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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偏偏就有人接手,凑着脸仔仔细细地帮你剥茧。这还算客气呢,要是脚茧,马上有个彪形女人一把抱住你,按到床上,另一名小喽啰坐住你的脚脖子,两手抓紧脚趾头,好让那人锉刀、剪刀全使遍了。她还善于用小指甲尖轻轻刮你的脚掌,问:“痒不痒?”仿佛是额外奉送的福利。
你要是一时笑岔了忘记喊痒以证明那是活肉,后果自行负责。
如此身经百战,我也出师了。遇到有人哼啊哼啊喊感冒,我可是倒背如流:“多喝水、多休息,少去公共场所、少讲话,多吃水果,少吃油炸、辣椒、芥末,忌烟、酒、咖啡,来,我摸摸看有没有发烧!”哪!除了不会开药,我啥都会了。
看来,小毛病不是坏事,乐坏了周围的人。
麦克风游记
我不会唱歌,谁敢要我大庭广众唱歌,我跟他翻脸。
其实,我会唱很多老歌:梨山有个姑娘叫呀叫娜妲,她的两颗眼睛水呀水汪汪;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春朝一去花乱飞,又是佳节人不归;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别人的阿君是“烟投桑”,阮的阿君喂是目睭脱窗;杨柳丝丝绿,桃花点点红,两只黄莺啼碧浪,一双燕子逐东风;追逐风追逐太阳,在人生的大道上;美酒加咖啡,我只要喝一杯,想起了过去,又喝了第二杯;梁兄啊,英台若是女红妆,梁兄愿不愿配鸳鸯啊……
只敢在浴室唱,每首唱两句,很多歌等于一首歌。
去过KTV,几次而已。爱翻歌谱乱选歌,按一大串;充当服务生倒茶、剥花生侍候大伙儿,偶尔配音“啊”两声、起立鼓掌叫好吹口哨,我是热场高手,忙死了。荧幕上打出大大两字:“郊道”,“谁点的?谁点的?”赶紧鼓噪丢麦克风,选一只肥鸭上架“快快快!”,“夜深沉——”我喜欢听别人唱不上去的破锣噪,像一脚跩翻锅碗瓢盘极过瘾:待那人吼叫毕,赶紧奉茶,下首是“王昭君”。
打牌看牌品,唱歌看歌品。我不牌不歌,袖手插花看人品。一根麦克风,一扁担各路英雄,真是形形色色,简述如下。
一、鸭霸型:抓着麦克风不放,仿佛别人都是哑巴,是布袋戏偶。
二、ㄙㄞ?ㄋㄞ型:嗲声嗲气抗议:“人家不会唱啦!真的不会嘛!”哄她求她,就唱了。其实歌声不错,就是爱撒娇。
三、龟毛型:不会不会,真的不会,谢谢谢谢。别人真唱了,他又打拍子喃喃自唱,麦克风递给他,又推:不会不会,谢谢谢谢!龟毛就是啰嗦。
四、牵拖型:银幕上的歌词开始染色了,他拿着麦克风还在“喂喂”麦克风试验,声音不对,听得到吗?下次别来这家,音响太差,“ㄗㄡㄗㄡ”还用指头弹麦克风,快被他搞死了,终于“呜……最后一夜”。真是标准的“生牵拖厝边”。
五、车拼型:站着唱还不够,干脆大家让让,给个位置秀。表情慷慨激昂、柔肠寸断、眉头深锁,仿佛这个社会对不起他,人人对不起他。
六、郁卒型:不跟别人搅和,也不笑,仿佛众人皆浊我独清,道貌岸然,行止谨然。千万别点“舞女”这首歌,要不然他会以为你们下海过。
我呢,我爱点歌、侍候茶水、递喉糖,谁敢叫我唱,我跟他翻脸。勉勉强强,算“杀手型”。果然,没人找我去KTV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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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客满
通常,观察一个人的格局与气度,除了验其事功,访其德操,最好再听一听他怎么看待自己以及如何面对别人对他的批评。
在台湾,愈来愈热闹的是,“大师”与“天王”不逊于雨后春笋。类似黄袍加身般的尊荣,似乎在各领域林立的山头上不时登基。于是,我们的确拥有很多“大师”了,建筑界大师、宗教界大师、电影界大师、文学界大师、科学界大师……当然,还有气功、命理、塑身大师。
媒体与行销企划人员必须负点责任,为了达到耸动效果,不惜挑出字典中最具权威意涵的那一批文字,诸如:“五百年来第一人”、“气势磅礴、震古烁今”、“旷世手笔,鬼斧神工”、“大师风范,扭转乾坤”、“×学权威、众所瞩目”……接着是“天王巨星”、“新世纪接班人”、“不世出之天才”,最后在键盘上敲下两个字:“大师”。这真是另一种“营造业”。
本来,都是文字游戏,但玩多了却有副作用,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当事人也觉得自己愈来愈像领一代*的“大师”了。
台湾太小了,扬名的速度如烈火狂风。然而,“名”如鸩酒,一旦染了毒瘾,极易忘记自己最初踏上这个领域时的澡雪精神——那是一种等同于宗教的信仰,遂逐渐被“名”所役,等着信众们前来朝拜。所以,一旦自认为大师,其症状多是:既忙且狂,并且视自己的言论为足以振聋启睛的唯一真理。最后,当然要走上造神运动,确保千秋万世之名。
如果一个社会“大师”林立,这个社会大概神志不清了。如果一个人陷于“大师”魔网,等于按下自毁之键吧!
