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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膏滋和搓丸子是温绮南的拿手活,做起来倒是不费力,只是有些熬时间,一直坐在炉灶前守到寅时一刻才熬好。
温绮南特意将自己前世珍藏的一只青色的罐子拿了出来,细心的罐满膏滋,拿着帕子擦了又擦,将瓶身擦得锃亮,才熄了火去,书房给萧云霆写信。
刚落笔,温启南又不知道要写什么了,毛笔上的墨在宣纸上印出了大大的一片墨渍。
温绮南秀眉微拧,直接将污染了的宣纸拧成团,扔到一边,重新铺了一张新的。
想好了一肚子话,可落笔时。又不知道从何写起了,就这样,第二张宣纸也浪费了。
接下来是第三张,第四章……直到第十张宣纸时,温绮南捏着毛笔的手都有些发抖,已经不敢轻易下笔了。
思来想去,温绮南在宣纸上写了三个字:梁国丈。
萧云霆心思缜密,其中的缘由定能猜到,所以也不必再做过多赘述了。
将信用腊封好,城里的公鸡也开始打鸣了,天也微微见亮。
正屋里传来一阵悉悉簌簌的声音,蜡烛就被点亮了,是喜鹊和芙蕖起床了。
不一会儿,喜鹊端着一盆水进来伺候温绮南梳洗。
挽发髻时,喜鹊突然问道:“大小姐,张玲珑今儿应该出殡了,您去送吗?”
温绮南手里捧着医书,淡淡地应了一句:“不去。”
那又不是她的亲生母亲。
喜鹊眼睫垂了一下,想了想,还是提出自己的看法:“大小姐,奴婢觉得你应该去,毕竟那是您的母亲,不去的话,怕会落人话柄。”
温绮南轻轻地翻动着书页,眉头都没皱一下,冷冷的道:“就算落人话柄又如何?如果活在别人的眼光里,那不就成了谢哭了吗?什么屁啊尿啊的都得兜着,我温绮南,从来不会委屈自己。”
喜鹊先是一愣,随后笑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语气兴奋:“奴婢也觉得小姐说得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自己。”
温绮南眉头一挑,回头瞟了喜鹊一眼。
这丫头长了一张肉嘟嘟的圆脸,单眼皮儿,看着就一副憨厚又不太聪明的样子,没想到竟能从她口里说出这种境界的话。
喜鹊对上她的眸,喜滋滋的拍起了马屁:“还不是跟在小姐身边耳濡目染了,都是小姐教的好。”
“真是个小马屁精。”温绮南翻了个白眼,嗔道。
正好发髻也绾好了,温绮南放下手中的医书,潮铜镜里看了几眼。
只见铜镜里的人儿肤若凝脂,鼻梁高挺,一双清澈的眸子清冷动人,一张艺博口灿若桃花,如出水芙蓉一般,清雅绝世。
喜鹊也不禁夸赞道:“小姐,您现在跟以前真是判若两人了,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如今,以小姐这颜色,比安国郡主和二小姐,还要美上几分呢。”
温绮南勾了勾唇起身拿起书案上的膏滋和信封递给喜鹊,嘱咐道:“快去快快回,今儿个出殡,人多手杂,我得用你。”
“好嘞。”喜鹊笑了笑,捧着东西走了。
温绮南往门外看了一眼,见芙蕖正在院儿里劈柴,正色喊道:“芙蕖,进来一下。”
芙蕖被查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却跟听不见似的,继续劈着柴。
只是装作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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