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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该死的丫头啊,你已经多大年龄了,怎么能还不动成家立业的念头?我就没见过你把半个男朋友往家里带,你这是存心想气死老娘。你这一读书还有完没完?你休想那那套独身的新潮玩意来糊弄我,找个男人结婚才是正经事,你看你王叔叔的外孙都已经会打酱油了,对门大妞去年都生儿子了,你得给老年争气啊,要不然,生你还不如生块叉烧。”
朱小北灰溜溜的摸着鼻子站在门边,那些变老了,长大了的街坊邻居,新朋旧友再一次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朱小北终于相信,在她老妈心里,她这块叉烧横竖是做定了,左右都不是人。但是,话又说回来,妈妈鬓边的白头发和眼里的着急难受时那么真切,到底还是关心女儿啊,这可是她的亲妈!
此情此景,用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悲剧是再恰当不过的,那就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妈妈知道,当年她拿着一把芹菜打走的那个男孩,是有史以来唯一一个曾经对其伸出了橄榄枝的对象,她会不会悔的当场呕血。
等妈妈发泄完毕,朱小北“嘿嘿”地笑着给老人家拍背,说着风马牛不相及的笑话。老妈最后也埋怨的累了,戳着女儿的头叹道:“你说我怎么养出你这样的女儿?”
这个问题也只有她才会这么问,就连朱小北那个被欺压了几十年,早已温顺如羊的老爸都知道嘟囔出那句话,“有其女必有其母。”不明白真相的群众或许以为朱小北出生于市井陋巷,有一对典型的粗鄙的小市民父母,那就错了,大错特错!朱妈妈不止一次震撼的那个大院是沈阳某银行的职工宿舍区,她那给妻子端洗脚水的爸爸正是某分行的朱行长,而总有惊人之语的妈妈则刚刚从一个自身银行会计的光荣岗位上退休。朱爸爸温文尔雅,工作一丝不苟,朱妈妈业务了得,性格爽利,古道直肠,一张快嘴,无论在单位还是在大院,都是解决问题的一把好手,可是她唯独解决不了她即将三十岁的博士后女儿的终生大事,怎么能不以为是一大恨事呢?
朱小北除了从她老娘身上捡到了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爽利脾气,从小受知识渊博的父亲熏陶,养成了爱看书,逢书必认真做摘抄笔记的好习惯,看个电视报上的节目简介她都能总结出若干感想,所以她身上总带着一个漂亮的小本子,上面人生哲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花边新闻无所不包。这么多年来这本子也不这道更新换代了多少,在朱小北青春期的时候,嗅觉敏锐、耳聪目明的朱妈妈曾经试图把这小本本视为重点监控对象,以便了解女儿的心路历程,将她“步入歧途”的万分之一的可能扼杀于摇篮中。可是朱小北对她的小本本从来就不遮不藏,它时常出现在餐桌上,或者床头,甚至客厅的任何一个角落,里面的内容实在太过纷繁,朱妈妈翻过好多页,发现内容尚算健康,偶尔有些朦胧的少女情怀,这对于从不爱穿裙子的女儿来说也未必是件坏事,可疑的东西是什么也没发现。
如果朱妈妈看得再仔细一些,研究得再透彻一点儿,也许她会注意到,有那么一段时间,朱小北的小本本里曾高密度的出现了一些诗句: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兰烬落,屏上暗红蕉。闲梦江南梅熟日,叶船吹笛雨潇潇。人语驿边桥。
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
……
指所有的千头万绪都指向一个词汇——江南。
那时很多人的梦里水乡,也是一个男孩子的名字。
朱小北初识江南,其实已算是后知后觉。那是她高二,一天上学的路上,她的邻居也是同班同学的大妞屁颠颠的追上她,问:“小北,小北,你经常跟打篮球那帮人在一起,有没有见过那个新疆来的转学生,新疆啊,新疆来的!”
