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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回到“黑鹰”直升机上,途中飞过了威斯特摩兰,那是我母亲莫德·艾丽尔·麦科伊·鲍威尔的诞生地。一路上,我寻思着我的父母。当年两个牙买加青年是怀着什么样的梦想,或是出于什么样的忧虑,先后背井离乡,离别他们所爱的亲人,移居到一个他们完全陌生的国度。他们曾否想过,他们走了有勇气而又有希望的这一步,对他们的儿子的命运产生了何等的影响。
我生于1937年4月5日,当时我家是住在纽约市哈莱姆区的莫宁赛德大道。我父母的第一个孩子是我姐姐玛丽琳,她比我大5岁半。我已经不记得我家在哈莱姆时的情景。人们常说,人在孩提时的最早记忆通常与一次闯祸有关,我正是这样。4岁时,我家搬到纽约南布朗克斯区,外婆艾丽丝·麦科伊在家照料我,因为父母都要上班干活。我在地板上玩,把一根头发卡子塞进一个电源插座内。只记得耀眼的火光一闪,我被电击得差一点从地板上跳起来。记得外婆一边骂我,一边把我搂在怀中。父母下班回家后,大人们紧张地议论了一阵子,然后又骂了我一顿,埋怨个不停。这一天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不是触电和疼痛,而是看到了大人们多么疼爱我和关心我,我成了全家注意的中心,觉得自己挺重要。
我小时候最敬畏的人物是一个矮个子男人,身高5。2英尺。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常常倚着我家窗子朝外瞅,看着他身穿外套,系着领带,头上戴一顶浅呢帽,腋下夹着一份报纸,从英特维尔大道的地铁站出来,一步步走过来。他的外套敞开着,随着八字步不停的左右摇摆。他吹着口哨,一路上遇到熟人时,无论是药店掌柜、面包房师傅,还是我们楼房管理员,都停步向他们打招呼。这条街上有些孩子把他当作一个怯懦的有点滑稽的人,但我并不这么想。这个活泼愉快而又自信的矮男子名叫卢瑟·鲍威尔,他就是我的父亲。
他20岁出头就从牙买加移民来到美国。在我出世之前17年,他放弃了在一家店铺当小伙计的工作,离乡背井,移居美国。他从来没有向我谈过他在牙买加的生活,很可惜,我也不曾向他问过。我只知道,他是托普希尔村一个贫苦人家的9个孩子中的老二。他来美国,跟他之前来美国的千百万人一样,无疑是为了寻求一条较好的生路,并且为他的子孙后代寻求一个较好的前途。他搭乘联合水果公司的一艘汽船,一艘真正的香蕉运输船,在美国费城上岸。
爸爸先在康涅狄格州的一家种植园当工人,后来到纽约曼哈顿区当大楼管理员。他最后在曼哈顿服装区第7大道500号专门缝制女性套装和外套的金斯伯格服装厂(后来发展成盖因斯公司)谋到了一份差事,终于保障了他安家立业,成为一家之长。他先在库房工作,然后升为货运办事员,最后当上货运部领班。
我母亲在牙买加的娘家,社会地位比我父亲家略微高一点。她是9个姐妹兄弟中的老大,高中毕业,比我父亲强。当父亲在家务事上以势压人时,妈妈常常唠叨:“你有什么了不起,中学都没有毕业。”在移居美国之前,妈妈曾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速记员。她的母亲,麦科伊外婆,个子矮小,善良可爱,讲英语的时候拖着英国人的腔调,又夹杂着非洲口音,我至今一回想起来仍然觉得是在听音乐。麦科伊家族和鲍威尔家族,如同牙买加常见的那样,其祖先混杂着非洲人、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的血统,也许还有阿拉瓦克印第安人的血统。我父亲家甚至还跟鲁姆菲尔德一个犹太人家族有血缘关系。
