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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室,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是遇上什么事需要倾听,总是第一个想到对方。
苏韵锦大一结束的暑假,在回家乡的火车上第一次对好友莫郁华提到了沈居安。
沈居安是高苏韵锦两届的师兄,没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她已经不止一次地听到过他的名字。被年轻女孩津津乐道的男生无外乎几种,长得好看的,运动细胞发达的,或是言行出众的。这样的男生大多数深谙自己的魅力所在,故作未觉地享受着异性投来的好感目光,苏韵锦颇不以为然。
真正认识沈居安是在学校的图书馆,苏韵锦没想到他这样的“知名”人士竟然也需要和她一样在图书馆里勤工俭学。由于沈居安在图书馆的时间较长,深得各管理员的信赖,各项业务也更为熟悉,包括苏韵锦在内的几个助理管理员的工作基本上由他负责,一来二往,难免熟悉。
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苏韵锦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到大多数人的赞许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除却各类学业上的出类拔萃,沈居安绝非张扬的人,但是他即使不说话,静静地站在那里,没有咄咄逼人的侵略感,却也能让人在打量了他一眼之后,又情不自禁地偷偷张望。他的样子当然是好看的,苏韵锦不是没见过长得好的男孩子,和程铮的英挺硬朗、周子翼带着点痞气的俊秀不同,沈居安身上有种清风霁月一般的特质,明明是很朴素平常的衣着打扮,在他身上就是说不出的干净妥帖,一如他平时的待人接物。
苏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格外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暑假前图书馆特别忙碌的那段时间,大家忙着对一批批新到图书进行验收登记,沈居安和她编在同一个小组,她踮着脚尖,吃力地将一叠归类完毕的书放置到书架上,有人在一旁无声地拿过她的书,轻松放到了指定位置。她擦了把汗一转头,看到的是他沉静的侧脸。当时苏韵锦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出现了前些天胡乱在书上看到的句子,“攀条摘香花,言是欢气息。”她甚至不是特别理解这句乐府诗句的含义,只是觉得那时自己的心情和诗里所形容的一样平静又欢喜。沈居安似乎并未觉察到自己的举止有何特殊之处,继续在苏韵锦身旁整理书籍。过了一会儿,大概是意识到她呆呆的注视,于是笑了笑当作是礼貌的回应,苏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说起来,谈论沈居安的人虽多,但大多是雾里看花终隔一层。沈居安待人很好,并不因为自己的优秀而傲气自恃,但是他的好是对谁都一样的,就好像画里的人,你觉得赏心悦目,虽近在眼前却难以触及。他笑的时候眼神温柔,容易让人怦然心动,仿似洞悉人心,但实际上,你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苏韵锦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竟然属于少数的几个和他走得较近的人之一,原因大概是在图书馆轮值的时候他俩总排在同一组。沈居安好像很喜欢图书馆这地方,除了分内的工作,没课的时候也时常泡在那里。图书馆仓库附近有个专为管理员开辟出来的空间,摆有几张桌椅,闲杂人等通常不许进入,因此很是安静。他在那里看书就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打扰。偶尔苏韵锦也在那里,他们会一起聊聊天,说起当天做工作和书里看到的有趣东西。苏韵锦做家教的时间若与图书馆的工作有冲突,他也尽可能地替她协调,或是默默地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苏韵锦很佩服沈居安,他的心智显得比同龄人更为成熟,什么事到了他那里都可以在不疾不徐中妥善地处理好,仿佛没有什么可以将他难倒,他也总是很清醒地知道自己下一步将要做什么,也不会有什么事让他惊慌失态。她听人在背后说起过沈居安的家庭情况也不太好,他和她一样出自于某个遥远偏僻的小县城,但是在他身上你却看不到任何的卑微和自怜。他看人的时候澄澈坦然,笑容柔和,进退自如。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莫郁华听后这么问。
苏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感觉很舒服。”
“那你还等什么?”
