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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从小,我就是一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骄纵的小孙女。我甚至连喝的水必须先烧开都不知道,因为只要渴了,饭厅里一定有一瓶瓶装好的白开水。我从来没有看过烧水的过程,所以出去一个人住,所有的事情对我而言都是新鲜而具有挑战性的。

我最记得第一个晚上,因为家具还没买齐,所以整个公寓里只有一盏灯跟一个床垫。我在客厅时,我把灯挪到客厅。回到房间时,再把灯搬回房间。

有一晚,我半夜起来上厕所,由于一出了房间,外面便全是黑的,一不小心就摔了一跤。那一刹那,我没有叫出声,更别说像以前在家那样哇哇大哭引来家人的关爱了。我很痛,但还是自己爬起来,摸着黑回到房里,连看伤口的力气都没有,倒头便睡,因为第二天一样一早就要去打工。这是不用人家教的,也没有经过什么长期的训练,我几乎在第一刻就自动改变了表达的习惯。以前的行为,不管是唤来使去,还是故作弱不禁风,都是因为环境会配合我如此,甚至“鼓励”我如此表达。当这个环境不复存在时,我那些“表演”的正当性也就消失了。奇的是,人竟然可以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表现出那么大的弹性。

回到台北,我一个人住在山上。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觉得“无聊”过,因为总是有做不完的事,写写东西,看看电影,弹弹琴,整理整理东西……

有一天我突然觉得,我想养一只狗。可是我常年不在台湾,所以养狗这件事似乎不太可能,于是我跑去花市买了一盆花。朋友问我,为什么买花?我说,因为我希望这个房里还有另外一个活的东西跟我一起呼吸。

我说得很自然,他说他听了很难过。

后来我认识一个男生,我跟他提及这一件事,他说,你想太多了,其实房子里有很多东西跟你一起呼吸,尘螨……蟑螂……蜘蛛……我听了笑了。我笑并不是觉得真有这些东西陪着我,而是我喜欢这世界总有新的观点。世界其实是一直没有变的,但却可以用千百种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它。

换个角度说,我从来没有一个人住过。

序二 林亦华(剧场导演)

舞台剧《半生缘》正式公演的前一天,每个人都因紧张而睡不好。我大清早就到了剧院,刘若英还是如常地比我先到了。在走廊上互相说完早安后,我告诉她:“昨晚我在读你的《一个人的KTV》。”刘小姐就是刘小姐,顿时飨我两个白眼,外加一声谴责:“怎么(到了这种关头)还看那种书?”听那口气,仿佛“那种书”是由另一个人写的,简直完全不值一看。

刘小姐或许早已很清楚,又或许不——在她缤纷多样的性格中——也是她个人魅力之中,“精于自嘲”绝对是极具吸引力的。而且我不用“懂得”,而是用“精于”来形容她在这方面的功力,可见我是多么深信,它对“刘若英”来说,除了会主观地爱护有加,还会轻则苛刻,重则……或极有可能不近人情的时候。因为,所有不惧自嘲,甚至乐于在人前抖出弱点来寻自己开心的人,通常都是经历了某种程度的先死而后生。她的不介意,当然不是没把事情放在心上,而是早已提升了对自己的要求,明白自身最表面的缺点必须如死皮般褪去,新的皮肤才会再生。“自嘲”对于我们心灵的成长,好像果酸之于皮肤,只要使用得宜,身心就都会受惠。

翻翻刘小姐的文章,不难发现她处处的笔下留情或无情。前者的宽容,通常在她写别人时可见,而后者则更多用在她本人身上。如她对待长在自己身上的那张“胖脸”,便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服气、不客气。反观她在描述与助理小梅的共患难时,尽管对方也曾令她万分懊恼,然而一篇文章看下来,作为读者的我,后来也喜欢上了这位进城的乡里姑娘,并且在看完后,还十分希望知道她的近况。

所以,刘小姐的“自嘲”功夫,其实也隐含了她对人世间形形色色的小人物的包容和欣赏。如果她不是这样的人,她便不会有那细微的触觉和幽默的态度,以至拥有能把他们描绘得使人既怜又爱的文笔。会说故事的人有很多,但不是每一个都能把卑微的事物及人物以宽容来提升。张爱玲是极少数中的一个。最近曾扮演过张的刘小姐,不知道可否是在扮演过程中得到了缪斯的眷顾?

