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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决定出门旅行,每年这个时候他总是要离开上海一段日子,他受不了这种又冷又湿的天气,连偶尔的太阳光也是灰色的,照在身上会发毛,“我要逃走一段时间,”他说,“去哪儿?”南方,太阳厉害一点的地方,天空蓝一点的地方。比如说海口。“想一个人去吗?”他点点头。
“好吧,要照顾好自己,你有IC卡,可以随时打电话回来。我会留在屋子里继续写小说。”
永远无法完成这部小说的念头让我害怕,而天天走后我能享有更隐秘的空间,身体上的空间感。我不知道天天是否也意识到这一点,他选择出门旅行是否也想暂时脱避一下我们日日相处所带来的某种危险,他具有胜常人百倍的敏感,有时,那种不能解释的感情把两个人纠缠得太紧,到使人不能自由呼吸并失去创造力的时候,也许也是出门旅行的时候。
更何况马克像赘生物一样从我们感情生活最薄弱的一环生长出来,不能轻易摘除,它存在的理由即是我身体某个地方有病毒发作,这种病毒就叫“情欲”。
在很多人眼里,情欲与爱情不能混为一谈,在很多思想解放了的女人眼里,找一个倾心相爱的人和一个能给她性高潮的男人是私人生活最完美的格局。她们会说:爱与欲分开并不与追求纯洁人生的态度抵触,一天一天消耗着你生命的日常生活引导着女人的直觉与意愿,她们寻找任何一种能使她们具有安全感的生活方式。她们把打开生活秘密的钥匙放在枕头底下,她们比50年前的女性多了自由,比30年前的女性多了美貌,比10年前的女性多了不同类别的性高潮。
电话里预约的大众公司出租车就停在楼下,我最后检查了一遍天天的行李箱,一条Tedlapidus牌香烟(似乎只有上海某些专柜才能买到),吉列剃须刀、漱口水,七条白色内裤七双黑色袜子,一个Discman,狄兰·托马斯诗选,达利日记,《希区柯克故事集》,夹着我们一张合影的相框,另一只包里还装着他坚持要带着的猫咪线团,然后我们撑着雨伞一起坐上车子,因为带着猫他放弃了坐飞机而要睡着火车卧铺去海口了。
雨打在出租车挡风玻璃上,街道上灰蒙蒙的,商店和行人在雨中像涸散的一堆颜料,有种失真的线条。天天一直用手指划着窗玻璃上的水汽,划出奇形怪状的符号。出租车上的收音机放着甜腻腻的流行曲,三十好几的任贤齐还在扮淘气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车子离火车站越来越近,我的心有一股说不出的忐忑,天天抓着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我们要分开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们会突然地发现另一个不在枕边,也不会有人敲浴室的门,嚷着要一起洗澡,不用准备两份食物,洗两个人的衣服,也不用担心随时会有猜忌、眼泪,不用听到彼此的梦话了。
火车站广场上依然有不少外地民工在雨中徘徊,我提醒天天,放好身份证、牡丹卡、IC卡、车票。乘电梯上二层楼候车厅,已经开始检票了,天天冲我挥挥手,右肩背着装线团的袋袋,左肩提行李箱随人流涌向一扇门。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坐巴士到了美美百货那儿的时候,我跳下来。这一段淮海路有种平民化的洋气,可以见到成群时髦的小孩子。华亭路一直是年轻孩子领会时尚走向、接收最尖端流行信息的一条街,这条街如此之小,但上海人见缝插针善于利用方寸之地的本性就体现出来,满眼都是迷人而廉价的衣服还有皮包、鞋帽、手工艺品、玩具,这条被写进境外旅客游上海指导手册上的街紧跟着国外时尚,并且价格便宜了一大截。有次我在上海展览中心的“香港博览会”上看到一只标价250元的缀珠丝面手袋,下午在华亭路上看到同样的手袋,讨价150元。每逢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就来这条路逛一圈恶买一气,买上一大堆漂亮得轻飘飘的东西回去,大部分衣服只穿过一两次,因为这些都是在狂暴心情下买来的,式样无一不夸张、色情,只适合独自一人在屋里照着镜子扮玛丽莲·梦露给自己看,自娱自乐。
