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把剑确实不错,虽然比起噬血刀来,略有不如,但噬血刀毕竟是仙家神兵,二者之间,不在一个层次。
“那你说的,他铸造的那把举世名剑,是叫干将,还是叫莫邪?”
“咦,陛下居然知道?”怜花有些惊讶:“没错,那把剑,就叫作莫邪,用他妻子的名字命名,据说能够飞起杀人,厉害非常。
当年干将,曾经居住在大宋国。而当时大宋国的国君,就是被大金国抓去的那个,曾经想要得到那把剑,就派了五千甲士,去夺剑。
却不想,干将凭着一人一剑,居然生生消灭了五千甲士。五千身披铁甲的精锐禁。卫,纷纷衣甲碎裂,血流成河,无一生还。
从那以后,干将便离开大宋,隐居在了凉州。
而因为干将名声在外,所以西夏国的国主,也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他不管不问。”
一人一剑,斩杀五千甲士?
这并不是不可能,如果手持神兵利刃,能够削铁如泥的话。
在神兵利刃之下,再牛逼的甲士,在真正的高手面前,也不过是砍瓜切菜一样。
当然了,得有一个前提支撑:这人的内力,必须深厚。
要不然,但说一剑杀一人,杀五千人,那也要挥剑五千次,如果内力不够,根本就做不到。
还有一种可能:御剑术。
如果传言是真的,那么,并不是莫邪宝剑厉害,而是干将的剑术厉害。
他已经达到了“御剑”的境界。
这么说来,和无量剑主,差不多是一个层次的?
可为什么天机榜上,没有他的排名?
这个干将,倒是让我产生了兴趣。
“行,那我现在就去。”我说。
“陛下,需要我安排人接应么?这人凶名在外,我担心……”怜花说。
我笑了笑:“怎么,你担心他和我动手?论凶名,我是天下第一高手,要怕,也该是他怕,好吧?”
怜花噗嗤一笑:“也是,我倒是忘记了,陛下的两重身份,老是想着,陛下是一国之君。”
“好了好了,给我准备好,我即刻动身。”
“是。”
第1450章 剑冢
第1450章剑冢
怜花帮我准备好金花和冰晶,用特制的木匣子盛好,又帮我准备了一口箱子,里面尽是金珠玉玩等物,价值万金。
虽然我感觉,干将这种人,应该不是贪财之类的人,但带点财宝在身上,总归是好事,说不定能派上用场呢。
我没有骑独角火马,而是找了一辆马车,穿了一身便服,让姜一当我的车夫,直奔凉州而去。
目前大小的事情,都已解决得差不多,城墙也正在有条不絮的建立,摩卡族的人也被怜花暂时安顿了下来,所以我并没有特别去赶时间,而是白天赶路,晚上休息。
趁着晚上休息的时候,我便运转内息,试着去感应主体,看能不能和其沟通上。
但令我失望的是,主体一直犹如石沉大海,一点反应都没有。
不过好在我还能够清楚的察觉到,主体至少还存在。
就好比睡久了,胳膊被压住而变得麻木了一般,明明知道,自己的手还是自己的,但就是没办法去控制。
一个现代人,来到了古代,哇噻,美女如云呀,一个一个都要到手,战争阴谋铁血一揽众美,逍遥自来快乐似神仙本书集铁血与情感于一身为三国类中佳品。...
书名?阅女无限??呵呵,广大银民,请看清楚哦。吴县,这个二十岁的青涩小子,进城上学,居然一不留神,取悦于众多美女,在众女的帮助下,事业也是蒸蒸日上。且看主角如何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吴县的悦女事业中去。蹩脚的猪脚,由一个初哥,逐渐成为花丛高手。...
一个小千世界狂热迷恋修行的少年获得大千世界半神的神格,人生从这一刻改变,跳出法则之外,逆天顺天,尽在掌握!骷髅精灵不能说的秘密,尽在火热圣堂,等你来战!...
从农村考入大学的庾明毕业后因为成了老厂长的乘龙快婿,后随老厂长进京,成为中央某部后备干部,并被下派到蓟原市任市长。然而,官运亨通的他因为妻子的奸情发生了婚变,蓟原市急欲接班当权的少壮派势力以为他没有了后台,便扯住其年轻恋爱时与恋人的越轨行为作文章,将其赶下台,多亏老省长爱惜人才,推荐其参加跨国合资公司总裁竞聘,才东山再起然而,仕途一旦顺风,官运一发不可收拾由于庾明联合地方政府开展棚户区改造工程受到了中央领导和老百姓的赞誉。在省代会上,他又被推举到了省长的重要岗位。一介平民跃升为省长...
张湖畔,张三丰最出色的弟子,百年进入元婴期境界的修真奇才。他是张三丰飞升后张三丰所有仙器,灵药,甚至玄武大帝修炼仙境的唯一继承者,也是武当派最高者。在张三丰飞升后,奉师命下山修行。大学生,酒吧服务员,普通工人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生活,总是有丰富多彩的人生,不同的遭遇,动人的感情,总是让人沉醉不已。武林高手...
神魔陵园位于天元大6中部地带,整片陵园除了安葬着人类历代的最强者异类中的顶级修炼者外,其余每一座坟墓都埋葬着一位远古的神或魔,这是一片属于神魔的安息之地。一个平凡的青年死去万载岁月之后,从远古神墓中复活而出,望着那如林的神魔墓碑,他心中充满了震撼。沧海桑田,万载岁月悠悠而过,整个世界彻底改变了,原本有一海峡之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