排戏期间,我常常对她说她应该当导演,她总是很大声地拒绝:“不要啦!”可是黑是黑白是白的眼睛里却明显说着另一句话:“你以为我不知道?”如果刘小姐有一天当导演,我想她会是一个女性的Eric Rohmer——以她的慧黠和对小人物心理矛盾的勃勃兴致,她一定会写下很多既富娱乐性,又具哲理性的故事,只不过到时候她用的将不是笔,而是镜头!

让我们期待那一天会很快地来到。

点一根烟

该点一根烟,还是泡一杯咖啡?

或者根本来点酒?!在等待的时刻……

I do not know way。

等你的时候,想做的事都是我平常不做的。因为我知道“平常”搞不定我此刻的“思念”。

连下了几天的雨,我也好几天没见你了。最后一幕是在电梯里。昏暗的灯光刚好可以掩饰我的不舍。“不舍”?这字眼对于只是几天的分别好像太严重了,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和你道别的时候,都觉得是“最后一次”。然后当再次见面的时候,就觉得是“赚到一次重逢”。

序三 葛大为(文字工作者)

写给那个常把“眼前的幸福”挂在嘴边的女生。

如果下辈子老天爷非要我投胎转世当女生的话,我只希望能够变成像她这样的女生。

她有一种近于变态的坚强。虽然我知道那样的武装是只有内心脆弱的人才会选择的防备。个性太过好强,害怕别人看透自己,害怕自己看不起自己。我懂双子座的女生总是喜欢把自己活得像一座迷宫,于是习惯她把自己的情绪经过层层反刍之后再消化,只有在她哭的时候我才觉得她像个女生。但那无损于她谈起感情时坦率的卑微与专注。她也是一个调色盘里有着“理性”与“感性”两种颜料的画家,用色十分精准洗练。脚踏实地却充满想象。于是你在她的文字里面,经过她习惯性自嘲的口吻,可以看见这世界是那么谐调且规律地存在着,且从不流失或大或小的人间趣味,于是成全也能够微笑、失败了也感觉伟大。

在开始读她这第二本书之前,我想您早已肯定她的文笔,然而也请您笃信在她文字里的每一个字句点滴,都是她内心的最真实抒发。一个带着Notebook就走遍千山万水的女生必定是有很多故事可以说的。在一站站的迁徙,在一段段的旅程中,在不断反复的相见离别中,她学会了珍惜“当下”、懂得了“相信”,并投身去感受在每瞬间“眼前的幸福”。一直以来,她的歌总是精彩、她的戏总很精湛,这次要特别请您感受她文字创作里最自然的真诚。

我相信她找我写序完全出自于复仇心理。在我出第一本书的时候因为向她邀序,她一直交不出来,印象中我催急了还生了气。这一次帮她写序,虽然和她再熟悉不过,写文章一向神速的我竟也在计算机前愣了好些天。我开始明白写序这种痛不欲生的感受了。过去她常常mail给我她写好的文稿,要我看看有没有错字或是文句不顺的地方。这次看过她几篇稿子,赫然发现里面一点问题也没有。不过说的也是!如果再像从前一样把“十年修得同船渡”写成“百年修得同船渡”,那这样要是想跟她“下楼谈个恋爱”,岂不是得修个几千几万年!?

小瑾

她就这样消失了。

当我发现的时候,我已不能确定她消失了多久!三天,三十天,三个月?或者更久?只是当我确认她就这样消失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身体一震!像是剥落了些什么。然后心里只要想到她,就像少了块什么似的。

其实我认识小瑾并不久。我们是经过家族的朋友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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