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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了贵人的打算后,彼得便告诉他,自己要前往君士坦丁堡觐见罗马皇帝,所以他们一行,也必须在以弗所港口分手了。
“是的,我们乘船去雅典,再穿过绵延的山区,从都拉佐再搭船回塔兰托,而隐修士您怕是要走另外条航路。”
“没错,我俩乘船去加利波利要塞,不久从金门进入君士坦丁堡。”
这会儿,他们所行的山丘下,传来了震天的声音,所有人朝着远方的平野望去,但见大股的尘烟里,两支军队正在激烈搏杀,一支全部举着方形“拉布兰十字架”旗帜,其由希腊字母“x”和“p”组成,是“xpat”即希腊语里的“基督”之意;一支满是黑色的牙旗,上面是弯弯曲曲的突厥字母。
“是扎哈斯与希腊人的凯撒麦考利努斯的战争。”那贵人勒马立在山坡上,与众位随从及高文、彼得一起观看,没一会儿他便判断说,“突厥人和土库曼人要胜利了,麦考利努斯这个年老昏悖、尸位素餐的废物,他的部众完全是群乌合之众。”
果然,没会儿,扎哈斯的阵营里,一股鳞甲与锁子甲亮光闪闪,头盔上羽翎飞舞的精锐奴兵骑士,呐喊着真主的口号,举着长长的钉头锤、弯刀,突入了已经疲惫不堪的拜占庭罗马军的步兵防线,接着拜占庭人的军旗开始慌乱起来,高文眼尖,第一个看到一小队重装骑兵,正护送个穿着锦绣衣服的老者,迅速脱离战场,“那应该就是菲奥比斯嘴里的所谓的帝国凯撒,他丢弃队伍逃跑了。”
尖锐的喇叭声里,扎哈斯属下两翼排成新月形的土库曼轻骑兵,伺机轰然而动,如闪电般搅起可怖的灰尘,将来不及逃脱的拜占庭步兵们夹在了交手阵地的中核位置,接着整个场面就如同这群突厥牧民最喜欢的草原围猎般,箭矢交织而下,拜占庭的乌合之众尸积如山。
“这场战斗后,估计希腊人要丢弃更多的小亚细亚领土了,很快都城就会成为他们仅存的藩篱——我记得新月教有个预言,说时隔五百年后,真主的旗帜会第二次飘扬在马里马拉海船只的桅杆上。可怜的麦考利努斯,但我更可怜他的皇帝,君士坦丁堡里的阿莱克修斯,正当壮年的他,怕是鬓角又要多出几缕白发了,岁月催人老。”贵人讥讽着说到,接着调转马头,对着彼得说,再往前面不远,我们便能抵达士麦那,在那里我们便可分手。
星夜之下,士麦那城外的郊野,诺曼武装朝圣者的队伍,扫清了一块积雪,支起了数个美丽的帐篷,并摆起了烤架和座椅,贵人执意要在临别前,好好款待彼得与高文这对伙伴,或者说是主从。
高文用白森森的牙齿撕扯着被烤的流油的鹿肉、獐子肉、兔肉,他第一次觉得肉是如此的美味,接着一名仆从又递来了盛在青铜高脚杯里的葡萄酒,他也毫不顾忌修养,大口大口牛饮着。
“你叫斯蒂芬。高文?看你的相貌举止,并非个粗鄙的农夫,你和我款待的烤肉感觉是如此相配——对不起,因为只有贵族才能吃肉,所以我们的身上有高贵野兽的特征,豹子、雄狮、鹰隼等等,但农奴们一眼看上去就是吃橡子和莴苣叶长出来的,满身卑贱的泥土气息,方便报出你的家族令名吗?”那贵人手中把玩着个镶嵌绿松石的镀金酒杯,饶有兴趣,他肩膀上的鹰目光灼灼,亮度要超越篝火。
高文低下眉毛,转眼看了下身边的彼得,这位老者是谨守斋戒不饮酒的,而且今晚看起来心事重重的模样,高文心中暗里转动了两下,便回答那贵人说,“鄙人出身于斯堪的纳维亚的岛屿上,后来家父与我接受了位来自丹麦传教士的洗礼,而后我去了基辅草原,又去小亚准备前往圣地朝圣,被突厥人抓捕起来,而后才逃脱,遇到了尊敬的隐修士。”
那贵人长大嘴巴,唏嘘起来,“可真是个传奇故事的好范本,可惜我身边没带吟游诗人,不然我相信你腰带上那把没入鞘的剑,会给他们提供更多素材的。”这时候,在筵席的两侧,贵人的仆人,在那位披着斗篷始终没有露面的人物指引下,正大包小包地将行李箱子装在骡车上,开始提前朝士麦那城的方向出发,“这里是拜占庭希腊人——对不起,我不愿意称呼他们为罗马人,即便他们听到我这样称呼会很生气——还有罗姆突厥,与扎哈斯三方势力的交错边境,我马上离去后,你们的安危可就要自己负责了。”
