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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地,我们就去小餐馆吃饭喝酒,而不是吃早餐,这也算是奇葩了。
“来,王大哥,我敬你一杯,纪念我们相识的这些天!”我给王志斟满小杯白酒,举起酒杯,望着他。
他想了想,也举起酒杯,和我碰了碰,淡淡一笑,“文明老弟,你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像你这种人当今社会已经很少了,你要坚持住自己的本性,不要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
第一次,他对我说出这么深刻的话,原因他也已经感觉出来了,我现在和他吃的是散伙饭了。王志,真是一个不错的朋友。
是的,我一直当他是朋友,而不是一个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保镖,如果不是他,那晚我早就被陈志南的人砍死了;如果不是他,我坐不上那把狼头大椅;如果不是他,我也不可能从张三北哪里安全回来。总之,我欠了他不少人情……不过与其说欠他人情,倒不如说我欠的是潘曼香的人情,因为他也是潘曼香派来的而已。
“好的王大哥,我会坚持住的。”我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我以后做事之前,先问问自己的良心。”
王志和曲向风不一样,他不是那种喜欢絮叨的人,他能说出这样的话,那就说明了,他真的把我当成了朋友,不希望我以后迷失了本性,成了张三北那样的人。
他的酒量挺好,我们吃了差不多有一斤白酒,脸红了,身体热了,并没有什么醉意。
“王大哥,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
我给他再斟酒,说着。
“是这样的,如果你被一个你很在乎,把她当天了的人,伤害了,伤得很重很重,你会原谅她吗?”我很自然地道。
“有多重?”他望着我。
“遍体鳞伤,痛不欲生。”
他摇头,“我不会。”
我笑了,眼角有翔滑过。
“我也不会。”我把杯中白酒,一饮而尽。
王志走了,他真是一个聪明人,不用我说出来,就感觉到我的意思了,走得丝毫没有拖泥带水。只是他最后的时候,说了一句,其实小姐真的喜欢你。我愣了愣,自嘲摇头。
回到总部,东子这狗日的在麻将台上打着瞌睡,看来是昨晚他们几个打通宵了。
“文哥。”
“文哥。”
在值班的兄弟看到我回来,恭敬地和我打招呼,我点点头,走了进来,问道,“他们昨晚打到了几点?”
“东哥他们打到了六点,说等你回来,打着打着就睡了。”一个兄弟说道。
我嗯了一声,走过去,推了推东子,“东子,醒醒。”
东子朦朦胧胧地醒过来,眼睛布满血丝,刘海被枕得翘起来,脸上还有一个红红的印,睡眼朦胧地道,“唔,文哥你回来了?”
“嗯,回来了,困了就去房间睡吧。”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轻笑道。
他真的是累了,应了一声就去睡了。
想了想,我去了一趟地下室,里面还关押着三个无辜的光头。
他们的精神很萎靡,浑身都是伤痕,十分地可怜,显然是在我走了之后,他们又被打了一顿。
“叫醒他们。”
两个兄弟立刻把冷水泼在他们的身上,把他们惊醒过来。
看到是我,他们立刻就又恐惧起来,显然是被我折磨得够惨,对我已经有阴影了。
“你,你放过我们吧!我们知道的,都有已经说了。”那个光头老大苦苦地求饶着。
我走过去,他们眼神明显就变了。
“放心,我不会打你们的。”他们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回忆起那天温父的话,他们也不过是一般人而已,不是什么职业流氓。
“你们谁叫小黄?”我随口问了一句。
光头老大立刻惊叫起来,“你你你,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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