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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2页)

“还有比这更多弦的琴。”我夺过那筝走到少女的面前道:“对不起,我这位兄弟不懂事,他是个外国人。”那少女接过了琴莞尔一笑,说道:“没事儿,他挺逗儿!”我愣住了,这少女的一口北京话叫我想了起来,她不正是那年在慕容家对门茶楼里招呼过我的女孩子吗?这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我们竟会在大西北相遇,只是她长高了,也长漂亮了,无怪我看着她眼熟。

“你为什么老看着人家?”丁哥儿的话猛地把我惊醒,那少女正羞涩的低下了头,脸红到了耳根。我不觉地也有些脸热,忙走回船的另一侧,望着平缓的河水,心中竟有些发跳。啊!我认出了她,她怎么没有认出我呢?是因为那一年我太寒酸了吗?不,河面上映出了我现在的脸,我变了,长大了,那一张苍白病态的孩子的脸已经消逝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更加成熟,更加健康的年青人的脸。怎么说呢?三年过去,她变了,我更变了。

“开船啰!”随着船工的一声高喊,渡船慢慢移动起来。

“等一等!”一个人大声招呼着,也牵着一匹马,急匆匆走上了船来,船便调起了头,一看到这个上来的人,我又是一愣。他不正是那年被老魔头抓住过的终南山派的弟子吗?我记得他好像名唤项冲。哦!这世界真是小,转了几年又转到了同一艘船上。项冲还是原来的模样,三年的时光只让他多经历了一些风霜,更加成熟,更加稳健。一上了船,他首先看了看我和丁哥儿,目光在丁哥儿身上多呆了片刻,又转到船头望了望那少女,这才回过来仔细打量我。在他的目光下,我不由得也自己打量起自己来。啊!这身装束是如此的邋遢,丁哥儿也是一模一样,都穿着件羊皮坎肩,腰上用条都快看不出颜色的布带系紧;裤子破破烂烂全是补丁;裤腿只到得小腿处高,脚下是一双几乎不能叫作鞋的草鞋。再一摸头发,长长得飘在脑后,用一根脏布条勒住,而丁哥儿那一头金黄的卷发更是蓬乱,简直可以作鸡窝用,不过他的腰间还别着把佩剑,比我英武得多。与对面这个精神整洁的项冲相比,我们就是要饭花子。

丁哥儿全没在意自己的形象,他只对那少女感兴趣,而对那少女怀中的秦筝更感兴趣。“弹一个曲子吧?”他这样地请求着这个少女。

那少女抱着筝犹豫着,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听懂了丁哥儿的话,怕她为难,拉住丁哥儿埋怨道:“你安静点行吗?这琴不是随便就能弹的,还需要焚香沐浴。”丁哥儿愣住了,他根本不懂什么叫焚香沐浴;而那少女也愣了一下,她好像不相信我也懂这个。

“不!”那少女却道:“焚香沐浴方才弹琴,那是老腐酸儒的作法,人只要想弹,又何在乎在哪里呢?”她说着盘膝坐在船头,将筝平放,右手拇指、中指、无名指往复在琴弦上勾动,左手飞快地移动着弦下之柱,未到一分钟,那弦已经调好,一个清悠的飘音蓦然飞出,动听的颤音转了两转,曲调一变,竟是那一首我唱过的《橄榄树》,我瞪大了眼睛,根本不敢相信,她只在三年前听我唱了一遍,便能够如此完整流畅,又如此细腻动情地演奏出来,仿佛这就是她创作的一般。

“好曲子!”一曲终了,我和丁哥儿还未细细回味,项冲便大声赞了起来:“此曲不同凡响,宛若小鸟展翅,又似山间溪流,辽远广阔,充满希望,不同与当今靡靡之音或陈词滥调。”

这少女緬腆地答着:“这位相公过奖了。”

项冲笑了笑,继续说:“此曲在下从未听过,不知何名?”

这少女如实回答:“此曲是我小时听一位流浪少年所唱而记下来的。”

“哦,所唱何歌?”

