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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则象一本教课书式的,公式化地回答着他们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他们对于娱乐圈根本就是一无所知,所以即使我回答得再刻板,他们依然会觉得新奇。
就这么不知不觉地回到了公寓楼的楼下,他们挥手向我道别。
简单地向我说了声“改天见”他们便离开了。也许老外不喜欢说“再见”这句话,可能他们觉得这是向死者告别时所说的吧。
现在手里又有事情可做了,而且我做的还是一件成人之美的好事,如果成功了那又将是一段美丽的童话,一段异国情缘。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把歌交给他们过后,他们唱出来的效果是不是我所期望的,要知道我才对男孩组合情有独钟,如果这次尝试成功的话,那就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还好我现在正有恋爱的感觉,应该可以写得出情意绵绵的情歌出来。只是我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词曲,不知道这次的效果会如何呢?此次正好试验一下自己这方面的才能。
在房里拿出了几张英文CD,放入音响后静静地欣赏起来。渐渐地整个人都投入了进去,开始逐渐了解老外们是如何写情歌的了。
不得不佩服我的才华,别人创作的时候都需要一个宁静的空间,这才能安心地创作。我则是一边听着别的音乐,一边进行着自己的创作,也许这样更加能够带给我灵感吧。
两小时后,我完成了整首歌的词曲创作。曲并没有用五线谱标明,都是我哼出来并用录音带记录的。连我都有点佩服起自己来,我的效率还不是一般的高啊,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创作出一首全新的词曲来。不过看看时间,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不看还不觉得,这一发现疲惫顿时如潮水般袭来,躺在床上,不知不觉中便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刚醒来,就听见电话铃声一直在不停地吵闹着。熟悉的号码显现在眼前,天啦!他们四个还真的是猴急啊。中国有话老话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们这么急干吗?我说了拿给你们就一定会兑现自己的诺言的,这么着急,难道担心我跑路吗?再说了,即使歌曲拿给你们,你们还是要排练一下才行,又不是马上能排上用场的,这么着急干什么?
还好现在我有的是假期,在练歌的时候可以顺便指导指导他们。起来后匆匆忙忙整理了下屋里,洗漱完毕后略微吃了点东西,便前往电话中约定的地点。
会面地点与昨天相比作了大幅度的调整,我并不喜欢在偏僻的地方与人会面,给人的感觉就仿佛是在做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但过于热闹也不太好,会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的。天啊,作名人还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啊。
最终他们约我在地铁里碰面。而且到了那里后,他们会给我打电话。电话铃声响三次后自动挂断,表示一切平安无恙。
我听了后眼冒金星,他们以为这是在玩特工交接的游戏吗?不过听他们吹嘘说他们对待跟踪还是有一手的,于是我勉强相信了他们。最近那些狗仔队实在是弄得我好心烦,无时无刻的骚扰让我到了恐惧的程度。不过还好我一直没有绯闻缠身,而且工作的时间也比较多,加上这次出国巡回宣传,才能避免他们一天二十四小时无微不至的“关怀”。
其实我的心里还是有计较的,在地铁里见面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因为地铁里的人们都急于上班或者是有急事在身,慌慌张张地根本不会理会身边的事和物。
想到这里心中一阵烦恼,现在不能和以前一样自由自在地行走在大街上了。其实名人和普通人都是一样的,他们有的普通人都有,只是不同的是相互之间位置的差异。
这也许就是距离产生美吧,在自己身边的事物,永远都觉得是那么地普通和平凡,你根本不会特意去留意和注意它。反而是那些在生活中够不着、触摸不到的东西,才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心和注意力,但一旦真正接触了了解,却又索然无味了。
一路想着无聊的东西,匆匆赶到了地铁站。这时电话铃声响起,我仔细一听,刚好是响了三声后便挂断了。难道这就是表示一切都平安无恙了?看看四周,确实没什么碍眼的东西,心里似乎也安定了不少。
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投入到他们这种无聊的游戏中来,这也许便是中西方文化最大的差异吧。虽然生活要求一切都面对现实,但他们还是能把小时候的快乐带到成年人的生活中来,而对我来说,这一切也算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了。
他们四个人的装束让我差点没把肚子给笑疼,一个个衣冠楚楚得像要进入结婚礼堂般隆重,在休闲装盛行的地铁里无异于一道诡异的风景,这哪儿叫什么不引人注目啊。
而且四个穿着古怪的老外和一个中国人有说有笑地站在一块,这对平常生活无聊的人来说,也算是具有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了,我明确地知道我被他们给晃点了。
好在现在是上班时间,大部分人都十分地忙碌,根本没空理会身边发生的无关紧要的闲事。当然也有一部分无聊人士专门瞅着这边看,自然这四个老外奇异的装束吸引了他们大部分的眼球,也无从发现我就是时下风头正劲的电影明星了。
我们四个人走出地铁车站,简单地行走了一段路程后,便来到了他们在香港的暂住地。和我所想像的一样,男人的房间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一团糟”。
脏乱的衣物,地上四处散落的垃圾,让你根本无法想像这里居然是人居住的地方。和他们干净整洁的衣装比起来,这里显得比狗窝还脏还乱,说不好听点和乞丐的住所都有得一拼了。
当然其中还是有一间房间整理得干净整齐,我猜那一定是德国人弗林斯睡的地方吧。毕竟德国人严谨刻板的生活作风,不是一会半会儿就能改得掉的。
邓肯看着我耸了耸肩,尴尬地笑着解释道,“单身男人们住的房间通常都是这样的,所以我们才会努力帮助“梅塞德斯”追求那个贤淑的女孩子,让这里有人帮助收拾收拾。”
不会吧,追求女孩子的目的居然是这个?看着弗林斯涨红着的脸,邓肯伸了伸舌头。我则无奈地看着这一切,抱以淡淡的苦笑。
第八十一章 如梦如幻(一)
晚上十点整,在浅水湾海滩道海风大厦楼下,汤姆几人正在楼前的空地上忙得不可开交。这次的消费可是大大出乎他们的意外,不过谁叫他们几个是“死党”呢,在“有难同当”的大旗下,每个人均大大地出了笔血。
本来他们打算为了节约成本,仅仅想用玫瑰花瓣做成一个心形的,可是由于夜晚的能视度太低,还有那该死的海风一直吹着,似乎一点也没有停下的意思,因此不得已买了大量的玫瑰。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实在是比较夸张,再说他们口袋里也没有那么多钱用来消耗,但两三百朵的数目是有的。中间夹杂着玫瑰花瓣,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但要命的是,一向呆头呆脑的弗林斯竟然要在一百个蜡烛(这是我的意思,一百个蜡烛代表着白头到老)上分别刻上英文和中文的两种字体“我爱你”,这耗费了大家大部分的精力。他本来是还想把德文也刻上去的,无奈众人用血红的眼睛看着他,他这才惺惺地作罢。
除了这些外,他们还要随时注意周围的环境,担心别人打电话报警说他们想烧房子而招来警察的干扰。
我躲在路口的车子上,用手机和他们一直联系着,统筹指挥着整个行动。当然一旦有警察来这里也方便用电话通知他们,让他们好提早闪人。不过如果连警察都惊动了,当然就顾不上那个痴情种子弗林斯了。看来爱情的魔力还真不小啊,连弗林斯这样一个榆木脑袋居然都为此深深入迷。
本来我大可没有必要为他们的事操这么大的心,原因只因为一个:由于找不到好的练歌的地方,我只好安排他们在他们那肮脏的住所内独自练习了一下。我当仁不让地成为了他们的“老师”,陪着他们一起练习。结果让我很吃惊,他们的四个人的声音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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