外婆的丈夫埃德温·麦科伊是苏格兰人,在一个甘蔗种植场当监工,他使我们具有苏格兰人的血统。外婆生了9个孩子,当她被丈夫遗弃时,只有几个长大了,多数孩子还要靠她抚养。她为寻找工作挣钱养活孩子们,离开牙买加,先到巴拿马,然后到古巴,最后到了美国。在美国,她的大女儿,也就是我妈妈,可以帮她一些忙。外婆给人家当女仆,以后在曼哈顿服装区当缝纫计件工,节衣缩食,把节省下来的每一文钱都攒起来,汇回牙买加,养活仍然留在那里的儿女。外婆最后去了她最小的女儿——劳丽斯姨妈家,她俩是阔别12年以后才在纽约团聚的。外婆为儿女们作出那么大的牺牲,而且全家长久分散天各一方,这在我们这些未曾尝过悲惨贫困滋味的人看来,真是难以想象。
外婆给我妈妈起的名字是莫德·艾丽尔,但是妈妈一辈子都被叫作艾丽。她身材矮小,只有5。1英尺,体态丰腴,脸庞秀美,长着一双温柔的淡棕色眼睛,棕色头发梳着40年代的发型,脸上经常带着暖人心田的笑容。她白天在服装厂上班,当缝纫工,忙于钉扣子和修整服装。累了一天回到家,就系上围裙,做饭、洗衣服、熨衣服,缝缝补补,终日忙碌,从不得闲。这就是我记忆中的母亲。
妈妈是一个坚定的工会支持者,是国际妇女服装工会的会员。我父亲当上货运部领班,自认为属于管理人员。他俩都拥护罗斯福总统的新政,当时都投民主党的票。打从我记事起,家里门厅里就一直挂着战时罗斯福总统在国会山前以国旗为背景拍摄的那张著名的照片。妈妈始终是铁杆民主党人,但爸爸在1952年拥护艾森豪威尔,改投了共和党的票。
我父亲一辈子是乐天派,我母亲则总是小心谨慎。不管家境贫富变化如何,他们始终保持着这种性格。我父亲去世以后,我常在休假时回家看望母亲。她常对我说:“科林,把存折拿到银行去,让他们填上利息。”
我解释说:“妈,不必啦。银行会把利息通知单寄给你,利息跑不了的。”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蒙我?”她说“蒙”时用的是牙买加的一个老字眼儿。说着,她走进自己的卧室,从床底下翻出一个旧布包着的糖盒子,从里面拿出存折交给我。
我只好顺从地去银行排队,请银行的人把这一账号的利息给填上。
“当然可以,鲍威尔上校。不过我们会寄利息通知单给你,你就不必跑这一趟啦。”
“不行啊,”我说,“我母亲要亲眼看见存折印上她的利息数字的红字。”我差一点说出以便证明你们没有“蒙”她。
据我父亲的妹妹贝丽尔姑妈——她在我写这本书时已经90多岁了——回忆,我父母是在哈莱姆的外婆寓所相识的。外婆为了多挣一点钱,让几个亲戚和别的牙买加移民寄宿在她的寓所,其中的一个寄宿者是卢瑟·鲍威尔。于是,我的父母在同一个屋檐下相爱了。
我出生以后在哈莱姆住过两三年,后来搬过几次家。到1943年,我6岁的时候,我家搬到了南布朗克斯区的亨茨波因特小区的凯利大街952号,我在那里长大。1981年由保罗·纽曼主演的影片《布朗克斯的阿帕奇堡》就是在我住过的那一警察分管区拍摄的。在那部电影里,这个地方被描绘成城区藏污纳垢的巢穴,一幢又一幢烧坏的破烂公寓楼,满街垃圾,杂草丛生,住的人净是吸毒者,男盗女娼,精神病患者,谋杀警察的凶手,以及第三代靠福利制度生活的家庭,总之是一幅美国老城区的可怕噩梦的情景。我住过的亨茨波因特当年并不完全是那个样子,尽管它也谈不上绿树成荫和庭院宁静。我们当年门窗都得上锁。我记得我家大门有一根大铁闩,从门背后插进地板上的一个托架,为的是不让任何人硬闯进来。盗贼不少,吸毒现象当时已逐渐增多。常常有人在街上殴斗,捅刀子。有些流氓团伙为了争地盘而动用棍棒、酒瓶、砖头和土造的0。22口径手枪打群架。然而,当时的犯罪和暴力活动还没有达到那部电影描绘的那步田地。当时还不是那样。当我在亨茨波因特长大的时候,一般人还能在种族之间保持一定的容忍心。总的说来,多数家庭是和睦安全的。