“不晓得,我只记下了曲谱,却未记下歌词,只是觉得那歌词很好听,所唱皆是白话,里面多句重复橄榄树,我想此歌也当听《橄榄树》吧。”

我的心都快要跳出了嗓子,真想告诉她,我就是那个唱歌的人,愿意再为她唱一遍。

船已靠了岸,这少女收起筝,牵着马下了船,又纵身上马,一甩鞭子,那马已飞驰而去。

“喂,姑娘……”项冲也上了岸,在后面喊着,也跳上了马,飞快地追去。

我的心却酸溜溜的,也不知什么滋味。

“喂,混球!”丁哥儿总这样地叫我,好在别人也听不懂他的话。我转过头看着他。“咱们也买马骑吧?”他这样羡慕地建议着。

我摇了摇头,道:“不行,咱们的银子不够,现在你和我需要的是换个人样子。”

“换个人样子?”他这才注意到自己破烂的装束,赞同着:“对,听你的。”

我们来到城里,置办了衣服和鞋袜,照我的观点,我和丁哥儿最好是各穿各的,但他却不同意,死活要与我一模一样,仿佛这样才显得公平。在剃头担子前,我要那师傅将我的长头发剪去,剃成平头,这洋小子也要如此。那师傅却是一愣,在他看来,男儿一旦过了十八,这发是只留不剪的,仿佛这样才是正经人家。我哪管许多,从小的短发惯了,如今这长发不仅让人觉得憋闷,也爱擀粘,一日不洗,便失去了光泽,于是硬逼着那师傅将头发剪了个平整方正,连两个鬓角也修理得干干净净。但等我和丁哥儿重新走在街上的时候,却有不少人把我们当成了和尚和头陀,这真叫人难堪,于是学起胡人的样子,用根红条布在头上勒紧,这样,我们完全成了“胡人”。

我不知道丁哥儿怎么有那么大的活动量,他一定患有多动症,或许小的时候被胡客游侠管教得过严了,把压抑多年的朝气全部发泄在了我的身上。这一路上他始终围着我又打又闹,又喊又叫,仿佛是一只猴子。开始时,我被烦的无处可逃,到最后干脆不闻不睬,随他的便,这才是心正不怕鬼上身,一个巴掌拍不响。他跳了一阵,见我没有反映,也士气低落下来,过了一会儿,他却对我说:“我到前面先看一看去。”也不等我同意,便一股烟地跑了。

我在后面不着急不着慌地赶路,知道他不会离开我太远,只要前面有路口,他一定会在那里等我,生怕走错了。可是这一回不同,我连过了三个路口也未见到他的影子,难道他没有等我?这怎么会?难道他走错了路?这也不大可能,别看他调皮,但精得很,最少他在路口也会给我留下记号。我有些不放心了,见到路旁有人就去寻问。丁哥儿那金发碧眼的高个子是十分引人注目的,我相信人们只要见一次便会记住的,可是被问的人却摇了摇头。我又往回走,直走回到第一个路口,一个卖茶的老头子才告诉我,他看见丁哥儿沿着旁边的一条小路下去了。

我谢过了老人,顺着这条小路赶去,心里猜测着他为何要走这里,除非是为了方便一下,但也不至于如此长久。翻过了一道山坡,前面出现了一条缓流的小河,我来到河边,一串清晰的脚印逆河而上。我一下子认出来,这是丁哥儿的脚印,只有他有这么大的脚。于是,我沿着脚印逆河走了五六里路,前面出现了在这西北少有的树林,树林中掩映着楼台飞檐,我想那里一定是个村庄,丁哥儿一定在那里。于是又紧走几步,来到林子前,却见路边立着个大石碑,碑上龙飞凤舞地刻着四个大字:“三老丛林”,旁边还有四行小字,写着:“丛林西北缘,三老笑问天,不是博学者,留命在此间。”

“三老丛林?”我一阵奇怪,这哪里象个村庄的名字,倒有些象个风景区的名字。当下,也管不得许多,想都未想便走入林子。我只当地上有路就能走,远望着前方隐现白墙红瓦,怎么也走不到,走来走去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如此往复了数遍,我才发觉不妙,再想找出去的路,已迷失了方向。

我在树林里横冲直撞,哪还管有没有路,脚步刚一踏出路径,“嗖”地一声,一利箭迎面穿来,我吓了一跳,拧身躲过,脚踏上了另一棵树的树根处,“嘭”地一声,那地翻了起来,从里面连着飞出三把利刃。我暗叫不好,身体不自觉地一旋,来了人三百六十度大转体,已跃上了一棵大树的树枝,想到这树枝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心略一松,脚下发软,那看似很粗的树枝“咔”地一声断了,我直向下坠去,而此刻,一张网已经张在了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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