“新疆来的就怎么了?看你那没出息的土样儿!”朱小北甩着书包用鄙视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发小,大妞什么都好,就是花痴的脾气改不了。不过也不能彻底怪她,从小到大,她们都在身边那个小范围的圈子里生活、上学,念的是子弟学校,高中也在家附近的路段中学。同学不是这条街的,就是隔壁那条巷子来的,冷不丁冒出个新疆人,她也难怪大妞跟一些同学一样大惊小怪。
鄙视归鄙视,那天放了学之后,朱小北照样兴致勃勃的跟着大妞去篮球馆参观那个新疆来的“转学生”。当大妞用颤抖的手指为她指明方向时,她深深的失望了。
后来江南问过她为什么会失望。
朱小北说,她原以为会看到一个阿凡提似的人,虽然不一定要骑着毛驴裹着头巾,但至少应该高眉深目,充满异域风情。但是没有,这个从新疆来的转学生长着跟汉人无异的脸。在当时的朱小北看来,他跟王叔叔的儿子、大妞的哥哥、篮球队的一帮猴子没有什么分别。更遗憾的是,他连名字都没有丝毫的异域风情。
他叫江南,江南的江,江南的南。
长得不突出,好歹也该有个“买买提”之类的名字吧。
当日,朱小北嘘了大妞一场,败兴而去。
高中的少男少女已经被荷尔蒙的春风催的情窦初开,不少同龄人心里都藏着掖着点儿“小秘密”。大妞也不例外,她偷偷热爱着同一栋楼王叔叔家的大儿子,但是一点儿也不专一,至少在王叔叔的大儿子外出求学的日子里,她今天盯上隔壁班的学习委员,明天又用眼睛享受着转学生江南,后天的注意力说不准会是小卖部的帅哥店员。朱小北的春心不是没有,但它不动。她这颗“雪白雪白”的心灵是要留着交给未来的有为青年的,而不是身边胡子都没长全的小屁孩。
平心而论,朱小北长得不赖,用朱妈妈的话来说,女儿遗传了她的俊目修眉,高挺鼻梁,兼之高挑身材,虽然不喜欢太女性化的打扮,可胸是胸,臀是臀,一点儿一不含糊。但是身边能让朱小北动心的男生却是半个都没有,她上高中以后身高就已经蹿过了一米七,这个年龄段能让她仰望的男生还真不多,而朱小北俯视的眼神可以摧毁任何一个少男的芳心。少数稍微入眼的,那都是他的好哥们儿。
第二次留意到江南是缘于班上蓝球队的一场“更衣室”纠纷。那天放学后那帮跟打篮球的男生酒后不至,朱小北在球场里等得不耐烦,正要去催,此时大妞火速前来通风报信,据说是那帮人在更衣室里打起来了,怎么劝也劝不住。朱小北心中恼火那帮精力过剩的家伙,于是在一帮同学的簇拥下,一脚踹开了更衣室那脆弱如少女芳心的破门,严格地说,里面不叫“打架”。而是几个男孩子在欺负他们中的某个,而那个“某”指的就是从新疆来的转学生江南。
尽管朱小北也看不惯从大西北来的却如同大姑娘一般斯斯文文的男孩子,也不喜欢他因为个子高的缘故被老师强行塞进了班上的篮球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认同这一帮人合伙欺负一个。这不叫本事,而是“丢份”。
朱小北鲜少打架,但是没人敢欺负朱小北,按她的说法,她是属于“气宗“那一流,纯以气势压敌。她破门而入之后,费话不多说一句,一个篮球朝人扎堆的地方砸了过去,顿时把里面的人都镇住了。没有人再动手,这是当然的事,因为这地方是“更衣室”,而那些男生之所以挑选了这里来解决私人恩怨问题,最大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是个“隐秘的地方”,女孩子绝对不会出现,更何况带着一群围观者挟风雷之势破门而入的女孩子。他们用于打架的手这个时候只有一个用途,那就是慌乱地遮掩着自己。江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得以脱身,当然,他的脱身是在他仓促地套上衣服之后。这样尴尬的情景使得他率先冲出更衣室并途径朱小北地身旁的时候,那就感谢的话犹豫了很久,还是说不出口。
事后,朱小北才从“八卦电台”台长大妞那里得知,这场纠纷无非是一次争风吃醋的事。队里的一个男孩子喜欢隔壁班的漂亮女生,那女生却对江南颇有好感,本开就排外且对“小白脸”看不顺眼的队友们便找了个机会蜂拥而上,群起攻之,最后朱小北“曝光”于众人之前。
朱小北对大妞吐着苦水,“我要是早知道为的是那些破事,我才不趟那浑水,这江南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尽招蜂引蝶干无聊的事,活该挨揍。”
大妞却很久都没能从一群光溜溜地男同学的画面中回过神来。
其实朱小北的后悔也不是没有道理,男身们的争端来得快去得也快,友谊的出现更是莫名其妙,朱小北还来不及放音过来,再到球场的时候,那群打篮球的男生已经在篮筐下跟江南混成一团。
江南没有理会隔壁班的漂亮女生,这是大妞后来告诉朱小北的,但是江南开始对朱小北表露出好感和亲近之意,却用不着大妞多嘴,有眼睛的人都看出来了。
球场上流汗的时候,他抢下了她的篮板,却会对他微笑;运动结束后,他有时会给她递一瓶水;本该是她擦黑板的日子,他会主动走上去拿起黑板擦擦得干干净净;放学的时候他会抱着书跑到她和大妞的身边,说:“小北,我就住在你家附近。”
朱小北自诩聪明,但是对这个变化却茫茫然不知所以,在她还浑浑噩噩的时候,她已经和大妞一块没出息地吃了人家整整两大袋的葡萄干。在搭讪中,她才知道新疆人不是都长得高眉深目,那里有许许多多跟她一样的汉族人,还有一个叫做“新疆兵团”的名词。神秘的哈纳斯有成群的牛羊,连绵不断的葡萄田,一望无际的向日葵在夕阳中轻摆,荒芜的大漠和戈壁中藏着生机勃勃的绿洲。她还知道在他父母工作调动前他生长的那个南疆城市盛产雪白的棉花,距离塔克拉玛干沙漠只有一步之遥,传说中的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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