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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知兄莫如弟。

大王临驾崩之前,正如四王子所猜测,读的果然是《诗》!

这让在场的八位周王朝的大人物全都惊呆了。

他们的大王,在生命的弥留期,是读着美妙的诗歌,再跨上白色的仙鹤,才云游到西方去的。

太浪漫了!简直能够让千万代的后人们,一听到这个故事就感动得鼻涕泪水一大把……

“大王大哥一定是读的‘社诗’吧!”四王子很有把握,他从情理上认为应该是这样。

并且,还从他在梦中与大王大哥派对的诗来判断,大王大哥一定也应该是在读《小星》。

“小小星星闪微光,三三五五在东方!”那个苍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它空灵、深沉,来自高高的天际,来自飘渺的云层,是游荡的魂魄,是临别的赠言,是不舍的呼唤,是道一声珍重的抽泣……四王子美美的想象着……

但是,让所有人大吃一惊的是,在大王阅书台的案面上,虽然摆放的是孔子编撰的《诗》集,但是却并不是四王子所说的什么‘社诗’,什么《小星》、《大东》之类的雅诗,而是两首让大家都不好启齿的诗,一首已经为许多人知道,算是名诗。

那就是家喻户晓的《硕鼠》!

诗中说道:“大老鼠呀大老鼠,不要吃我种的黍;多年辛苦养活你,我的生活从不顾……!”四王子记得自己读贵族小学时,那位家住洛邑东北区的教书先生,曾经特别讲过这首诗的含意,说是魏国的人民将他们不为百姓谋利益的国君骂为“硕鼠”,也就是大老鼠。

然而,另一首诗,许多人可能并不知道,但它与前一首名诗,可以算得上是姊妹篇了。

它的名字也离不开“鼠”,篇名叫:《相鼠》!

诗中说:“请看老鼠还有皮,这人行为没威仪,既然行为没威仪,为啥还不命归西……”教书先生也曾经解释说,这首诗是卫国百姓斥责卫国君主苟且偷安的诗。

总之,这两首诗并不是什么好话,却都是骂人的诗!

奇怪,大王他在临走前,为何要愤愤不平的骂人呢?

整个《诗》集之中,《相鼠》是邶风卷中的一首诗;《硕鼠》是魏风卷的。

二诗都是在四王子“风子”重点读诗的范围之内。

而且,在全《诗》集之中,唯有这两首诗,它们的诗名带“鼠”字,也就是说《诗》中唯有两只鼠,同时都出现在这儿了。据四王子和三王子回忆,大王做大王子的时候,也就是在他们诗社的日子里,两人可是从来没有听过他朗诵这两首描绘“老鼠”的诗!

唉,有什么诗不好去读?不读“社诗”也可,就读他姬去疾大王喜欢的《清庙》也行呀,“在那深沉清庙中,助祭端庄又雍容”。或者,别的什么都不要读了,就读一读幼稚一些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也好一点呢!我的老大呀,您为什么要用生命的最后时刻,去拜读那两只过街的老鼠呢?连大王最亲近的四王子都无法理解大王大哥的用意到底是什么,另外几位王朝人物当然更是无法理解了!

也许是大王大哥中箭毒太深,人的脑袋暂时糊涂了呢?

这样的疑问一经提出来,大家就忙着去找证据。

可是,经过仔细勘查,不但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反而找到了对立的证据。他们在诗的篇目上,发现了鲜红的血,是大王故意点上去的。而且,两首诗的篇目上都有同样的血,血色竟然还一样的鲜艳。

仔细勘查发现,其实大王当时已经有两种颜色可以用来在诗篇上作记号。

一是案面上的残墨,因为书案用的是胎漆技术,那是当时最好的漆术,完全是防渗透的,当他们勘查时,留在案面的残墨,还水灵灵的保持着——大王他完全可以用它来点画在诗篇的目录之上——虽然那支小号的狼毫毛笔掉在地上,大王他身体虚弱够不着去取,但是他完全没有必要用毛笔,只需要用手指尖一沾,然后在竹书上划一下就可以了。

二是大王还有一道更方便使用的颜色——右手臂流下来的血——虽然已经有些发黑,但并不妨碍在灰黄色的竹书上作记号用。然而,大王他并没有用那两样现成的颜色作为记号,却不怕麻烦的在宝剑的尖上,现划破自己的左手指,将鲜艳的新鲜的血液,标注在描写“老鼠”的诗篇上!

“大王他为什么这样干?”二王子又提出一个新的疑问。

在四王子的眼中,二哥是一个不太懂诗的人,他也不喜欢二王子平时的为人,对于他那一年拒绝参加诗社的事,四王子至今还耿耿于怀。尚且刚才二哥争论,说大王大哥“认识刺客”,让他心理很不舒服,二哥的意思好象是大王大哥交友不慎,才引来杀身之祸似的。让人好不痛快。四王子心想:“哼,你二哥既然不爱诗,对于大哥的行为,当然难以理解!”

所以,他有责任对不学无术的二哥说了下面的话:“因为诗在竹片上是用刀先刻下字,然后再用墨填写上的。大王大哥当然不能够用墨和近似墨的血来划在上面,怕黑与黑混在一起看不清楚呢!”四王子一方面对于二王子有轻蔑的意思,另一方面也要为大王大哥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他的说法立即得到了国公和国舅的支持。“还不止四王子说的这些意思呢!”太史也开始发表意见,他强调说——

红色是天子之色,是权威之色,它可是大王平时用惯了的……

别叔过去曾经与太史一类的官员打过交道,能够听明白他们话中的意思,道:“太史大人;你干脆说清楚;就说大王很看重这件事情,把它作为正式批示!”这个人以前就是因为在他自己的大王大哥跟前说这样弯弯绕的话;让别叔吃过亏;别叔很反感他。现在,别叔要当面抵死他的话。

其他人听这么一说 ,也都明白了太史的意思,国公道:“太史,您是说,大王是将所选的诗看得非常严肃……是这样的吧?”太史被逼不过,吞吞吐吐的道:“可以这样认为,朱笔…御批……”他来至王朝官方,是太史寮之长,代表天子管理神的世界,对于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他应该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新的分析表明,大王在这件事情上,原来是十分考究的,他担心大家不重视他所选的二首诗,又担心用了黑色的墨,或近似黑色的血的标注,引不起大家的注意,于是就用了高尚的红色,严肃的红色,权威的红色。原来,大王的意思是——

既想要在意义上表示非同一般,又想要在视觉上鲜明夺目。

“大王要以形式上的突出,来达到意义上的特别强调!”别叔发表了自己总结性的看法。

四王子看见大家都在一旁使劲的点头,心中虽然对于大王大哥使用鲜血有了理解,但对于大王将高尚的严肃的权威的红色——用到“鼠”诗之上的迷惑,却愈加深重,感到更不可理喻了。

于是,又回到原来的话题上:为什么大王要用生命的最后时刻,去阅读那两只过街老鼠的诗呢?

——非但如此,还用了红色来着重的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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