贵人说过这样的话后,那个披着斗篷的黑衣人,带着几名骑士,前来拱手站着,表示辎重车队已经顺利离开了,于是那贵人拍拍膝盖站了起来,还站在筵席边保护的四名诺曼骑士,眼见主人要离开,便拄着剑柄,拢了过来,“如何,尊敬的隐修士彼得,在这伤感的时刻,您应该上前拥抱我,给我们各自的前程以真挚的祈福。”
说完,那贵人微笑着,大开着双臂。
但彼得纹丝不动,他对着高文使了个眼色,高文虽然有些纳罕,但两人在路途里相伴这么长时间,还是产生了些默契,高文便立起来,拔出了鞘中的突厥弯刀,反手顺着胳膊握着,这是个标准的突厥武士的起手姿势,另外只手也握住了“磷火之剑”的剑柄——但是在他掠夺来的那位古鲁姆奴兵的基因里,似乎并未有长直剑的用法,所以这把剑与弯刀比起来,颇有疏离感。
“这是什么意思?”那贵人噗嗤下,笑了起来,而周围的四名诺曼骑士,也迅速地将剑给拔了出来。
那只鹰,也感到了空气的不安,猛地叫了起来!
第13章 博希蒙德
今天事儿多,所以两更集中在一起,明天也是相同,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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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垂着头,火光和阴影当中看不清楚他的表情,“我盘桓小亚多年,知道突厥人的埃米尔爱鹰比爱自己的眼珠还要厉害,他们有句谚语,‘鹰只能与挚友相互等价交换’,而先前在村庄里,有村民已经认出来了,你的鹰是扎哈斯的——现在大约只有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你杀死了扎哈斯,夺走了他的猎鹰;还有一个可能,便是你在扎哈斯的宫廷里,和他结成了好友,所以这位埃米尔把心爱的鹰当作盟约礼物,送给了你。”
“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说,我觉得还是后一种最有可能。”那贵人居然自己给出了正确的答案,带着那种阴冷的笑容。
“没错,那么你能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不,不,让我猜猜,我记得在塔兰托的诺曼头领里,有个编年史文人是如此评价他的,‘这个人只会做永远不可能和匪夷所思的事’,一个基督徒能与异教埃米尔结盟,一个诺曼人胆敢在小亚大摇大摆而行,那便只有你了——‘狡猾者圭斯卡特’的儿子,博希蒙德。”彼得一字一顿,但非常肯定地说。
“也是落魄的博希蒙德,落魄啊!”这时候,这贵人坦然承认了彼得的猜测,叹息着说。
“放我们走吧,基督兄弟不可以与基督兄弟刀剑相向。”彼得恳切地说,“我绝不会向任何人,不管是圣彼得教宗还是普通世人,告诉你与扎哈斯结盟的事情。”
“在诺曼人的辞典里,并没有不可刀剑相向的兄弟,也没有不可结盟的敌人。我父亲在世的时候,与拜占庭的基督徒们鏖战了数十年,你所言在我心中并不值一哂。”博希蒙德冷冰冰地,“相反,我要处决你,并非是因为我畏惧和扎哈斯结盟的事情败露,这种事情即便公教的教宗知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我们要对付的目标,是君士坦丁堡而已,教宗不会过分怪责我的。而我要杀你,是因为隐修士彼得,在整个东西方世界里,毕竟是个响当当的名字,群氓和领主都知晓你,教宗也欣赏你,你的言语会影响许多贵族与骑士,而你的观念我当然知道,那就是要联合君士坦丁堡的正教会,和罗马的公教会,还有东西所有的基督徒,前去光复圣地——这就是我要杀你的原因。”
彼得拄着枣木拐杖站起来,激动地喊到,“难道这个理想不伟大吗?不值得包括你我在内所有的基督徒穷尽一生去实现吗?上帝的子民手手相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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