我家住的是一幢4层砖砌公寓楼,每层两家,全楼共8家。我们住在3层一个4居室单元房里。从家里走上凯利大街,一眼就能看到我的整个世界:向左过三个街口,就是我的小学,再过一个街口就是我上初中的中学。两校之间的一块狭长的空地上耸立着圣玛格丽特圣公会教堂,那是我们的教堂。相反的方向上隔几个街口,是我后来念书的中学。我家门口的马路对面是凯利大街957号,吉莎姨妈和艾尔弗雷德·库特姨父住在那里。在我上学的路上,要路过935号,那里住着劳丽斯姨妈、维克姨父和他们的孩子们。在932号住着我的教母玛贝尔·埃瓦德内·布拉什一家,我把她喊作瓦兹阿姨。在867号住着艾米和诺曼·布拉什一家,他们是我家的亲密朋友,跟亲戚一般。我们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亲热地称呼他们为艾米阿妈和诺曼阿爹,其实他们也是牙买加人。我当时认识的黑人家庭大多是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牙买加、特立尼达、巴巴多斯或其他岛屿。
我们对布拉什夫妇的犹太式称呼反映出一个事实,即当年的亨茨波因特区有大量犹太人,还夹杂着爱尔兰人、波兰人、意大利人、黑人以及拉丁美洲西班牙人的后裔。凯利大街到与我家所在街区相邻的一个街区时有点弯曲,像个香蕉,所以这一地区曾多年被称作“香蕉凯利”。我们从来没有用过“盖头区”(即少数民族杂居区——译者注)这个字眼,那是欧洲人的名词。我们住在公寓楼里。外界的人常常以为纽约是个又高又大的建筑群,居住在那里的人们彼此不通姓名,老死不相往来。其实,纽约直到今天依然是许多街坊的集合体,街坊里的人们彼此都知道谁干的哪一行业,跟小镇上一样。“香蕉凯利”正是如此。
同凯利大街相交的几条马路把凯利大街分成几个街区,各街区有许多东西是大同小异的。几乎每一个街区都有一家糖果店,店主差不多都是从欧洲移民来的犹太人;店里卖《每日新闻报》、《邮报》和《镜报》。我们街区里没有人看《纽约时报》。这些小店还卖文具、便宜糖果、冰淇淋和不含酒精的饮料。纽约人都知道,这种小店出售一种特殊小吃——蛋淇淋,它包括巧克力糖浆、牛奶和仿制矿泉水。一份蛋淇淋10分钱,假如你钱不够,可以只买矿泉水,“就2分钱,请吧”。每隔几个街区,就有一个犹太人办的面包房和一家波多黎各人开的杂货铺。意大利人经营修鞋店。每10个街区有一家大的连锁商店,卖服装和日用品。还有电影院。我不记得有哪一家店铺是黑人开的。我童年时期有一件令人兴奋的事,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来了自助洗衣店,往洗衣机里投几枚硬币就可以把衣服洗好甩干。我妈妈再也不需要用搓衣板为我们搓洗衣服,然后再一件一件挂到窗外的晾衣绳上了。然而,我爸爸坚持他的衬衣只能送到中国人开的洗衣店去洗熨。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南布朗克斯是一个令人喜欢的地方,我从来不曾羡慕那些绿树成荫的小庭院。
我父亲很宠爱我的姐姐玛丽琳。他在服装厂工作,所以总给我姐姐穿好衣服,按凯利大街的标准衡量,姐姐过得相当不错。她跟好女孩们交往,她最亲密的朋友是街角上的药店老板蒂特鲍姆家的几姐妹。我对她扮演了一个淘气小弟弟的角色。她的第一个当真的男朋友是约翰·史蒂文斯,那一家人也是在圣玛格丽特教堂做礼拜。约翰是独生子,他父母当时培养他学医,后来真当了医生。他和玛丽琳的交情是由双方父母撮合的。我的调皮点子是在他们搂搂抱抱的时候悄悄凑过去,惹他们讨厌。这时约翰就会送我一枚25美分的硬币,把我打发走。我姐姐总对我这个顽皮的弟弟生气。我逃学的时候,她常常打小报告,所以我认为她是一个密探,同时我相信她把我看作眼中钉。但总的说来,我们姐弟关系是正常的。