“他怎么可能看上我?”苏韵锦赧然。与其说沈居安是她喜欢的男孩子,不如说他更像是她心中的一个完美投影,他们有着相似的背景,可他胜过她太多。苏韵锦多么期盼自己有一天也能像沈居安一样内心强大、出类拔萃。
莫郁华说:“按你所说图书馆排班由他负责,他要是讨厌你,你绝不可能总是和他排在一个小组。”
苏韵锦倒从来没有想到这一层,脸红心跳地想着莫郁华所说的可能性。是的,沈居安至少不讨厌她,但好像也没什么人是值得他讨厌的。
“我没想那么多,像现在这样就很好,他不说话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着他,居然有种天荒地老的安定感觉。”
“天荒地老?那程铮呢?你跟他在一起时又会想到什么?”莫郁华饶有兴趣地追问道。
苏韵锦愣了愣,随即脱口而出:“天崩地裂。”
话一出口,两人都扑哧一笑。
聚会那天,苏韵锦一早坐车去了省城。活动被安排在市郊的一个公园,大家一起去烧烤。她到的时候人已经来了不少,经过了一年大学生活的洗礼,原本被高考压抑惯了的同学们好像都活泼了许多,脱下千人一面的黯淡校服,每一张脸都显得更为生动。看见了苏韵锦,一帮男生凑在一块儿咋咋呼呼地喊:“万恶的大学把恐龙都折磨成了美女了。”
苏韵锦笑笑,不以为忤。莫郁华今天家里有事没有来,她便跟着其他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各自大学里的事情。她比较熟悉的同学里,同桌宋鸣是当届的理科状元,高考成绩比程铮还高了四分,只可惜志愿没填好,但也被北京一所重点院校录取。原本听说要被家里送到国外的周子翼不知为什么也没去,通过关系进了上海的一所大学。
程铮也在,他比苏韵锦到得早,她一来就看见了。他还是短短的头发,五官长开了,轮廓更为醒目,即使在他那所精英荟萃的大学里,这样的男生也还是会吸引不少目光的吧。两人一年没见,但毕竟有过那么一丁点儿异于普通同学的过往,不说别的,如果没有他的帮助,高考时她的数学和化学绝对不可能有当时的分数,也不会有今天。苏韵锦犹豫应不应该主动和他打个招呼,他却连正眼都没瞧她一下,两人视线不经意相碰,他也面露嫌恶地将脸撇向一边,看来一年前那次不愉快的告别让他铁了心想与她彻底决裂。这也不一定是坏事,苏韵锦不是个拿热脸贴冷屁股的人。于是两人再也没有任何眼神交流。
孟雪挨在程铮身边,不停地为他烤东西吃,态度很是亲昵。她也更漂亮了,打扮时尚,苏韵锦发现宋鸣在一次次装作不经意地偷偷看她,不过孟雪的眼里好像只看得见一个人。她和程铮算得上青梅竹马,又是郎才女貌的,如果现在真的走到了一起,她也算得偿所愿了。
苏韵锦没来得及吃早餐,正准备动手去找东西填补一下自己的胃,一只烤得皮焦肉嫩的
鸡翅膀就出现在她眼前,握着烧烤叉的是一双漂亮的手,她抬起头,就看到周子翼笑得阳光明媚的脸。
她对周子翼并无太多好感,但仍旧对他的好意表示了感谢。
“为美女服务是我分内之事。”他大大咧咧地在她身旁坐了下来。
苏韵锦失笑,文绉绉地说:“周公子谬赞,让‘小芳’受宠若惊。”
周子翼笑嘻嘻地说:“不错,人漂亮了,也会开玩儿笑了。唉,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这颗混在鱼目里的珍珠呢,可惜了,可惜了。”
苏韵锦半开玩儿笑道:“你有眼无珠的事儿又不是头一回干。”
“你看你,还提那陈年旧事。”周子翼也没放在心上,哂笑道:“你和小莫同学关系好,我知道。她是很好,问题是不适合我……我也没想主动伤害她是不是?告诉你,我这个人对感情是很认真的,你信不信?”
苏韵锦笑着拉长了声音,“我——信。”信才见鬼了。
刚说完自己“对感情很认真”的周子翼也不管是不是失礼,眼睛像扫描仪一样将苏韵锦从头打量到脚,“以前我觉得程铮那小子鬼迷心窍,现在发现他当时还是有先见之明的。你把头发放下来漂亮多了。”
虽然知道他一向油嘴滑舌没个正形,但是面对这样赤裸裸的夸奖,苏韵锦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她之前习惯了随意扎个马尾,有一次在图书馆打杂,头上的橡皮圈断了,她坐着想把那个廉价的橡皮圈打个结再继续用,沈居安在一旁随口说:“你这样也挺好的。”苏韵锦当时也是脸红,但后来却渐渐能够接受自己偶尔长发披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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