人,若常常想起“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说不定能在无边无际的时间瀚海中看到数不清的人世残骸而谦逊、悲怀起来。一个人的黄金光阴不过数十载,若有几斤几两才华禀赋,也是社会积谷存粮把他养出来的,从这个角度看,储存在每个人身上的智识才赋皆是公共财产,怀藏者需在生命结束之前回馈出来,才算有情有义。功名利禄,只是意外的犒赏,本不是志士的终极关怀。
也许,能人志士辈出比镁光灯下的一排大师,更能显示社会的气象吧!
要走的时候
我开始想象在他生命终了前一日,慢慢抬起头,意识清楚地对探望的好友说:“你来了,啊,我的眼睛睁不开……”的心情。
我试着体会他独自面对死亡时,回忆自己短暂的一生与眷恋的人事,说不定像关在黑小房间观赏一部纪录片,看着看着,觉得那是别人的故事跟自己无关,看完了,把片匣还回去,还的时间就是死亡时刻吧!
说不定在读秒过程,他连给自己一个结论的念头都没有,一切都在放散状态,母亲的声音、妻子的脸、儿女调皮的样子,这些熟悉得深入肌理的人事,也逐一模糊、消散。他只觉得很累很累,渴望沉沉睡去而已。如果能够这样,也算走得很轻盈了。好走,是一个人最后的尊严与幸福。
像他那样,始终在人生路途凭着两肩义气独力挑担,不愿带给家人朋友太多麻烦的人,其实生前即已决定面对死亡时的明快作风。他早就心里有数,癌症末期等于是冥府下了战帖,但他却对大部分朋友隐瞒实情。只有少数人能够超越人的普遍懦弱去跟死神单挑,他擅长快刀斩乱麻,该决斗就决斗,该走就走,不必啰嗦。这种人无法忍受在生命终段拖泥带水、哭哭啼啼的样子吧!
所以选择海葬也是必然,如果要消泯证物,先交给火,再交给海,便不留痕迹了。一碑一墓,太像苦口婆心留下证物,对陌生路人证明曾经存在;他彻彻底底消灭自己,生命乃一场战斗故事,从大化来,回大化去。
思念是生者的事,愿意记得的,会在红尘的某个角落回忆属于他们的甜美时光,在心里清出一个空位静静与他对话。不愿记得的,选择遗忘。
如我们所知,记忆他的人,最后也会被其他人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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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寻途中
年轻时,当我还在背书包的年纪,偶然间听到一首英文歌,忘了歌者是谁,不知歌名,甚至也不记得整首歌在讲什么,却记住其中几句歌词,在歌者旷放的声音中迴转:“只是另一列火车,另一座城镇,没有失去什么,也一无所得。”
多年来,偶尔会想起这几句歌词,心中浮起一幅追寻的景象:在黄昏的尘烟中,一列火车即将开出,最后的笛声提醒旅客前面是未知的旅程,要去的地方可能是繁花茂树的净土,空气中有馨花的香味:也可能是荒烟蔓草,焚烧的屋宇乃唯一地标。坐在车内的旅人看着倒退的风景,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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