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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乡愁,余郎君定然是寓居江南,方能有如此心情。。。”
陈叔宝沉吟着,拿起另外一张纸,上面写的是《将进酒》,也是让人看过之后觉得酣畅淋漓,尤其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两句可是说到陈叔宝心里去了。
他觉得人生一世就应该如此,身为天子,若是像父亲那般成日里忧劳国事,愁眉不展,那这个御座有何意义?
还不如做个逍遥快活的富家翁,每日里揽着美人,与同好游山玩水、饮酒作乐,人生就是要如此才叫做快活!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位余郎君应当是怀才不遇,所以有如此感慨,只是不知官家是否愿为那明主?”
张丽华笑道,她聪明灵慧,从这诗里品味出余郎君胸中那股愤懑之情。
“用,当然要大用,这是一匹无人赏识的千里马,朕便要做那伯乐!”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也不知这位余郎君有多少愁呐。”
张丽华美眸流转,看向另一张纸,“长相思,美人在时花满堂,美人去后花馀床。。。莫非这位余郎君是个多情种子,为情所伤?”
“美酒佳人,自当如此!”
陈叔宝哈哈大笑,将张丽华揽在怀中,余郎君的这《长相思》,虽然凄婉了些,却也颇对他的胃口,貌美如花、善解人意的张丽华,他离了三个时辰都不行,诗句里的相思之意,还真是映照出自己的心情。
不光如此,另一《侠客行》也是豪情万丈,让他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
身为天子,陈叔宝手握杀人剑,正所谓“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其一怒之威可谓天地变色,可那《侠客行》中所写,气势更胜一筹。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陈叔宝又反复念了几次,只觉得身临其境,化身孤单侠客,手提三尺剑,面对万重敌,十步杀一人,无贼敢抵挡,就这么独行千里,飘然离去,没有留下蛛丝马迹。
一如出世高人,仙踪难觅,这种侠客生涯,当真是让人向往。
“官家,微臣已派人跟着这位余郎君一行,想来其住所不久便可知,只是不知官家要如何再与其见面?”
“能作出《侠客行》,这位余郎君想必性格洒脱,不喜繁文缛节,若朕立刻以天子威严见他,怕是会不辞而别,如此反倒不美。。。”
陈叔宝沉吟着,张丽华见状笑道:“官家,和余郎君偶遇的是关郎君,官家何故烦恼?”
“关郎君?对,对!改日,朕。。。关某自当邀请这位余郎君过府一叙!”
“贱妾愿侍奉左右,为余郎君斟酒递茶。”
“关郎君!还请让沈某列席,再听那余郎君把酒吟诗!”
“孔某不才,愿附骥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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