼命放电,他的眼睛也跟罗什一样,继承自父亲,是浅灰色的,卷卷的红褐色头发却是承自母亲。他浅灰色的眼珠转了两转,丢了铅笔,爬下凳子,硬挤进我怀里:“那你唱歌给我听!”

又来了!自从有一天鸠摩罗炎去姑墨办事,几个晚上不回来,小家伙就天天晚上钻到我房里硬要跟我睡。我为了让他少点折腾,唱了个儿歌给他听,他就开始天天要我唱歌,还得不重样的。我的现代歌曲,全变成了催眠曲,唉,真是糟蹋啊。

我叹气,把凳子让出半边,让小家伙坐着靠在我怀中,唱起周华健的《亲亲我的宝贝》,一边轻轻拍他的背。小家伙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映衬着高高的鼻梁,还真是可爱。

我其实能理解他为什么喜欢粘我。他的母亲和哥哥都侍奉佛祖去了,母亲在他六岁就出国,四年多没有音讯。跟他最亲的奶妈前些年也过世了。家中虽然有丫头保姆,却无法给他最需要的母爱。而在他的年龄,需要有玩伴,虽然每天白天他都要进王宫跟王子们一起读书,可是回家后没有人能陪他玩跟他疯,比他大三岁的哥哥早就是一副小大人样,又有四年没在一起,他每次看见罗什都有点战战兢兢。

所以我的出现,扮演了母亲和玩伴的角色,让他每天有个可以撒娇的对象。他在我身边所有调皮的举动,其实都是为了能吸引我的注意,让我对他多一份关心罢了。只是苦了我,每天被迫既当小兵又当敌人,先跟在大将军身后听候调令,汇报军情。然后又装腔作势地跟大将军呼阿呼阿地对打,最后高举白旗大叫饶命。唉,跟个精力旺盛的小孩上窜下跳,每天把我累个半死。

我满含爱怜地唱完歌,发现他睡着了。我抱起他,放到床上。揉揉肩膀对着他小声说:“知不知道你很沉呢,再大点我就抱不动你了。都十岁了还喜欢小孩子的玩意,唱个儿歌都能睡着。”

这几天一直下雪,我是江南人,在全球变暖温室效应下很少看到这样的鹅毛大雪,刚开始时着实兴奋了一把,带着弗沙提婆一起在院子里堆了两个雪人。可是没多久我就发现不好玩了。因为下雪,我又怕冷,便很少出门,我的考察工作暂时耽搁。幸好罗什带来很多书,有汉文版的《史记》,《左传》,《吕氏春秋》,《战国策》,《诗经》等等我早就看过的,还有一些已经失传的书如《石氏星经》。

他家书房还有大量梵文吐火罗文婆罗迷文佉卢文经卷和书籍,内容非常广。声韵学、语文学、工艺、技术、历算之学、医药学、逻辑学、星象、律历等都有涉及。我看着满屋子的书,口水流了一地。要是能把这些书顺回现代,那该多有研究价值啊。这个时代的书籍一般人根本买不起,一本书相当于普通百姓一年的开支,更不用说那些写在丝绸之上的帛书。官府用的文牒,买卖的契约,大多写在木板上,因为纸张比木板贵多了。

鸠摩罗炎的国师府外观看起来很普通,陈设也一般,却原来财富都藏在这间书房里。所以我每天都要在这间价值无法估量的书房待上几小时,拼命地抄那些珍贵的典籍。我不是没想过去买,可是他的书房里有很多拿着钱在集市上也买不到的书,有鸠摩罗炎从印度带来的,还有各地使者送给龟兹国王的,我既然不能顺,只好抄了。所以这十几天也不无聊。

而罗什,他每天回家,先向父亲问安,再来我这里上课,然后还要去书房看一会书。他默默地看书,我默默地抄书。他走时手里还会拿本没看完的书,第二天就能换本书带走。有时他来了我还没结束弗沙提婆的课,他便默坐一旁自己看书,往往等我给他讲课了,他早已经能背诵出要讲的内容。我说错的地方还会轻声纠正,让我额头一片汗。我容易么?这上下五千年全装在一个脑子里,出点错还不行么?我气急败坏地敲他的光脑袋,警告他要尊师重道。

我正在一边回想这十来天在国师府当家庭教师的经历,一边为弗沙提婆盖好被子。突然觉得背后冷飕飕的,是罗什,揭开了防寒的门帘,倚在门框上看我。

“咦,今天怎么到的特别早?”

他的晚课在四点到五点,通常都要六点以后才会到我这里。今天居然五点半就到了。我是怎么知道具体时间呢?因为我的时间穿越表上本来就有时间功能,还有对应的十二时辰,阳历和阴历的日期,很是方便。自从穿越功能丧失,这个表也就只剩下计时功能了,所以我还是天天带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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