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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青青,如果是宋徽宗的女儿,那就相当于当今皇帝的姐妹。
怪不得她也想要当皇帝呢。
如果她的身份,真的如我所推算,那她确实是有资格当皇帝的。
……
我想着,拍马前往凤凰山。
这里到凤凰山,差不多三十里的路程,普通的战马,一天差不多能行三百里的路,但我故意算好时间,等到差不多天黑,这才赶到凤凰山脚。
陆文龙的银马,显然比我的这匹破马要好太多,他看起来,早就等候多时。
在他的身后,并没有一兵一卒,倒是跟着一匹枣红马,马上拖着一件被黑布笼罩的长事物。
见到我,他用手中金枪一挑,将那长事物向我抛来,喝道:“接住!”
我伸手一把接住,褪下布袋,见里面装着的,正是我那把杨家金枪。
陆文龙见我接过枪,兜马一圈,然后开口了:“这支枪,唤作蟠龙湛金枪,乃是当年大宋杨六郎手下的大将孟良,为了盗取宝马万里云,顺手从辽国盗来的宝物。我听闻杨家有祖训,枪在人在,枪失人亡,宁愿身死也不能丢枪。
你居然把枪弄丢了,真是给杨家将丢人。”
他这一说,我果然发现,在枪刃的下方处,确实有一个隐隐的蟠龙图案,从枪尖延伸到枪尾。
我笑了笑,对他的话不以为意,而是用手中枪一指:“既然这样,你不如好人做到底,将那匹枣红马,也借给我用用。我这匹马,实在太渣渣。”
“这匹马,本来就是带给你的。”陆文龙冷笑:“你我公平一战,我绝不占你一点便宜。”
哦?
这感情好。
我的战马始终只是山寨里山贼劫掠的物品,远远比不过陆文龙身后的那匹良驹。
我也不客气,过去将陆文龙身后的枣红马牵了过来。
陆文龙等着和我打,我却不搭理他,而是伸手一枪,将之前的马,给刺倒在地。
“你这是?”陆文龙不理解我的意思。
“长途跋涉,肚子有点饿了,身上又没有充饥的食物,只好杀马充饥,烤点马肉吃吃。等吃饱了,你我再战也不迟。当然了,如果你现在要和我打,我也奉陪,只是没有力气,你胜了,也胜之不武。”
听到我的话,陆文龙重重哼了一声,没有拒绝我的这个要求。
我当即推断两根枯木,将其架起来,然后用枪尾在石头上砸出火星,将枯木点燃,以枪尖切开马皮,烤起马肉来。
大约个把小时后,这马肉也烤的差不多了。
而这时候,天色开始变黑。
我开始大口的吃肉。
尸变之后,虽然力气增大,但同样身体里能量的消耗速度,也是大幅度提升,如果我不在人形态多摄取点食物,那么到了僵尸形态,就必须吞食生血生肉,或者吸食尸气才行。
但如果那样的话,我就很容易坠入“魔道”,从而产生“心魔”。
因为尸气中,怨念太重,容易影响到尸魂。
就算是僵尸修炼,也会走火入魔的。
能量,总是守恒,这一点,在每个世界都通用。
我吃掉了一条马腿之后,取下一条马腿,丢给陆文龙:“要不要来一条?”
我本以为,这家伙会冷冰冰拒绝的,却不想,他居然接过马腿,应了一声:“好。”
然后也学着我的样子,大口撕咬起来。
只是他的饭量,明显不如我,只吃了半条马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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