在华亭路上有不少飞女烂仔打扮的中外青少年,一队日本男孩子穿着溜冰鞋,像蝴蝶标本一样展示他们的溜冰技巧和染得像鸡毛掸子的头发。一个上海女孩嘴唇黑黑地走在嘴唇银灰的同伴旁,她们在吃“珍宝果”牌棒棒糖(大小孩子们人手举一根棒棒糖,一度成为上海的时尚形象的一部分),总担心她们会因为吃下太多廉价的荧光唇膏而中毒死去,当然目前还没有一宗正式的报道说是本市有哪位小女生因为吃口红而吃死自己的。
人群中走来一队衣冠楚楚的办公室男人,其中的一个向我热情地招手,我想他肯定在向我身后的人招手吧,继续不理不睬地走。他还在招手,并且叫我的名字,我惊讶地盯着他看。
“我是蜘蛛呀。”我想今天是不是愚人节,这蜘蛛在我印象中是个有犯罪冲动的智商高得可怕的社会青年,这些日子不见他不是做电脑黑客抢了银行就是继续在白天半死不活地打着小工,到了晚上就守着电脑在网上神魂颠倒。
但眼前这个年轻男人架一副白领男性都喜欢的无框眼镜,牙齿很白,笑得挺健康,“要死了,你居然认不出我。”蜘蛛的口头禅就是“要死了”。
于是我笑起来,“看上去你挺漂亮的。”我说。
“你也挺漂亮的。”他说着,脸上没有一丝戏谑的表情,一举一动都有分寸。
路边的真锅咖啡店。我们对面而坐,咖啡的香香起来可以让人慢性地中毒。所以很多人都上了瘾来咖啡店闲坐一下午,即使一辈子的五分之一的时间丢在了咖啡店,只要有种脱离了工作重负的假象就好。还有不闹的音乐,长着舞男式脸蛋的侍者,我们聊到了绿蒂咖啡馆。“那真是个不错的地方,”蜘蛛说,“可惜当时身在其中并不觉得享受,心里只想着打工赚钱。”
“还有怎么撬保险柜。”我揶揄他说。
“要死了,这事可不能再提,我现在从良了。”他笑起来,他递给我的名片上写着金苹果电脑公司,是一家由他和几个大学同学一起投钱搞起来的小公司,专门从事软件开发、网络安装兼卖电脑,现在刚刚有起色。“估计到年底会有可观的利润,”他赚钱的欲望还是膨胀着,只是多了些沉着。
“对了,那个媚儿怎么样了?还有联系吗?”我想起了他以前的网上女友。
“我们经常在一起喝咖啡、看电影、打网球。”
“谢天谢地,我以前的预感有误,这个媚儿好像和你蛮合得来的。会不会跟她结婚?”
“噢不,媚儿在网上是个女孩,在生活中却是个男人。”他连忙纠正我的说法。我一脸惊奇的表情,又说,“当然我们只是朋友,没有其他的什么什么!”他笑起来,也不管我信不信。
“他在网上扮女生吸引男生,肯定有精神上的怪僻。”
“对,他一直想做变性手术,当然我跟他交往只是觉得他善良,热情。有想法,他知道我不是gay,但照样可以做朋友,是不是?”
“真想见见这个媚儿,听上去不同寻常。”
十四、情人的眼睛
那些温暖的身体
在一起闪光
肌肤抖颤
在快乐里,那灵魂
快乐地来到眼前
——艾伦·金斯堡
晚上我一个字也写不下去了,大脑一片苍茫,一只苍鹰在空中飞来飞去,伺机俯冲捕食,但却觅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灵感。
我对这部小说产生了某种隐忧,我不知道如何把自己在读者面前最大程度地藏起来,换句话说,我不想把小说与自己的真实生活混为一谈,而事实上我更担心随着这部小说情节的发展会对我以后的生活产生某种莫名其妙的影响。
我一直认为写作是类似于巫术的充满意外悬念的行为。女主人公是一个与我一样不想寻求平常生活的女孩,她有野心有两个男人,内心从未平静过。她相信一句话:像蚂蟥那样吸干生活的精髓,包括秘密的快乐,不为人知的伤害,即兴的激情,永久的向往。她像我一样害怕死了以后下地狱,看不到电影,穿不到舒适的睡衣,听不到MoNo的天籁之音,无聊得令人透不过气来。
我抽烟,在地板上走,把唱机的音量放得很大,甚至还翻天天的抽屉,看他有没有留下一点令我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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