那一年夏天,我8岁,我家和一些亲戚在长岛的塞格港租了几间海滩小木屋。我一个人在海滩上玩掷刀游戏,想让掷出的刀竖立在沙里,突然有一片脏东西扬起来,落进我的眼睛里。我哭着跑进小木屋,劳丽斯姨妈为我挑出了那讨厌的东西,我却哭个没完。我出去了,听到劳丽斯姨妈向吉莎姨妈说:“我真搞不明白,这孩子怎么这么爱哭。”我当时很不舒服。这件事说明我小时候是个淘气包。直到差不多50年之后,我还记得很清楚。我记得当时我暗自下定决心,今后再也不让任何人看见我哭,可是我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
我9岁的时候,给鲍威尔家丢了丑。那时我是第39公立小学的学生,从3年级升到4年级,但成了末等生,成绩是“4上”,仅勉强升级。家里的人觉得脸上无光,悄悄谈起来都直摇头。对我们这些西印度群岛后裔来说,求学是摆脱困苦、飞黄腾达的唯一出路。我姐姐品学兼优,肯定能升大学,可是我连上4年级都很困难。我缺乏的不是能力,而是动力。我小时候乖巧听话,活泼可爱,成天无忧无虑,就是没有抱负。
在体育运动上,我也不怎么样,尽管我喜爱各种街头游戏。我童年时的一个朋友托尼·格兰特统计过,我们当年玩的游戏有36种,其中包括街头棍球、街头棒球、拳球、街头拳击和“热豆奶油”等等。有一天,我在一个空地上玩垒球,瞅见我父亲走过来。我祷告上帝让他快走过去,因为那一天我很不走运。可是他偏偏站住了,看我们玩球。他站在那儿的时候,我一棒都没有打中。轮到我击球的时候,一棒打偏了,第二棒又打偏了。当时我羞愧得恨不得钻到地里去,那种感觉至今还记忆犹新。每当我让父亲失望的时候,我都很痛苦。我感受到一种压力,尽管那压力也许并不存在,因为我父亲很少向我说过责备的话。
我很喜欢打风筝仗。我们把汽水瓶子敲碎装进一个大的水果汁罐子里,把罐子放在电车轨道上,让电车把罐里的玻璃轧成碎片。然后,我们把碎玻璃碴用胶水粘在风筝线上。再把两面刃的刮胡须刀片有间隔地安在风筝尾部。我们爬到公寓楼顶放风筝,巧妙地操纵它,用我们装备玻璃碴的风筝线和装备刀片的风筝尾巴,把邻居孩子从别的楼顶甚至别的街区放出的风筝线割断,让他们的风筝摔落下来,这就是我们玩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式的空战游戏。
大萧条的日子我一点也不记得。我父母很幸运,在30年代不曾失业,所以我家没有真正挨过饿。我4岁时,美国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我家的苦日子几乎一夜之间结束了。虽然时过境迁,但往事至今还历历在目。我记得我收集了不少小飞机模型,10分钱一个,用软木和彩色纸制作的。我常常在家里地毯上玩打仗,摆弄用铅做的小兵,指挥它们冲锋陷阵。我和小伙伴们常常爬到屋顶上观察天空,看有没有德国的战斗机或轰炸机悄悄飞来轰炸亨茨波因特。我们用假想的武器扫射假想的敌人:“砰!砰!你死啦!”“我才没死哩!”童年时最开心的一件事,是曾在第四装甲师服役的维克姨父战后回家时送给我一顶德国非洲军团的黄军帽。我保存它40年之久。最后,当我从德国调回华盛顿搬家时,这帽子不见了。我相信一定是德国搬运工把它偷走了。1950年我上中学时,美国又打仗,这次是在朝鲜。战争总有点让我着迷,凡是没有嗅过硝烟味的男孩子往往都会对战争想入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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